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信托立法相关问题的探讨-论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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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8月Joum~ofNanjingNormalUnive~ity(SocialScience)新型社会与区域经济研讨会对我国信托立法相关问题的探讨王家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贵州贵阳550023)摘要:信托制度源于英美法系,我国对其进行了移植,并于2001年颁布实施了《信托法》。虽然我国颁布实施了《信托法》,但对我国信托立法的一些问题的争论没有停止。文章主要对信托立法相关问题如信托的定义、委托人的地位与权利、信托何时成立、信托终止信托财产的归属等问题进行探讨。关键词:信托定义;委托

2、人地位;信托财产归属我国信托法颁布实施已有十余年,但由于我国信托法移植于英美法系,人们对信托立法的不少问题还存在争议,下面我对相关的争论问题进行探讨。一、关于信托定义我国信托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在这个定义中,有两个词人们争议较多,一个是“委托”,一个是“行为”。学者对信托定义中“委托”一词的用语多表异议,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的王连洲先生在一篇文章中说:“很多学者认为,‘委

3、托’一词本身不能揭示信托的本质属性,容易混淆信托与行纪、代理等法律关系的界限,因而是欠科学的。他们同时认为我国大众对信托的概念和性质的认识就非常模糊,再加上模糊的界定,更使人不知其所以然,因而主张在立法上更应该讲究用词的准确和明晰。”这的确代表了很多学者的观。立法者之所以没有使用“转移”而使用“委托”一词,笔者认为是出于以下原因:1.从1982年至1999年信托业经历过六次整顿,信托业的“坏孩子”的形象还没有彻底改观,此外,我国的市场经济尚未发展成熟,市场经济要求的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要人们贸然易手财产权,恐人

4、疑虑太多。2.缺乏建立信托制度的文化底淀。3.使用“委托”一词,更能与信托法第四章(信托当事人)内容相协调。日本,韩国的信托法及我国台湾地区的“信托法”,都没有涉及委托人的权利和地位,但我国信托法却专节规定委托人的地位和权利,委托人的权利虽多为救济权,却采用物权的保护方法。如要求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解任受托人等。如果委托人既已转移财产权,委托人的权利从何而来?使用“委托”一词,便协调了这种矛盾。4.一般说来,所有权人除受公序良俗和国家意志(征收、征用、国有化等)等制约外,不受他人意志支配和制约,如果信托人把财产所

5、有权转移给受托人,受托人作为所有权人,其意志自由仍然受到委托人制约,显系于我们通说的“所有权”差异较大。5.利益虽不是权利的核心,对于一个“经济人”社会而言,利益是评判权利的重要标尺(对财产权而言)。受托人虽享有对信托财产的支配权,却无权享有信托财产产生的收益,因此,受托人拥有的权利不是享有自物权之称的所有权。6.如果发生所有权的转移,还会牵涉到所有权发生变动的问题。如果把信托财产所有权转移给委托人,至少会产生两个法律问题。一是如果受托人损坏了信托财产,受托人承担的是违约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如果受托人故意毁坏信托

6、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是否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受托人隐匿信托财产是否构成盗窃罪?其二,若所有权发生移转,因财产发生流转,当事人是否要交税?至于把信托定性为一种“行为”,学者也有自己的看法。因为行为属于法律事实之一,它是产生形成信作者简介:王家全,贵州广播电视大学讲师。———342—-——托的原因之一,但不是信托的内涵。从当事人意志强弱程度来说,它是一种制度,从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角度而言,它是一种法律关系。即“信托行为不过是信托和信托法律关系设立的手段而已,信托行为与信托法律笑系设立之间是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因而将信托性

7、质定性为财产管理制度安排和信托法律关系则符合信托本身之功能”。“从信托概念与相关概念之间的逻辑体系上考究,信托性质不宜界定为信托行为。”也有学者认为,可以从多个角度来理解信托的含义。一是可将信托作为一种法律关系来理解;二是可将信托作为一种法律行为来理解。三是可将信托作为一项法律制度来理解。笔者认为,一个词语在不同语境中有不同含义是正常的。就“信托”一词而言,在“设立信托”一词中,就如同我们所说的设立公司一样,信托就类似于一种经济组织,在“信托制度”一词中,“信托制度”又如同“时效制度”“物权制度”一样,又成了一种

8、制度安排。在“信托法律关系”一词中,它又同“合同关系”“劳动法律关系”一样,信托又体现出一种权利义务关系。但是作为信托的定义,把信托定性为制度或法律关系要比定性为“法律行为”要好。因为:1.行为只是设立信托的途径之一,信托中的财产独立原则,反永续原则及反累积原则,都不是信托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2.把信托定性为法律行为会缩小信托应用范围。结果信托、推定信托,都不是通过信托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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