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指导第三讲_就业法律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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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讲《就业法律指导》♦大学生就业合法权益被侵害的重要原因:基本社会知识(劳动保障知识)欠缺社会阅丿力少、就业经验冇限以及缺少自觉防范意识法律知识欠缺♦劳动就业相关法律《屮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通过,2008年1月1日实施)《小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通过,2008年1月1日实施)《屮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通过,2008年5月1日实施)《屮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通过,2011年7月1日实施)一、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2、应具备的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或者终止条件;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的种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在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前提下,侧重在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被誉为劳动者的“保护伞”。•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更为严厉的罚则•引导订立

3、长期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总体成本增加法律知识要点※对于劳动者來说,应该意识到明确的劳动关系对于保证门己依法享受劳动法上的相关权利至关重要。因此,在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Z时,应当及时通过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形式來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不应含糊或似是而非。否则,一旦产生劳动争议不利于全面、及时地维护口己在劳动法上的合法权益。探《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

4、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口用工Z日起建立。”为了更好地督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探《劳动合同法》在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口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试用期区分:实习期,见习期,试用期※实习期:学生实习为主要目的,不是为了通过向实习单位提供劳动而获得报酬,而是为了通过一定时期的具体实践,检验、巩固在校所学的知识和技能,为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见习期: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人事制度的框架下对应届毕业生在转为干部

5、编制前进行业务适应及考核的一种制度,见习期满向当地人事部门办理转正定级手续,核定定级工资,《转正定级表》归入个人档案。但企业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不得约定见习期。※试用期: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丿」的考察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可能出现的问题:•试用期期限过长•两个试用期•以试用期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社会保险探《劳动合同法》中

6、与试用期相关的条款1、与试用期时间相关的条款(试用期期限过长、两个试用期)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2、与试用期合同相关的条款(以试用期合同代替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签订劳动合同)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

7、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3、与试用期工资相关的条款(试用期工资)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4、试用期保险问题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Z外的。所以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白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5、与试用期辞职相关的条款(试用期辞职)第二

8、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三十七条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四十条:有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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