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设执行董事、监事)章程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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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设董事会、监事)章程参考文本泉州 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国 公司(个人)在福建泉州独资设立泉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订本章程。第二条 公司名称:泉州 有限公司;住所:泉州市 。公司以住所作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公司经营场所如与住所不一致,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经营场所备案或申请分支机构登记。第三条 公司的股东为:名称: 证件号码:有权签字人:注册地: 住所: 。(注:股东为境外自然人的,请填写姓名、国籍、证件类型及号码和住所)第四条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第五条 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其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 公司宗旨为:使用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以及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生产经营,满足国内外市场需求,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经营范围请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中的小类名称规范用语表述)第三章 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八条 公司投资总额为万人民币,注册资本为万人民币。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注: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一般以人民币表示,也可用自由兑换的外币

3、表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7第九条 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0%,出资方式为货币(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于公司成立之日起X年内缴足。(备注:股东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可自行约定)第十条 股东应当按照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并对注册资本缴付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第十一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减少或者分立、合并及其它原因导致注册资本发生重大变动需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依照《公司法》,行使下列职

4、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委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批准董事会的报告;(五)批准监事的报告;(六)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十)对公司合并、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十一)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十二)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作出上述事项变更的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 人,由股东委

5、派。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第十四条 董事会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股东的决议;(二)制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六)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七)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

6、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九)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股东委派产生。(或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第十六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 董事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为有效,董事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时,必须书面委托他人参加,由被委托人履行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定应由

7、占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检查董事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和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决议和董事会决议;  (三)行使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的职权。第十九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 拟订公司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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