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某《论语》中代词地研究

关于某《论语》中代词地研究

ID:44845204

大小:38.5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9-10-30

关于某《论语》中代词地研究_第1页
关于某《论语》中代词地研究_第2页
关于某《论语》中代词地研究_第3页
关于某《论语》中代词地研究_第4页
关于某《论语》中代词地研究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某《论语》中代词地研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实用文档关于《论语》中代词的研究——《论语·学而》至《论语·雍也》摘要代词在古文中的使用非常普遍,其分类虽说是相对明确的,但在代词的具体使用过程中,意义却还甚为复杂。本文以《论语》为研究背景,对前六篇中所出现的全部代词进行了细致地分类。总体而言,代词大致可分为五类: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不定代词和辅助性代词,其中每一大类又可分为若干小类。人称代词分为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和第三人称代词;指示代词分为近指代词、远指代词和充当第三人称代词;疑问代词分为问人代词、问事物代词和问处所代词;不定代词分为肯定性不定代词和否定性不定代词;辅助性代词

2、主要有“者”和“所”,在本文中,笔者将第三人称代词归入到指示代词中。通过对代词类别的归纳整理,以期更好的理解代词,学习《论语》。关键词《论语》;代词;分类绪论近几年,《论语》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掀起了一阵热潮,不少国内外学者都对《论语》进行了研究,但针对《论语》中的代词目前尚未有专门的研究,然而代词在《论语》中的使用不在少数,准确理解这些代词对我们学习《论语》无疑会大有裨益。虽说没有专门研究《论语》中代词的文章、著作进行参考,但却有很多学者对《论语》进行注解,凭借着这些资料,笔者对《论语》前六篇中的代词进行了整理归纳,以期更好的学习《论语

3、》。代词是代替名词以及其他实词或词组的词,主要作用在于行文时避免重复,以达到文章字句简洁的效果。根据代词指代内容的不同,大致可将其分为五类:人称代词、指示代词、疑问代词、不定代词和辅助性代词。大全实用文档1人称代词:根据人称代词所指代的物件的不同,可将其细分为三种:1.1第一人称:指代说话者本人。在《论语》中用到的有“吾”、“我”、“予”,主要作主语、宾语和定语。例如:“吾”:《学而4》: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学而7》:“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为政9》:“吾与回言终日。”《八佾9》:“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

4、征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征之矣。”《八佾10》:“谛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八佾12》:“吾不与祭,如不祭。”《八佾14》:“吾从周。”《八佾24》:“吾未尝不得见也。”《八佾26》:“吾何以观之哉?”《里仁15》:“吾道一以贯之。”《公治长6》:“吾斯之未能信。”《公治长9》:“吾与女。”《公治长11》:“吾未见刚者。”《公治长12》:“吾亦欲无加诸人。”《公治长27》:“吾未见能见其过而内自讼也。”《雍也9》:“则吾必在汶上矣。”“我”:《为政5》:“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八佾17》:“我爱其礼。”《里仁6》:“我未见

5、好仁者恶不仁者。”《公治长7》:“从我者,……由也好勇过我,无所取材。”《公治长12》:“我不欲人之加诸我也。”《雍也9》:“……善为我辞焉。如有复我者,……”“予”:《八佾8》:“起予者商也。”《公治长10》:“于予与改是。”1.2第二人称:指代说话的对方。在《论语》中用到的有“女”、“尔”、其中“女”同“汝”。大全实用文档例如:“女”:《为政17》:“诲女知之乎。”《公治长4》:“女,器也。”《公治长9》:“女与回也孰愈?”《雍也12》:“力不足者,中道而废,今女画。”《雍也13》:“女为君子儒,无为小人儒。”《雍也14》:“女得人焉乎?”“

6、尔”:《八佾17》:“尔爱其羊。”《公治长12》:“赐也,非尔所及也。”《公治长26》:“盍各言尔志?”《雍也5》:“以与尔邻里乡党乎!”在翻阅毛起先生著的《论语章句》时,我发现他在《学而6》“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人。”中,将第一个“而”注释为:而,汝,谨慎汝言语之信用。他将“尔”注释为代词“汝”,然而在其它版本中,“而”均被理解为连词,“寡言少语,诚实守信”。我也认为将“而”理解为连词更为恰当,虽然“而”也可作第二人称代词,但在《论语》的前六篇中并未出现此用法,而是多用作连词、介词,如《学而5》:“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学而7

7、》:“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学而14》:“敏于事而慎于言。”等等。此外,将“而”理解为连词在结构上也与后一句较搭配。在先秦汉语里并没有真正的第三人称代词,只是借用指示代词来表达第三人称的意义,因此,关于第三人称的问题,就不在此讲述,而是放在指示代词中。2指示代词:传统的分类是根据其指代物件的远近,将其分为近指代词和远指代词,但笔者认为还应有第三种情况,就是充当第三人称。2.1近指代词,在《论语》中用到的有“斯”、“是”、“若”、“其”。例如:“斯”:《为政16》:“攻乎异端,斯害也已。”《八佾11》:“其如示诸斯乎!”《八佾24》:“君子之至于斯

8、也。”《雍也10》:“斯人也而有斯疾也!”《雍也17》:“何莫由斯道也?”大全实用文档“是”:《八佾1》:“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