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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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设立申报材料(三)宏源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计划管理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1部分前言1-3第2部分合同当事人2-4第3部分集合计划的皋木情况3-5第4部分集合计划的参与4-7第5部分集合计划账户管理5-9第6部分集合计划资产的托管6-10第7部分集合计划费用7-11第8部分投资收益与分配8-13第9部分集合计划的信息披露9-14第10部分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10-16第11部分管理人的权利与义

2、务11-17第12部分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12-19第13部分集合计划存续期间委托人的退岀13-21第14部分集合计划展期14-23笫15部分集合计划终止和清算15-24第16部分不可抗力16-27第17部分违约责任与争议处理17-28第18部分合同的签署和附件18-30第19部分合同的补充与修改19-31第20部分其他事项20-32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沢《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下称《试行办法》)及《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3、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管理人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托管人对集合计划资产进行托管。为规范“宏源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称集合计划)运作,明确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委托人、管理人、托管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本合同是规定当事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当事人按照《试行办法》、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宏源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下称《说明书》)及其他

4、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本合同文本遵照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关于发布《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必备条款》等自律规则的通知》(下称《通知》)及其附件《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必备条款》的要求制订。第二条委托人承诺以真实身份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保证委托资产的来源及用途合法,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并已阅知本合同和集合计划说明书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和损失。第三条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一定盈

5、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第四条托管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审慎尽责的原则履行托管职责,安全保管客户集合计划资产、办理资金收付事项、监督管理人投资行为,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资产投资不受损失,不保证最低收益.第五条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出具了批准文件(文号:证监许可[20101210号),但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做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对本集合计划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参与本集合计划没有风险。第六条委托人。委托人的详细情况在各委托人分别与管理人、托管人签署的《宏源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

6、合同签署条款》(下称《签署条款》)中列示。第七条管理人名称: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法定代表人:冯戎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文艺路233号宏源大厦联系电话:010-88085735传真:010-88085753联系人:袁好第八条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树清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邮编:10003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邮编:100032)联系电话:010-67595017传真:0

7、10-66275830联系人:王普祎第九条名称与类型1、名称:宏源证券金之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类型:非限定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十条目标规模本集合计划最低总份额为1亿份,推广期预期规模60亿份(含参与资金利息转份额部分),存续期上限80亿份(含红利转份额部分)。在集合计划总份额达到目标规模的当日,管理人对于已提交的合格参与申请将予以确认,并于第二日停止接受参与,推广期终止。第十一条投资范围和投资组合设计1、投资范围(1)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类证券投资基金,包括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包含ETF和L

8、OF及QDII);(2)股票,包括二级市场投资、新股申购、定向增发、中小板及创业板投资等;(3)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等;(4)现金类资产,包括银行存款、3个月内到期的政府债券、期限在7天内的债券逆回购等;(5)权证。2、投资组合设计本集合计划的投资组合比例为:(1)证券投资基金占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95%;(2)股票占计划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0%;(3)固定收益证券占计划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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