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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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皋政办发〔2010〕132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和《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为促进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根据《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苏价服〔2010〕12号)规定,经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并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市城管局制定的《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和《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45物业

2、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根据管理权限,市物价局会同市城管局负责本市范围内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普通住宅的物业公共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各类别墅、酒店式公寓及其他由市发改委、住建局批准立项为高档住宅的非普通住宅以及办公房、厂房、经营性用房等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满足部分业主、使用人需要或接受委托开展的特约服务和代收代办服务收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住宅公共服务收费,由市物价局会同市城管局,根据物业的硬件

3、设施、环境和物业管理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物业公共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和分项目收费基准价及浮动幅度,并适时调整和公布。二、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住宅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根据物业特点和服务要求,按《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分项选择服务等级,并在相应的收费标准范围内、通过招投标竞争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市物价局备案。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住宅物业的开发建设单位采取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经市物价局核准。业

4、主大会尚未成立,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收费标准因成本变化等45因素需要调整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公开方式,征询业主意见,经市物价局核准后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物业公共服务收费标准,按《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和《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业主大会成立前,由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与物业买受人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执行;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经业主大会同意后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

5、中约定执行。物业服务单位应自市物价局备案或核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提交市城管局备案。三、物业服务收费按照房屋登记簿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尚未进行登记的,暂按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物业服务企业可按物业服务协议或买卖(租赁)合同约定分期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业主、使用人应当按照入住通知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约定的房屋交付时间,作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起始时间。纳入物业管理和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售出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

6、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分期开发建设、分批交付使用的物业,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规定交纳。45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物业,期间的物业服务费应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70%。物业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交他人使用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或使用人交纳,但业主负最终交纳责任。四、《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所列收费标准为最高基准价标准。2001年3月1日前建成、配套不全、实施设备老化的旧住宅小区,可参照《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选择若干项目及服务

7、等级,并根据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委托社区、专业公司或原管房单位等提供服务。服务项目、服务等级及收费标准,报市物价局备案。因提供《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和《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未涵盖的公共物业服务内容而提高服务水平的,经市物价局核准或业主大会同意(并报市物价局备案),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上浮幅度不得超过最高等级组合收费标准的10%。《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和《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实施前,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已签订物业

8、服务合同且未到期的,物业服务及收费标准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按本“标准”重新约定。45《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和《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实施时,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且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经市物价局核准或备案的,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等级标准》(试行)和《如皋市普通住宅公共物业服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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