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票据业务制度.doc

江津票据业务制度.doc

ID:49723824

大小:218.42 KB

页数:21页

时间:2020-03-03

江津票据业务制度.doc_第1页
江津票据业务制度.doc_第2页
江津票据业务制度.doc_第3页
江津票据业务制度.doc_第4页
江津票据业务制度.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津票据业务制度.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江津票据业务制度  附件一重庆江津村镇银行商业汇票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庆江津村镇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切实防范和控制商业汇票业务风险,促进本行票据业务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实施管理办法》及《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及《重庆江津村镇银行信贷业务管理基本制度》、等法规、制度,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商业汇票业务,包括本行已开办的商业汇票贴现、再贴现、转贴现业务以及经有权部门批准开办的其他相关商业汇票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商业汇票贴现,是指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于本行,本行按票面金额扣除相应的贴现利息后,将扣除后余款支付给持票人的票据行为。  商业汇票贴现分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本办法所称商业汇票再贴现,是指本行为了取得资金,将未到期的已贴现商业汇票再以贴现的方式向中国人民银行转让的票据行为。  本

3、办法所称商业汇票转贴现,是指本行与其他商业银行之间,因资金融通、金融资产流动性管理等需求,以贴现方式进行票据转让的行为。  第五条本行商业汇票业务纳入全行统一授权管理,各经办机构在总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各项商业汇票业务。  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的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必须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办理商业汇票业务。  第六条总部小企业部负责授权权限内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再贴现业务的经营。  对全行票据的经营和业务推动负有指导职责,负责对本行商业汇票业务进行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  小企业部负责

4、商业汇票业务的审核工作。  会计结算部门负责本行商业汇票业务会计核算。  小企业部负责贴现票据实物管理工作及到期后的委托收款。  第二章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第七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管理向本行提出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申请的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2、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  3、与出票人或其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合法的商品、劳务交易关系;  4、贴现申请人非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  5、用以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具有法定票据要式;  6、本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贴现申请人

5、向本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时,必须按本行规定提交下列资料  1、商业汇票贴现申请书;  2、经持票人背书且未到期的商业汇票;  3、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4、贴现申请人贷款卡;  5、贴现票据项下的真实的商品、劳务交易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票据项下的交易确已履行的凭证;  6、本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九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受理票据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贴现申请及相关材料,按上述规定和本行相关规定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同意受理后转入正式审查

6、阶段,不符合条件的,相关材料予以退回,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第十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审核及查询  1、票据部门按《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银行承兑汇票各要素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重点是银行承兑汇票的真伪性、合规性。  2、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本行相关规定及要求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查询,票据查询经办人员负责票据的真实性,并承担票据查询责任。  3、票据查询的方法主要有依托中国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查询;委托他行代理查询;传真查询;实地查询。  邮寄查询第十一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审查和审批受理银行承兑汇票

7、持票人的贴现申请时,必须对持票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票据经办人员在对票据进行初审后,根据贴现金额,按照本行票据业务授权权限和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有权人审批。  审查部门对审批后的银行承兑汇票资料进行最终审查,审查人员应重点对以下要素进行审查:  1、贴现申请人主体资格和条件是否符合本行规定要求,相关材料是否完整、合规;  2、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履行该银行承兑汇票项下的商品交易合同、发票、商品货运单据是否一致;  3、其他需要审查的事项。  第十二条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的办理根据最终

8、审查结果,经办人员办理相关贴现手续,计算贴现利息和实付贴现金额,填写贴现凭证,并经双人复核后履行放款程序。  会计部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  贴现利息=汇票金额×贴现天数×(月贴现利率/30天)实付贴现金额=汇票金额-贴现利息贴现期限自贴现之日起至汇票到期日止,最长不超过6个月。  票据到期日为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该法定休息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汇票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期限及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