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南京师范大学

行政赔偿-南京师范大学

ID:46951466

大小:273.31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9-12-01

行政赔偿-南京师范大学_第1页
行政赔偿-南京师范大学_第2页
行政赔偿-南京师范大学_第3页
行政赔偿-南京师范大学_第4页
行政赔偿-南京师范大学_第5页
资源描述:

《行政赔偿-南京师范大学》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第十七章行政赔偿行政赔偿的概念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行政赔偿义务机关行政赔偿范围行政赔偿程序行政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一、行政赔偿概念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由赔偿义务机关代表国家依法给予受害人赔偿的制度。行政赔偿与民事赔偿(1)产生原因不同(2)赔偿主体不同(3)归责原则不同(4)赔偿的程序不同(5)赔偿范围和程度不同(6)赔偿费用来源不同二、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1.侵权行为主体2.行政侵权行为3.损害事实4.因果关系三、行政赔偿义务机关1.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2.共同赔偿义务机关3.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4.委托的行政机关5.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后的赔偿义务机关6.行政复议机关(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情况)四、行政赔偿的范围1.应当赔偿的侵犯人身权情形2.应当赔偿的侵犯财产权行为3.国家不予赔偿的情形五、行政赔偿程序1、单独提起的程序2、一并提起的程序六、行政赔偿的方式和标准金钱赔偿;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方式限制人身自由支付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身体伤害支付医疗费加误工费,每日赔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不超过年平均工资5倍劳动能力丧失支付医疗费加残疾赔偿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不超过国家上年度

3、职工年平均工资10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为20倍,并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造成公民死亡支付死亡赔偿金加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20倍,对其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人支付生活费侵害名誉荣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并造成名誉、荣誉损害的,适用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侵害财产权利①能够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的返还恢复,不能的给付赔偿金②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③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④其他损害赔偿直接损失计算标准麻旦旦处女嫖娼案2001年元月8日晚,麻旦旦和姐夫、外甥一起正在看电视时,王海涛和派出所聘

4、用的司机胡安定两人在没有出示任何证件的情况下将麻旦旦拉走。到派出所后,王、胡两人轮流讯问,逼迫麻旦旦承认有过"卖淫行为"。其间,曾对麻旦旦进行殴打、辱骂,并将其反拷在派出所门外的篮球杆上。麻旦旦被非法讯问23小时后被释放。元月9日,泾阳县公安局出具了一份《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该裁决书以“嫖娼”为由决定对麻旦旦拘留15日。裁决书上,麻旦旦的性别被写成男性,落款的日期居然是2001年2月9日。麻旦旦认为咸阳市公安局仅撤销县公安局的荒唐裁决,未就申请人提出的索赔要求作出答复,因此,于2月13日以咸阳市公安局作为被告、泾阳县公安局为第三人,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

5、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确认:(1)泾阳县公安局作出的《治安管理处罚裁决书》违法;(2)被告及第三人强制传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事实行为违法;(3)被告强迫原告作“处女膜完整”医学鉴定事实行为违法;(4)对原告讯问程序、实体内容违法;(5)对原告使用械具违法;(6)判令第三人及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7)判令赔偿精神损失费500万元,以及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通讯费,共计59560元,并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等9项请求。判决如下:确认泾阳县公安局对麻旦旦讯问时使用械具并殴打、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行为违法;确认咸阳市公安局委托医院对麻旦旦做医学鉴定的具体行政行

6、为违法;自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泾阳县公安局支付麻旦旦违法限制其人身自由两天的赔偿金74.66元,赔偿麻旦旦医疗费1671.44元,交通、住宿费669.50元,180天误工费6719.40元,共计9135元整。一审及二审诉讼费用360元由两级公安局承担。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