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集团劳动人事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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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集团劳动人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集团员工的行为,维护集团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医院集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劳动效率和工作质量,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医院有关规定,并结合医院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集团所有员工。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集团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集团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

2、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集团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第五条员工应聘集团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第六条员工应聘集团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第七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集团。第八条集团加强职工的培训和教

3、育,根据职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职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九条集团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员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约定。第十条集团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试用期满经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医院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医院公章方能生效。第十二条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第十三条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订立

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医院与员工一律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职工在集团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职工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第十四条医院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医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由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等。

5、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提供与录用相关的虚假的证书或者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2)严重违反集团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工作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集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劳动教养的;(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医院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集团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6、(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集团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不能达成协议的。医院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十七条医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医院的规章

7、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员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集团应依法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十八条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集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集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知悉医院商业秘密的职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员工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集团不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第十九条员工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对医院造成损失的,职

8、工应赔偿集团下列损失: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2.对医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二十条医院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职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医院依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三章工资、福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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