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酌定不起诉中的权利救济【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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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论文文献综述法学论酌定不起诉中的权利救济关于我国对酌定不起诉中的权利救济制度的法律研究,学术界的研究和观点主要体现在专著和论文中,经过对图书馆和数据库资料的收集及自己的思考,现将收集整理的资料做总结和论述如下:一、酌定不起诉救济制度的现状研究酌定不起诉是指“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运用自由裁量权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各国对于酌定不起诉的学理称呼可能不同,但原理相通,都包含了自由裁量权。有自由即有冲突,有冲突必有救济,只要有自由裁量权,就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损害。当酌定

2、不起诉决定不恰当或者错误以致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当事人或者其他团体机关根据法律规定作出的一系列挽救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就是对酌定不起诉制度的制约与救济。关于酌定不起诉救济制度,我国与国外一些国家的规定有很大不同。(一)国外一些国家对酌定不起诉救济制度的规定德国法规定了“强制起诉程序”,即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时,赋予被害人将检察官的决定提交给中立的法院进行审查的权利,以限制检察官在起诉裁量方面的自由决定权。刘建国:《刑事不起诉被害人自我救济制度的研究》,载《人民检察》,2007年第24期。日本法规定

3、了“准起诉程序”,即被害人如果对检察官的不起诉处分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请求检察官提起公诉,检察官认为有理由时,应当提起公诉,检察官坚持不起诉的,由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依法确定是否将该案件交付法院审判。谢佑平:《刑事救济程序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61页。日本法还规定有“检查审查会制度”,即日本每个地方法院管辖区内至少设有一个检查审查会,专门审查不起诉决定的处理是否恰当,并提出改进检察事务的建议。周伟、万毅:《刑事被告人、被害人权利保障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32页。美国法规定,美

4、国检察官具有几乎不受限制的不起诉裁量权利,但这不意味着美国不存在一套不起诉制约机制。美国的不起诉制约机制主要包括,民选检察官制度的制约,大陪审团的制约,被害人及法院的制约,州总检察长的制约以及行业内起诉标准的制约。门美子:《检察机关不起诉制度的制约与救济》,2011年3月13日。(二)我国酌定不起诉救济制度的现状研究目前我国关于酌定不起诉制约与救济的制度主要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一些司法解释中,5主要包括被不起诉人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权利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公安机关对

5、人民检察院的复议、复核权和检察院内部的监督权。这些救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权利受损人,但实际运用中却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公诉与自诉自相矛盾、被害人与被不起诉人救济权利不均衡等等。高庆盛、张瑞:《不起诉被害人自我救济问题研究》,载《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4年第3期。这说明我国立法还不够成熟,酌定不起诉救济制度还很不完善,致使我国酌定不起诉救济制度漏洞百出。对于酌定不起诉救济性质的认定,有学者认为,根据检察官的职能,检察机关没有实体处分权,只有人民法院才有最终的司法处分权,即实体上的处分权,故酌定不起诉为一种

6、程序权利,当事人只能就程序上的错误进行救济。也有学者认为,检察机关的酌定不起诉权是一种程序权利,但该决定中包含对行为的违法性要素的认定,会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所以如果当事人认为自己的实体权利遭受了损失,即使检察机关根据合法程序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也可以进行救济。贺恒扬:《中国检察权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26页。其实,在酌定不起诉中当事人认为自己受到损害是事实,不管其是因程序受到伤害还是因实体权利受到伤害,我们都应该允许其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方式就行救济。二、我国现有酌定不起诉救济缺陷研究我国现有酌定不

7、起诉救济制度还不完善,有诸多不合理之处,在阅读大量资料后,笔者认为学理上把酌定不起诉救济制度缺陷主要分为被不起诉人的救济缺陷、被害人的救济缺陷以及检察院自侦案件监督机制的不足三大类。(一)被不起诉人的救济缺陷研究赵会平和张静学者认为:“法律在自我救济方面的规定应倾向被不起诉人,使双方权利趋向平衡,但我国现行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并未做到这一点。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被不起诉人只有申诉制度,而被害人除了有申诉制度还有自诉权,这使得被不起诉人处于明显的劣势状态。”赵会平、张静:《刑事不起诉当事人自我救济制度研究》,载

8、《人民检察》,2000年第3期。周伟和万毅学者认为,立法对不起诉申诉的规定比侦查申诉略显具体,但仍欠缺申诉的具体理由和申诉处理程序,可操作性仍不强。周伟、万毅:《刑事被告人、被害人权利保障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8页。陈晓东学者认为:“国家未给申诉制度规定上诉不加刑原则,被不起诉人可能因为害怕被起诉而不敢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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