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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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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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浅谈商业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陈巴特商业特许经营是从国外引入的一种崭新的商业运作方式。近二十年来,我国的商业特许经营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商业流通体制改革的战略方向之一。特许经营在给中国企业和个人带来巨大商机的同时,也带来诸多的风险。可以说,我国的特许经营目前仍处于高风险、高投机的初级阶段,离建立一个有序、理性、规范的成熟市场的要求还很远。欺诈行为泛滥,就是这一阶段非常突出的问题之一。一、商业特许经营中欺诈行为较严重的原因究其原因,大概有四个方面:一是由于特许经营在我国是一个新兴市场。大凡一个新兴行

2、业的兴起,必定会经过一个粗放经营、铺摊子抢占市场的高速成长期。无论是特许人抑或被特许人,都很容易陷入一种浮躁、狂热、急功近利的气氛中;二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特许经营的法律规范很不完备,虽有专门的立法,但执法力度不大。在这种情况下,欺诈者就有机可乘、有利可图;三是特许人数量少,规模小,历史短,使特许体系品牌暂时成为一种稀缺的市场资源,一定程度上出现卖方市场的情形,追逐暴利的趋向使许多特许人眼光盯在加盟费上,不去努力打造品牌。一些毫无特许经营资格和能力的企业也混杂其中,蒙骗加盟者;四是被特许人不成熟。当今中国,民间资本投资正处

3、于迅猛发展时期。与自行创业的艰难相比,加盟特许品牌,“克隆”成功模式的创业方式具有其独到的魅力。但这些中小投资者对特许经营的了解普遍是皮毛之见,风险意识比较低,很容易被不良特许人利用,成为受欺诈的对象。二、商业特许经营中欺诈行为的两种类型特许经营中的欺诈行为,主要表现为特许人欺诈被特许人,骗取加盟费或赚取产品高额差价。因为,在特许经营中,特许人处于主导地位,其作为该行业的有营业记录的主体,拥有行业经验,掌握信息和资料,有一整套复杂的技术和管理文件。被特许人加盟前已经处于劣势。而且,特许人的主导地位还表现在签约加盟后的经

4、营上。经营权主要集中在特许人总部手上,被特许人的经营自主权受到严格限制,可以说对特许人必须唯命是从。特许人的这种主导地位,往往会被滥用来欺诈处于劣势的被特许人。特许人的欺诈行为,可分为积极型的欺诈行为和消极型的欺诈行为。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的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据此,可将欺诈行为分为积极型和消极型两种。(一)积极型的欺诈行为。特许人故意告知被特许人虚假情况,是一种积极的“作为”。在这里,“

5、告知”是行为本身,其表现有多种方式,如口头(含电话)当面告知,书面(含传真、电子邮件)告知,或通过广告媒体针对不特定的潜在的被特许人告知。“虚假情况”是行为的内容。所谓虚假情况,就是客观上不存在的情况,是无中生有捏造出来的。特许人提供的虚假情况,往往是哪些似是而非,足以影响被特许人作投资决定的情况,如捏造一个国外的品牌,捏造自己的经营历史,捏造根本不存在的示范店,捏造一个不存在的单店营业赢利记录,捏造自己获得权威认证或荣誉证书、资格等。总之,投被特许人之所好,使被特许人受骗上当。一般来说,积极型的欺诈行为,比较容易认定

6、,虚假的东西终归是不存在的,缺乏证据佐证的。被特许人应通过要求特许人提供证明文件,委托查询,行使要求解释合同条款的权利等方式,发现欺诈行为,掌握欺诈的书证,从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消极型的欺诈行为。特许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是一种消极的“不作为”。与积极的欺诈行为不同,消极的欺诈行为有一个前提,就是特许人必须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将真实情况告知被特许人,而特许人没有作出这种行为,消极地对待,使被特许人在无法得知真实情况的情况下,作出加盟决定。如果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义务,被特许人又不用明示的方式要求特许人提供某一真

7、实情况,事后才发现遗漏了这一真实情况,则特许人的行为不构成欺诈。对特许人隐瞒的真实情况作出这种限制性的解释,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一个特许体系的真实情况非常复杂,被特许人的思想状态也很难把握。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没有合同约定,或被特许人不将“意思”“表示”出来,特许人不会知道应该告知被特许人哪方面的真实情况。在这里,明确哪些真实情况是应该披露的,亦即特许人应该向被特许人披露哪些真实情况,其范围很重要。《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经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是,毕竟特许经营所涉行业广泛,需要披露的信息资料千差万别,法律不可能作

8、出过多、过细的强制性的规定。因此,一些可能对特许人有不利影响的信息,很可能不在特许人法定义务之列,特许人当然不去披露。即便有法律的规定。有些特许人在执行时也是敷衍了事,大打折扣。三、商业特许经营中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分析,特许人欺诈行为的构成要件,可以划分为三个方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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