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测量复核制度.doc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doc

ID:49723159

大小:66.95 KB

页数:3页

时间:2020-03-03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doc_第1页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doc_第2页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doc_第3页
资源描述: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施工测量复核制度一总则第1条为适应公司的管理要求,满足施工需要,严格执行测量复核制度。  第2条测量工作质量控制的核心是测量复核制度,其运作依靠自检、外检和抽检以及验收制度。  测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测量复核制度的基本要求。  2.1施工复测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  2.2复测工作应在开工前完成,龙门桩、轴线桩、水准基点应满足施工放样的需要,以便在正式施工时引用其成果。  2.3复测成果应系统地成文,由工地现场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发,及时发至作业层技术部门据以引用,同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2.4各类基准点要妥善保护,根据情况加固,并在现场作明显标识

2、,以防误用;在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桩要钉设护桩或外移桩,绘制护桩示意图;定期检查基准点是否移动、下沉,发现后应采用可靠方法重新补设定位,重新测量。  第3条测量复核制是质量控制的核心,测量人员都必须遵循复核制的基本要求,在测量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第4条测量复核制的基本要求4.1执行有关测量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规范技术要求进行测量设计、作业、检查和验收,保证各项成果的精度和可靠性。  4.2测量桩点的交接必须由双方持交桩表在现场核对、交接确认。  遗失的坚持补桩,无桩名者视为废桩,资料与现场不符的应予更正。  4.3用于测量的图纸资料应认真研究复核,必要时应作现场核对,确认无误

3、无疑后,方可使用。  抄录已知数据资料,必须核对,两计算人应分别独立查阅抄录,并互相核实。  4.4各种测量的原始观测记录(含电子记录)必须在现场同步作出,严禁事后补记、补绘。  原始资料不允许涂改。  不合格时,应按规范要求补测或重测。  现场实施测量作业,必须使用专业记录簿逐项记录测量数据,必须用铅笔书写,禁止使用易洇水的圆珠笔或钢笔。  测量记录不得涂改、撕毁,如有误可作明显的勘误记号标识。  记录中参加人员、设备、日期、地点、天气、工程地点(部位)等事项应填写完备、清楚,并有施工作业人员签字。  记录数据必须真实反映操作过程的实际情况,在通常情况下应有计算结果,并附有

4、相应结论。  4.5利用已知成果时,必须坚持“先检测后利用”的原则,即已知成果检测无误和合格时才能利用。  4.6测量工作应根据人员和仪器设备状态选择方法。  在使用全站仪等数字化测量仪器时,必须有误差监测手段,对各种误操作必须有查错功能和纠错能力。  4.7重要定位和放样,必须坚持用不同的方法或手段进行复核测量,采用不同方法分别进行计算,并报请公司总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执行。  重要工程、控制工程、贯通测量等测量必须有测量成果书,报请公司总工程师签认。  测量成果书应资料齐全,计算准确,文整清楚,签字齐全。  测量成果资料(书)为受控资料,应按受控资料的有关规定办理。  4.

5、8坚持贯彻“未经复测的工程不准开工;上一工序结束,下一道工序未经测量放样时,不得继续施工”的原则。  4.9施工技术人员暂离岗位或调转时,必须进行测量工作移交。  内容包括施工桩位现场点交(并附桩位示意图、中线、水准基点表);测量记录、测量成果书等。  在有条件时,进行复测后方可移交。  移交工作由同级工程师负责组织,办理交接清单,双方签字。  第5条对测量复核制度执行不力,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对各单位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未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比照有关规定执行相应的责任追究。    内容仅供参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