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ID:46270676

大小:64.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11-22

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_第1页
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_第2页
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_第3页
资源描述:

《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査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金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制定木规范。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对获得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的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第三条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省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分別负责组织获得部级、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冇效期内的企业和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以下分别简称为部级监督检查工作、省级监督检查工作),制定工作计划,监督实施过程,审核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第四条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负责提出部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建议、协调检查相关事项、汇

2、总并上报监督检杳工作结果。各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负责提出本辖区省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建议、I办调检查相关事项、汇总并上报监督检查工作结果。第五条部级监督检杏工作由通过部级鉴定能力认定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承担机构应按要求向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报送监督检査结果。省级监督检查工作由各省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承担。笫六条监督检查工作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推广鉴定审查员资质。承担任务的审查员対监督检查结果负责。第二章依据和内容第七条监督检查工作的依据主要包括《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管理办法》、农业机械推广鉴定通则(《生产条件审查》)和获证产品的鉴定、检

3、验报告等。第八条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产条件检查;(二)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一致性检查;(三)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检查。第九条监督检查工作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至少实施一次。当存在以卜-情况吋,根据需要增加检査频次:(-)获证产品发生多起安全事故;(二)获证产品出现较人质量问题或被集体投诉;(三)获证企业违规使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四)获证产品或企业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五)其他需要检杏的情形。第三章任务下达笫十条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应捉前捉出年度监轉检查工作计划建议,报同级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建议应包括被检查企业和产品范围、检查内容、承担单位和时限要

4、求等。第十一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根据《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对计划建议进行审核,并下达监督检查工作任务。笫十二条承担单位应根据监怦检查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监轉检查纽,安排部署监督检查工作。第十三条监督检杳组一般由2・3名审杏员组成,负责具体监督检查T作,跟踪企业整改,编制监督检查报告。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监督检杏组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的监督检杏工作,落实现场检杏事宜。第十五条监督检查组组氏负责制定现场检查计划,主持现场检查,监督检查工作开展前应向被检查企业说明监督检查的依据、检查内容、工作纪律等。第十六条参加现场监怦检查人员必须签署审查员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承

5、诺书应包括审查员工作原则、廉洁守纪及保密等内容。第十七条监督检査时间根据被检查企业特点和产甜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口。第十八条监督检杳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情况时,检查组应收集相关证据,填写不符合项通知单,必要时进行书血说明。提岀整改要求,要求被监督检查金业现场确认,并骨促企业整改。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监督检查组应跟踪并验证企业整改情况。第十九条监督检杏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和“整改确认示合格”三种。检查内容全部符合要求,则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当检查内容出现以下严重不符合情况吋,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一)生产条件存在严重缺陷,不能保证持续稳定生产获证型号

6、的产品;(二)获证产品规格或结构出现重大变化,与获证产品已不属于同一型号产品;(三)被检杏企业名称或生产地址变更而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屮请证书变更;(四)被检查企业拒绝接受监督检查、拒绝进行整改、-整改逾期未完成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耍求:(五)《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就办法》规定的其他应撤证情形。当检查内容出现除前款规定以外的不符合情况,经整改确认符合要求的,监替检查结论为“整改确认后合格”。第二十条监督检査工作结束后,检查组应及时编制监督检查报告,于10个工作口内提交给承担单位。笫二十-•条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及各地农机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对承担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第五章

7、结果处理和应用第二十二条各承担单位应在计划完成期限内,及时收集木单位各监督检查组完成的检查结果、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形成检查报告,汇总报至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监骨检查的所有资料复制后随文上报。部级监巒检查报告由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收集汇总,行文上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第二十三条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对上报的监督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进行审查,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结论为“合格”或“整改确认后合格”的,继续维持被检查企业和产品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