[精品]刑事案件中证人当庭翻证的原因及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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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案件中证人当庭翻证的原因及对策探讨刑事案件中证人当庭翻证的原因及对策探讨摘要:在刑事诉讼证据体系中,被告人供述和证人证言是两种比较重要的言词证据类烈,但修订后的刑诉法实施后,在庭审阶段,他们不同程度地改变原供证的问题十分普遍,尤其是经济犯罪案件,更加司空见惯,大多数庭审法官对庭前供证缺乏信赖而一般认为应当使用当庭供证;对公诉机关来说,认为这样的做法实际上会起到放纵被告人翻供、采取各种手段对抗司法追究的作用,因而难以完成刑法、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惩罚犯罪,继而控制犯罪的任务。所以,在我国刑事审判实践屮,

2、对于此类证据的运用和取舍方而,产生了一种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关键词:证人证人证言当庭翻证原因对策近年来,随着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犯罪也正朝着复朵化、多样化和高智商化的方向发展。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后,往往会采取各种方法或百般抵赖、或时供时翻,拒不认罪;其利益关系人则为使被告人逃脱法律的追究而进行掩盖犯罪事实、隐藏包庇被告人、隐匿犯罪证据的活动。翻供翻证现象的存在,致使对犯罪证据的认识不一,给公诉机关指控犯罪带来很大的困难,直接影响了打击犯罪的力度。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

3、陈述,是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八种证据类型之一。证人证言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或被害人的陈述更为客观,真实性和可靠性也较大,它是刑事诉讼中最常见的证据,也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认定案件事实、进行公正审判的重要依据之一。然而,当前的司法实践表明,刑事案件,证人当庭翻证的比率较高,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处理,成为目前我国司法审判的一大障碍。针对这样一种现象,笔者在此就刑事案件中,证人当庭翻证的原因及对策进行简单的分析:一、刑事案件中证人翻证的主要原因:第一、证据的获取与法

4、院的庭审,二者之间形成强烈的反差。收集证人证言的方法是询问证人。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在询问证人时必须依法定的程序,个别和口头进行。但是一些侦查部门在为了确保侦查效果的前提下,往往采取秘密询问的方式,如刑讯逼供、取证不合法等等。由此,存在一定的隐患,这种询问方式在遇到公正、公平、公开的透明的庭审的时候,两种方式形成强烈的反差,证人很容易就会翻证,从而也给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带来一定的障碍。第二、证人出于多方面的考虑迫使其当庭翻证,如:庇护犯罪嫌疑人、害怕犯罪嫌疑人日后报复等等。自古以來,中国人都很重视人

5、情关系,传统思想的影响使人们认为为了与自己无关的事而得罪人不值得,而且H后还可能遭到犯罪嫌疑人的打击报复。在中国这样一个关系型的社会,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任何一件事情,通过千丝万缕的途径,总能与某人有一•定的联系。当某被告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吋,被告人的亲朋好友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找到对被告人一方不利的证人,对其作〃动员〃,而证人往往基于上述〃关系〃的影响,加之自己内心的一些顾虑,就会出现侦查期间的证词与当庭所作证词不一致的现象。第三、刑事案件的侦查部门收集的证据不全面,从而给证人翻证〃创造机会〃。我们很清楚有的

6、刑事案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和秘密性,尤其是检察机关的自侦案件,这给侦查部门的调查取证带来很大的阻力和障碍,同时部分侦查干警由于侦查方式的老化和理论知识的缺乏,在侦查过程中过分依赖侦查经验,促使他们偏重于言词证据,而忽略了那些对犯罪嫌疑人有利证据的收集,甚至不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证据移交法院。由于没有其他证据相佐证,就会给证人翻证作伪证有可乘Z机,从而给法院审理案件带来困难。第四、证人的作证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不清楚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的后果。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证人有如实作证的义务。但大多数的证人法律素质不

7、高,缺乏作证的法律意识,对作证的意义以及法律上的责任认识不到位,言语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当到了法院那种庄严而神圣的地方更容易出现偏差,避重就轻,扰乱正常的审判秩序。第五、我国的法律体制不健全,对证人作伪证的惩罚力度不够。我国刑法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构成伪证罪。只有那些严重危害刑事司法活动的行为才被追究刑事责任,而现实生活中,某些翻证现象其实质就是作伪证,然而真正追究刑事责任的却很少,其原因

8、之一就是司法机关打击力度不够,其二是没有具体的法律依据。第六、律师在一定程度上〃引导〃证人作伪证。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它带有一定的商业性,其冃的是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由此,我们也就不能排除有个别律师,为了商业利益,而做出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比如:怂恿证人作伪证、当庭翻证等等。第七、在检察院负责侦查的行贿受贿案件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的行贿人容易翻证。在职务犯罪的受贿案件中,行贿人往往是〃一对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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