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说新语9---12_初一语文_语文_初中教育_教育专区

世说新语9---12_初一语文_语文_初中教育_教育专区

ID:44215899

大小:46.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10-19

世说新语9---12_初一语文_语文_初中教育_教育专区_第1页
世说新语9---12_初一语文_语文_初中教育_教育专区_第2页
世说新语9---12_初一语文_语文_初中教育_教育专区_第3页
世说新语9---12_初一语文_语文_初中教育_教育专区_第4页
世说新语9---12_初一语文_语文_初中教育_教育专区_第5页
资源描述:

《世说新语9---12_初一语文_语文_初中教育_教育专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世说新语》练习九(-)陈仲弓为太丘长①,时吏有诈称母病求假。事觉,收②之,令吏杀焉。主簿③请付狱,考④众奸⑤,仲弓曰:“欺君不忠,病母不孝;不忠不孝,其罪莫大。考求众奸,岂复过此?”【注释】①长:县的行政长官。大县为令,小县为长。陈宜是太丘县长。②收:拘捕。③主簿:官名。④考:查究,拷问,市察。⑤众奸:指诸多犯法的事。(二)陈仲弓为太丘长,有劫贼杀财主者,捕之。未至发所①,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②,回车往治之。主簿曰:“贼大,宜先按讨③。”仲弓曰:“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注释】①发所:出事地点。②“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句:在半道上听说冇家生下孩了不

2、肯养育的老百姓,属于定语后置句,正常语序应为“有在草不起子者民”;另外,“到”属于名词活用作状语,译为“在半道上”。③审察办理。“1.解释下列句子中的加点词语。(1)令吏杀焉()■(2)未至发所()(3)回车往治Z()■2.翻译下而的句子。考求众奸,岂复过此?译:盗杀财主,何如骨肉相残?译:3.从两篇文章看,陈仲弓是怎样的人?答:陈元方①年十一时,候袁公②。袁公问曰:“贤家君在太丘,远近称之,何所履行③?”元方曰:“老父在太丘,强者绥④之以徳,弱者抚之以仁,恣⑤其所安,久而益敬。”袁公口:“孤往者尝为邺令,止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⑥孤⑦,孤法卿父?”元方口:

3、“周公⑧、孔子,界世而出,周旋⑨动静⑩,万里如一。周公不师孔子,孔子亦不师周公。”【注释】①陈元方:陈宾的儿子。有徳行,以孝著称。②袁公:未知指何人,一说指袁绍。③何所履行:“……何所……”古汉语固定格式,即“所……者为何”,所履行者为何,译为“所执行的是什么”。④绥:安抚。全句属于“介宾短语后置句”,即“以德绥之”。⑤恣:听任,放手。⑥法:效法。⑦孤:古代是王侯的自称。⑧周公:周文王的儿子姬口。辅佐周武王火商,建立周朝;周武王死麻,又辅佐周成王,代掌朝政。⑨周旋:交往,打交道。⑩动静:行止;行动止息。1.解释下列句子中的加点词语。(1)弱者抚之以仁()(

4、2)久而益敬()(3)周公不师孔子()■2.翻译下面的句子。孤往者尝为邺令,正行此事。不知卿家君法孤,孤法卿父?译:3.陈元方认为自己父亲治理成功的原因是什么?答:4.陈元方的回答有什么妙处?祖士少好财,阮遥集好屐,并恒口经营。同是一累,而未判其得失。人有诣祖,见料视财物,客至,屏当未尽,余两小麓箸背后,倾身障之,意未能平。或有诣阮,见自吹火蜡屐;因叹曰:〃未知一生当箸儿量屐?〃神色闲畅。于是胜负始分。1.解释下列句子中的加点词语。(1)而未判其得失()■(2)人有诣祖()■(3)意未能平()■(4)于是胜负始分()2.翻译下面的句子。(1)同是一•累,而

5、未判其得失译:(2)未知一生当箸几量屐?译:3.读了此文,你有什么启示?答: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误伤指,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I•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裤邪?”范笑而受之。【注释】①范宜:字宣子,家境贫寒,崇尚倫家经典。居住在豫章郡,后被召为太学博士、散骑郎,推辞不就。挑:挑挖;挖出來。②“身体”句:语出《孝经》:“身体发肤,受Z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躯干。体,头和四肢。③洁行:品行高洁。廉约:廉洁

6、俭省。韩豫章:韩们,字康们,历任豫章太守、丹杨尹、吏部尚书。遗(wQi):赠送。④裤(kUn):裤了。1.解释下列句子中的加点词语。(1)非为痛()■(2)是以啼耳()(3)既终不受()■(4)人宁可使妇无裤邪?()2.翻译下面的句子。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译:3•用〃给下列句子断句减五I•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1.范宣是怎样的人?《世说新语》练习九答案1.(D焉:代词,此处指代诈称母病的小吏。(2)到(3)前往2.(1)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吗!”(2)强盗杀物主,怎么比得上骨肉相残这件事重大呢?3.以忠孝为重,爱护牛命惟人为贵【译文】陈

7、龛任太丘县县长,当时有个小官吏诈称母亲有病请假,事情被发觉,陈龛就逮捕了他,并命令狱吏处死他。主簿请求交给狱吏查究他的其他犯罪事实,陈龛说「'欺骗君主就是不忠,诅咒母亲生病就是不孝;不忠不孝,没有比这个罪状更大的了。查究其他罪状,难道还能超过这件吗!”【注释】①劫贼:强盗。②财主:财货的主人,不是现代所说的有钱人家。③发所:出事地点。④在草:产妇分娩,也就是生孩子。草,产薜。晋时分娩多用草垫着。⑤不起子:生了孩子不养育,指溺杀婴儿。⑥按讨:审察办理。⑦“道闻民有在草不起子者”句:属于定语后置句,正常语序应为“有在草不起子者民”;另外,“到”属于名词活用作状

8、语,译为“在半道上”。⑧骨肉相残:此处指父母溺杀婴儿事。⑨“盗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