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注册审评补正资料要求技术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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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器械注册审评补正资料要求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一、前言为提高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国医疗器械技术审评工作程序实际情况,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注册申请涉及的发补及补回过程,制定本文件,包括医疗器械注册补正资料通知的撰写及注册人/申请人对审评环节发补要求的答复。为审评人员向注册人/申请人提出需提供的补正注册申报资料要求提供参考,同时,注册人/申请人在充分理解相关要求的基础上按答复要求进行客观、完整回复。本指导原则是对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和注册申请人的指导性文件,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除本文件外,还应遵循有关补正程序相

2、关的其他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要求。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规章、技术审评有关要求的不断完善,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首次注册、许可事项注册变更、延续注册、临床试验审批等申请事项涉及发补和补回过程的规范。本指导原则中的发补过程是指在医疗器械注册审评过12程中,由于注册人/申请人所提交的注册资料不能满足相关法规规章或技术要求,无法对申报项目的安全性、有效性及质量可控性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审评人员以“医疗器械注册补正资料通知”的形式告知注册人/申请人需要以补正资料的形式提交的注册申报

3、资料内容。补回过程是指注册人/申请人依据“医疗器械注册补正资料通知”中的内容,参考本指导原则要求进行客观、完整的答复,汇总相关资料后提交至相应审评机构的过程。受理环节的审核、正式发补后补正资料预审查等涉及发补和补回过程的相关环节参照本指导原则的适用条款执行。一、医疗器械注册补正资料通知的撰写(一)补正资料通知发起的条件在技术审评过程中,对于资料不完善,且未达到直接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申报项目,应通过补正通知的方式要求注册人/申请人对申报资料进行补充、修正、完善。补正资料启动的条件包括以下情形:1.申报资料的文本表述、文字规范或中文翻译等方面存在问题。2.申报资料的

4、形式、签章、特殊装订等不符合相关法规要求。3.相关证明性文件欠缺或不符合要求,需要申请人重新提供。124.有关安全性、有效性评价的技术数据或信息(如理化性能、电气安全、生物学评价、临床评价等)不充分、不完整或有误。5.其他需要补充修改完善的内容。(一)医疗器械注册补正资料通知撰写的原则1.补正资料通知的内容应为评价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必须提供的资料,如未提供相应补正资料,审评人员将无法作出审评结论。不应要求注册人/申请人提供与评价产品安全有效性无关的资料。2.审评人员依据申报资料提交情况,提出补正资料要求,补正资料通知的内容应全面,对资料中存在问题务必做到一次性全

5、部告知。3.审评人员对补正资料的要求应指向明确、清晰。4.补正资料通知的撰写文字描述应尽可能详细,表达严谨无歧义,语句通顺、文字准确。5.对于首次注册、许可事项变更、临床试验审批等申请事项,原则上应给予企业一次补正资料的通知,注册人/申请人补回的资料如不符合补正资料通知要求的,按“不予注册”的有关要求办理。(三)注册补正资料通知撰写的要求1.建议审评人员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注册电子申报信息系统(eRPS系统)中电子申报目录(RPSToC)12的标题顺序撰写补正资料意见,并依次进行编号。2.审评人员应逐条列出补正资料意见,建议以RPSToC二级及以下标题为单位

6、提出补正意见。3.对于注册申报资料的文字性错误、明显不一致或不合规的问题建议直接提出修改意见。4.对注册申报资料中缺少或不完善的资料,在提出补正资料的要求时建议包括以下要素:(1)确认注册人/申请人提交的信息,包括章节、页码或表格(适当引用);(2)描述存在的问题,阐述当前信息不能证明安全有效性的原因;(3)注册申报资料相关规定对该方面的具体要求;(4)明确要求提供的补正资料内容或解决该问题其他可替代的证明信息;(5)其他需要向注册人/申请人明示需要补正的内容。5.对于小组审评、联合审评等涉及多位审评人员的情形,审评人员在整合参审人员意见时参照上述要素进行修订,保证

7、补正资料通知中发补意见明确。(四)补正资料通知单样表补正资料通知单样表见附件1,该表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发出的“补正资料通知”,自2019年6月24日eRPS系统正式启动后,通过线上途径完成申报12的注册人/申请人,凭CA登录医疗器械注册企业服务平台可同步查阅电子文书。一、医疗器械注册补正资料通知的答复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办法》要求,注册人/申请人应当在一年内按照补正资料通知的要求一次性提供补正资料。为保证补正资料的顺利提交,建议注册人/申请人充分利用审评阶段沟通交流途径和补正资料预审查等服务渠道,同时,建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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