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致公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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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杭州市萧山区致公学校章程(本章程修订稿经2017年11月16日校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2018年1月2日经萧山区教育局同意备案,年月日经萧山区民政局核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教职工与学生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本校全称为杭州市萧山区致公学校 ,英文表述为 H

2、angzhouXiaoshanZhigongSchool ;简称为致公学校;住所地址为杭州市萧山区蜀山街道鲁公桥社区123号 ,邮政编码为311203。第三条  本校是举办者赵建阳自愿出资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属于民办非企业法人。本校的审批机关是杭州市萧山区教育局,登记机关是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政府其他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第四条  本校办学类型为小学、初中,办学层次为义务段学历教育,办学形式为全日制民办。学校面向萧山区蜀山街道周边招生,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办学规模为九个年级24个班级,总体不超过1

3、080人。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第五条  办学宗旨:办人民满意学校,做人民满意教师。第六条   融入萧山教育,努力提升办学品位。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努力使我们的教师享受快乐完整的教育生活,努力使我们的孩子享受快乐优质的教育服务。建成萧山同类学校一流,富有特色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为 :让学生有较强的理想信念与良好的行为习惯。以端正的学习态度,以正确的学习方法,成为健康、活泼、好学、文明的快乐学生。教师发展目标为: 让教师有较强的责任意识与较高的师德水平。以学生为本、以能力为重,成为乐教、博学、奉献、创新

4、的快乐教师。同时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和考核评估制度,激励教师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第八条校训为:勤奋严谨求实创新;教风为:尚德精业爱生奉献;学风为:自主善学合作致用;第九条  校标:图案包含幼苗和绿叶。整体寓意为:学校爱生奉献的老师在为快乐健康、乘风破浪的致公学子保驾护航。第十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第十一条 学校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三)招收学生,依法自主确定招生范围、标准和方

5、式;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对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四)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五)管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六)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二)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三)维护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四)为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公众、政府机构的监督

6、。第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董事会、行政管理层和监事会,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对独立、相互支持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董事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一)组建学校首届董事会;(二)提出学校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三)推选董事和监事;(四)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五)监督学校运行。举办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为学校提供开办资金和相关运行经费;(二)支持董事会依法履行职责;(三)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举办者职责。第十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与解聘校长,决定法定代表人人选;(二)修改学校章

7、程和制定学校其他规章制度;(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四)筹集学校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五)决定学校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七)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八)审议学校管理层工作报告并对其工作进行考评;(九)董事会届满前三个月内负责组建下届董事会;(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4人,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其中,举办者或其代表的比例不超过1/5,董事相互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不超过1/3,董事兼任学校行政职务的不超过1/2,董事具备5年以

8、上教育教学经验的不低于1/3。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产生,第二届及其后的董事会由举办者推选与民主选举相结合方式产生。董事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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