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

泾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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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泾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着力解决非法行医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宣城市卫生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宣城市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宣卫监〔2013〕35号)要求,自2013年10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以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为目标,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损害

2、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黑诊所”、“医托”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整顿和规范全县医疗秩序,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二、工作任务(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一是以“城中村”、开发区以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二是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三是以城市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

3、许可证》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四是以零售药店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聘用医师或非医师坐堂行医的行为;五是查处以养生保健为名或以疾病研究院(所)为幌子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六是严厉打击地方单位和人员假冒军队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二)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查处将科室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行为;三是查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三)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

4、妊娠(以下简称"两非”)行为重点查处“黑诊所”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开展“两非”的行为,以及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四)坚决打击“医托”行为严厉打击“医托”行骗等扰乱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对雇佣“医托”行骗的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从重从严处理。三、工作安排(一)组织机构成立我县进一步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万伙顺(泾县卫生局局长)副组长:疏义来(泾县公安局副局长)江宏(泾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吴同杰(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

5、局长)张方杰(泾县卫生局副局长)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主任:沈斌(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谈维文(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章桂明(泾县人口计生委)魏巍(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徐文(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成员:丁梦君(泾县人口计生委)徐继红(泾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程诚(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杨乐华(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卫黎平(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苏错(泾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二)职责分工卫生、人口计生行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和专项行动工作任务,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查处无证行医和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6、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利用“医托”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查处阻碍执法和暴力抗法等不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管,查处零售药店违规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行为,配合卫生部门查处零售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坐堂行医的行为。(三)实施步骤专项行动分阶段实施。2013年10月至12月为集中整治阶段。按照本方案内容和国家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认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案件线索,把重大案件作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案件,处理一批违法机构和人员、抓获一批犯罪分子,发挥震慑作用

7、,营造集中打击的声势,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2014年1月进行阶段性总结。2014年1月至9月为深入巩固阶段。进行集中整治阶段回头看,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彻查重大案件,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成效。进一步健全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持续打击非法行医,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2014年9月进行全面总结。(四)信息报送。专项行动期间,牵头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本地区专项工作进展、主要成效、重大案件、问题困难等信息,及时向市卫生局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集中整治阶段,每月1日前向市卫生局报送本地工作开展情况,

8、2013年12月20日前报送集中整治阶段工作总结和汇总表,2013年8月15日前报送本地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四、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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