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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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贺州市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实施方案(送审稿)为深入实施“人才兴贺”战略,加快构筑贵广高铁经济带人才洼地,营造有利于人才安居乐业的环境,规范贺州市人才公寓的运营和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通过加快贺州市人才公寓建设、规范人才公寓运营管理,解决我市高层次(紧缺)人才居住用房问题,推动我市人才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二、产权管理及相关部门职责贺州市人才公寓是由贺州市人民政府建设,为全市高层次(紧

2、缺)人才提供居住保障的政策性过渡用房,产权属贺州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人才公寓运营管理工作,其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人才办”)为贺州市人才公寓的统筹协调机构,负责人才公寓保障对象的人才确认、配租资格审核、住房的配租及日常管理的统筹协调工作。12市政府委托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出租方”)负责人才公寓的建设、运营管理、退出等具体工作,包括签订租赁协议、办理租住手续、收取房屋租金、房屋管理维护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为贺州市人才公寓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配租资格审核、住房配租及业务指导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

3、社会保障局、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市委人才办对人才公寓保障对象的核查确认。市财政局配合市住建局、市物价局制定租金标准,做好租金使用监管工作。三、运营管理原则贺州市人才公寓严格遵循“政府建设、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原则。四、运营管理(一)人才公寓保障对象的确认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贺州市城区范围内不拥有任何形式的住房(包括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房改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拆迁安置房、商品住房、自建私房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列为人才公寓的保障对象:121.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

4、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在职在编的高层次人才;2.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制委员办公室确认属于我市急需紧缺专业的,具有学士学位,且在职在编的全日制本科生;3.市委组织部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需求状况从市外高校、科研院所等机关、企事业单位引进各类人才来我市挂职,并在我市持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干部;4.市管企业的高管,并签订了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我市持续工作半年以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非上述范围对象,因工作特殊需要,经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认可的其他人才。(二)租住人才公寓的

5、申请与审批列为人才公寓保障对象,符合租住条件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个人申请。符合租住条件的个人,可凭下列有关申请材料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12(1)填写《贺州市人才公寓租住申请审批表》,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一式一份,收复印件验原件);(2)用人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材料;(3)申请人根据不同的身份还需附以下材料(收复印件验原件):①第一、二类人才需附学历学位和职称等相关证书、入编证明材料等复印件(一式一份);②第三类人才需附任职文件复印件(一式一份);③第四类人才需附任职文件以及劳动合同、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2.资格初审。用人单位的

6、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材料复印件需验原件后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初审意见后,分别报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3.资格复审。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住建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人进行住房情况、人才资格审核并确认。4.审批。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对申请人的人才资格和住房情况进行审核通过后,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125.公示。审批通过后,由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在市级相应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申请人(家庭)可列为人才公寓配租对象。(三)配租1.审批通过的申请人由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组织房屋配

7、租工作,按申请顺序予以轮候租赁。2.原则上,紧缺专业全日制本科生的租住标准为一房一厅(45平方米左右),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挂职干部、企业高管等为两房一厅(60平方米左右)。夫妻双方同时符合租住条件的,只限租住一套公寓,租住标准按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高者一方安排。若申请租住且符合条件的人数较多,相应面积房源不足的情况下,经市委人才办、市住建局共同研究后,按照来我市工作时间、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调配相应住房。3.市住建局根据配租情况出具《贺州市人才公寓入住通知书》,通知申请人领取,并将配租名单书面函告出租方

8、,同时报市委人才办备案。(四)入住121.申请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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