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法律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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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刑法分则—危害税收征管罪罪名特点刑罚逃税罪特殊主体:纳税人、扣缴人“初犯补税免罪”,但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对多次实施,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金额计算10%-30%:3年以下,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30%:3-7年,并处罚金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抗税罪特殊主体:且必须是自然人定罪关键是暴力性质,无数额规定罚金:1-5倍;3年以下情节严重(聚众抗税首要分子、数额10万以上、多次抗税、故意伤害致轻伤、其他严重情

2、节):3-7年逃避追缴欠税罪主体只能是欠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人不能构成本罪主体;且数额1万以上罚金:1-5倍1-10万:3年以下≥10万:3-7年骗取出口退税罪一般主体;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罚金:1-5倍≥5万(较大):5年以下≥50万(巨大)或其他严重情节(损失30万):5-10年≥250万(特别巨大)或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损失150万):10年以上或无期,或没收财产虚开VAT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1根本不存在交易;2虽存在真实的商品,但随意改变货名、虚增数量价款和销项税开具发票。(为他人、为自己、

3、让他人、介绍他人)虚开税款1万以上或使税款被骗取5000以上,应依法定罪3年以下,罚金2-20万数额较大或严重情节:3-10年,5-50万数额巨大或特别情节: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或没收财产骗取税款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处无期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仅两处可判死刑)伪造、出售伪造的VAT发票罪发票是假的3年以下,罚金2-20万数量较大或严重情节:3-10年,5-50万数量巨大或特别情节: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或没收财产伪造并出售,数量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严重破坏经济秩序,处无期或死刑

4、,并处没收财产(仅两处可判死刑)非法出售VAT发票罪必须是真发票3年以下,罚金2-20万数量较大:3-10年,5-50万数量巨大:10年以上或无期,5-50万或没收财产非法购买VAT发票、购买伪造的VAT发票罪非法购买VAT发票:是真票购买伪造的25份或票面金额累计10万以上按本罪定罪。5年以下,并处或单处2-20万罚金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3年以下,罚金2-20万数量巨大:3-7年,5-50万数量特别巨大:7年以上有期,5-50万或没收财产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同上非

5、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2年以下,并处或单处罚金1-5万情节严重:2-7年,5-50万非法出售发票罪同上有关发票共八种罪:虚开(1)、伪造出售伪造(3)、非法出售(3)、非法购买或购买伪造VAT(1)二、年龄与责任类别适用情况行政不予处罚:<14岁;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14岁≤年龄<18岁民事无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0岁(但与年龄智力相应民事活动除外);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0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精神病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龄≥18岁的成年人,16

6、岁≤年龄<18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刑事刑事责任年龄:年龄<14岁:不负刑事责任14岁≤年龄<16岁:只对八种罪负刑事责任年龄≥16岁:应当负刑事责任未成年人犯罪的处理:14岁≤年龄<18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年龄<18岁:不适用死刑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三、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的设定权行政许可的设定权行政处罚的设定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决定、省级政府规章(无较大市规章、无部门规

7、章)部门规章、地方规章(无国务院决定)听证:5日内提出,20日内举行听证:3日内提出,15日内举行,7日前通知当事人(吊销税务行政许可证件不服的听证期限是5日)四、时效类别时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2年内未被发现,不再追究;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追究时效为6个月。但税务违法行为的时效为5年民事诉讼普通时效:2年短期时效:1年(身体伤害,质量不合格商品,租金,寄存物损毁)长期时效:2年

8、上有期,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死刑的,经过20年,20超过年须报请最高检察院核准。五、三大诉讼法比较比较项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人民法院特定主管(注意受案范围)合法性审查(与变更有限结合)被告负举证责任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注意三点例外)不适用调解司法变更有限原则(可变更情形)诉讼权利平等辨论原则自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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