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源县西兰乡关于重大决策评价、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制度

罗源县西兰乡关于重大决策评价、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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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源县西兰乡关于重大决策评价、重大决策公示听证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的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乡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行为,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提高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乡政府的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适用本制度。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决策听证,是指乡政府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之前,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公开听取、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第三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

2、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依照本制度组织听证。乡政府可以在前款规定的范围内,确定本级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具体事项。应当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因情况紧急须即时决定的,报乡政府批准后可不组织听证。第四条听证要按照公正、公开、公平和便民的原则,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保障其陈述意见的权利。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祕密和个人隐私外,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并接受社会监督。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听证:(一)对重大决策事项的必要性有较大争议的;(二)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切身利益或对社会公共利益有较大影响的;(三)不同利益群体之间有明显利益

3、冲突的;(四)涉及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五)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重大决策事项。第六条对本制度规定应当举行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向乡政府提出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建议。涉及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专业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在向乡政府提出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的建议前应事先组织专家进行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第七条乡政府可根据实际需要指定乡党政办或决策承办单位作为听证组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听证。第八条听证组织单位应当依照本制度和其他相关规定提出听证方案,报乡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4、。听证方案的内容包括听证事项、听证内容和听证目的,听证参加人员的人数、条件、产生方式,拟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程序、规则等。第九条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听证陈述人和听证旁听人。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员为3人以上单数。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有可能影响听证公正性的情形的,应当回避。上述人员的回避由听证组织单位决定。第十条听证主持人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决定听证陈述人的发言顺序;(二)就听证的陈述意见、理由、依据等询问听证陈述人;(三)必要时组织听证陈述人进行质证、辩论;(四)就听证过程中出现的中止、终结或延期听证等程序

5、问题作出决定;(五)维持听证秩序;(六)审定并签署听证笔录;(七)组织听证评议;(A)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第十一条听证员是指听证组织单位指派的参加听证会协助听证主持人主持听证、听取意见的人员。听证员可以在听证过程中询问陈述人,在听证评议时发表对听证事项的处理意见。第十二条记录员是指受听证组织单位指派,负责听证会记录的工作人员。第十三条听证陈述人是指经听证组织单位确定,出席听证会并就听证事项提出意见、陈述有关理由和依据的人员,包括部门陈述人和公众陈述人。(一)部门陈述人由决策承办单位指派的人员担任,一般不超过5人。部门陈述人主要履行

6、下列职责:1.提供重大行政决策的备选方案及有关材料,并对该方案及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参加听证会对决策方案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等主要内容作客观、真实、完整的陈述;3•接受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公众陈述人的询问。(二)公众陈述人由听证组织单位在下列申请参加听证会或邀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中确定,一般不得多于25人少于5人,其中第1、2类人员应超过半数。1.与听证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其推选的代表);2•与听证事项有关并提供事实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其推选的代表);3•听证组织单位邀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

7、单位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等。第十四条旁听人是指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并经听证组织单位同意,参与听证会旁听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旁听人的人数由听证机关确定,一般不超过30人。第十五条听证组织单位应当在举行听证会20日前,根据听证方案发布听证公告,将听证公告在报纸、政府网站上刊登,必要时可以在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布。听证公告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听证事项、听证内容和听证目的;(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公众陈述人、听证旁听人的人数、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四)公众陈述人的筛选原则;(五)应当公告的其他事项。第十六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听证公告规定条

8、件的,可在举行听证会10日前向听证组织单位申请参加陈述或者旁听。申请担任公众陈述人的,需在报名申请书中载明个人简历、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对听证事项的意见摘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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