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保证合同中“关于主债务还款期限之约定”的效力.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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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析保证合同中“关于主债务还款期限之约定”的效力摘要对主债务还款期限的约定并非保证合同中的应有内容,但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在保证合同中对主债务的还款期限进行约定的情况。一种是保证人因仅对债务人的短期偿债能力有信心,故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较短还款期限;一种是为使债务人获得足够的周转时间进行偿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较长的还款期限。因保证合同屮约定的还款期限与主合同中约定的还款期限的不同,其法律效力亦有所区别。本文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保守的保证合同的独立性、开放的保证合同的独立性三个角度对此种行为的法律效力予以论证。关键词保证合同主债务还款期限中图分类号:D92

2、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1-066-02还款期限,是主债务合同中的主要条款之一,由债权人与债务人进行约定。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保证合同对主债务的还款期限进行约定的情形,也即保证人以主债务在特定期限内还款为条件提供担保。对这种约定,其效力如何,以及是否影响保证责任等,于各方当事人的利益攸关,而《担保法》、《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等对此均无明确规定,故对此加以探讨实有必要。一、问题的提出我国《担保法》第十五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

3、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从该条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对主债务还款期限的约定不是保证合同应有内容,但第六项“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似乎对此又予以默许。而关于附条件提供担保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无禁止性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得行使”以及“私法口治”的民法原则,显然不宜将该约定一概认定为无效。实践中,保证合同对还款期限的约定不外乎以下三种:第一,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早于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第二,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等于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第三,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长于主合同约定的还

4、款期限。上述约定,除第二种情形于各方均无争议外,第一、二两种情形,其效力如何,存疑颇多。需要注意的是,本文所述保证合同屮约定的还款期限问题非当事人对保证期间的约定,但在特定情况下会间接影响到保证期间。本文将就保证合同中的该项约定本身(排除因恶意串通、欺诈、胁迫等因索导致的合同无效),逐一探索其效力问题。二、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早于主合同中还款期限的效力缩短主债务的还款期限,无疑是加重了债务人的还款责任,也间接加重了保证人的担保责任,直观上看,保证人一般不会做此种约定。然而实践中,一个不可忽略的事实是,企业作为债务人时,因其经营情况时好时坏,今日还周转灵活,明日则

5、可能会经营不善甚至面临破产,尤其是在当前国内经济形势瞬息万变的情况下,多数中小企业的命运都难有定数。在为其提供担保时,保证人更倾向于“短期保证”,即只能为当前所能预见的企业偿债能力提供保证。举例以说明:甲企业向乙融资公司贷款,丙为其提供保证担保。甲、乙约定贷款还款期限为三年,内向乙提出若主债务还款期限为一年,则其愿意作为保证人,否则,不予担保。乙公司未置可否,乙、丙遂按丙的意思签订了保证合同,即约定“若主债务还款期限为一年,则丙提供保证担保。”后甲、乙、丙因此产生纠纷。单从“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角度分析,一种观点认为,该案中保证人丙的保证行为是典型的附条件民

6、事行为,具效力可直接适用《民法通则》第六十二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之规定,因所附条件“主债务还款期限为一年”未实现,故其保证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这种观点符合我国国内法律实务界的通行做法,也较容易被普通民众理解和接受;也有学者从“保证合同的独立性”角度提出,因保证合同的债务不包含于主债务之中,保证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就应无条件为主债务提供相应的保证责任。若在保证合同中附以特定条件,则仅所附条件无效,但并不影响保证合同其他条款的法律效力,即保证人必须为主债务提供保证责任。至于该保证责任属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则根据保证合同中其他条款认定,若无此项

7、约定或约定不明等情形,仍适用《担保法》相关规定。实际上,这种做法渊源已久,目前国际贸易屮比较通行的“独立担保制度”就是很好的例证。脾此种提法与票据上的保证行为类似,认为并强调了保证行为的独立与无因,我们且称之为“保守的保证合同独立性另一种从“保证合同的独立性”角度出发而生成的观点认为,强调保证合同的独立性是建立在承认保证合同具有独立的价值基础之上的,而承认保证合同具有独立的价值,就应允许保证合同依意思自治原则加重或减轻保证人的责任,如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等苛于主债务。豎基于此,在上述案例中,可以认为保证人丙愿意承担比主债务合同更重的保证责任,那么令

8、其承担略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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