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0-12-08.pdf

新国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0-12-08.pdf

ID:52543447

大小:162.45 KB

页数:9页

时间:2020-03-28

新国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0-12-08.pdf_第1页
新国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0-12-08.pdf_第2页
新国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0-12-08.pdf_第3页
新国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0-12-08.pdf_第4页
新国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0-12-08.pdf_第5页
资源描述:

《新国都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10-12-08.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经2009年8月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最大限度地保障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制度所称

2、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第三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第二章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第四条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下称“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投项目的个数。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的,应当独立设置募集资金专户。

3、1公司因募投项目个数过少等原因拟增加募集资金专户数量的,应事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申请并征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第五条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下称“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二)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下称“募集资金净额”)的5%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人;(三)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人;(四)保

4、荐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五)公司、商业银行、保荐人的违约责任。公司应当在全部协议签订后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协议主要内容。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保荐人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1个月以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的协议,并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后公告。第六条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第七条公司募投项目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

5、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第八条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2途。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委托理财、质押或抵押贷款、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第九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应当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由使用部门填写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严格按照董事会的计划进度实施,执行部门要细化具体工作进度,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第十条确因不可预见的客观因素影响,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

6、情形时,项目实施部门必须将实际情况及时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并详细说明原因,公司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第十一条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全面核查募投项目的进展情况。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差异超过30%的,公司应当调整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并在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年度投资计划、目前实际投资进度、调整后预计分年度投资计划以及

7、投资计划变化的原因等。第十三条募投项目出现以下情形的,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项目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的原因以及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有):(一)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3(二)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三)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四)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的。第十四条公司决定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应当及时、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第十五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8、筹资金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施,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公司已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披露拟以募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