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ID:58039921

大小:16.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20-04-08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1页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2页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3页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4页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5页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_第6页
资源描述: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 为鼓励科技创新,增强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技术创新和早期成果转化的抗风险能力,省级预算从2011年起设立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专项。为规范该专项资金的管理,现印发《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2011年项目,于2011年10月组织申报,具体事项由省科技厅另行发文。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科技型中

2、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从实施课程改革以来,我反复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理论,深刻领会新课标精神,认真反思自身教学实际,研究学生,探究教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的管理,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早期科技创新活动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早期科技创新省级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早期扶持资金”)是指为鼓励科技创新,增强早期技术创新和早期成果转化的抗风险

3、能力,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门扶持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有关早期创新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 早期创新是指尚处于研发、中间试验、工业化试验阶段,进入批量工业化生产阶段之前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活动。 第三条早期扶持资金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省科技厅及各市州、扩权试点县科技部门是早期扶持资金的项目主管部门,主要负责项目的论证筛选、计划审定、实施监督和检查验收等;省财政厅及各市州、扩权试点县财政部门是早期扶持资金的资金主管部门,主要负责早期扶持资金的预算管理、资金拨付和绩效评价等。 第四条早期扶持资金的扶持方式包括无偿补助和贷款贴息两

4、种方式。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早期技术创新和早期成果转化项目给予无偿补助的,在一个年度内,一个项目的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少数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重大项目不超过100万元);同一项目的扶持时间最高不超过两年。从实施课程改革以来,我反复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理论,深刻领会新课标精神,认真反思自身教学实际,研究学生,探究教法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实施早期技术创新和早期成果转化项目的银行贷款给予财政贴息的,月贴息率为4‰,贴息额按银行贷款本金额度、实际贷款月数和月贴息率计算确定。在一个年度内,一个项目的贴息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一项目的贴息

5、时间最高不超过24个月。 在一个年度内,同一项目不能同时享受两种扶持方式。 第二章项目管理 第五条 早期扶持资金的安排使用实行项目管理制度,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范围和条件进行申报和审批。 第六条每年度早期扶持资金预算成立后,省科技厅负责拟定和发布项目申报指南,组织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科技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开展项目申报,进行汇总和评审论证,审定年度项目计划并报省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各地在申报项目时,应书面征求同级财政部门意见。 第七条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领导批准的年度项目计划,向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市)财政部门和省级有关主管

6、部门下达支出预算,按项目企业的财务管理级次拨付资金。 第八条 申请早期扶持资金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属于四川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具备开展早期技术创新和早期成果转化所需要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从实施课程改革以来,我反复学习有关的教育教学理论,深刻领会新课标精神,认真反思自身教学实际,研究学生,探究教法(三)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 (四)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工商管理、银行信贷、税收财务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五)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

7、其他条件。 第九条 早期扶持资金支持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技术政策,属于我省优先发展和鼓励发展的重点技术领域范围的项目; (二)技术创新性较强,属首创型或经升级改造后预期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具备较为突出的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成果转化项目须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权益关系明晰且无法律障碍; (四)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 早期扶持资金对下列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和重点支持: (一)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目录”和“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及优势特色产业领域”

8、范围内的早期技术创新和早期成果转化项目; (二)由科技人员创办或领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早期技术创新和早期成果转化项目; (三)海外归国科技人才和省外引进科技人才携带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三章管理监督 第十一条从实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