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教学讲义ppt.ppt

最新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教学讲义ppt.ppt

ID:62180406

大小:338.5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21-04-20

最新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教学讲义ppt.ppt_第1页
最新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教学讲义ppt.ppt_第2页
最新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教学讲义ppt.ppt_第3页
最新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教学讲义ppt.ppt_第4页
最新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教学讲义ppt.ppt_第5页
资源描述:

《最新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教学讲义ppt.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很多朋友都喜欢旅游,那么胆结石患者旅游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听听胆舒康专家的讲解。胆绞痛的发生原因一般有两个: 乘车旅行颠簸,使得胆囊内的结石随胆囊收缩而移向总胆管,引起总胆管平滑肌痉挛,出现胆绞痛。注意饮食要清淡,忌吃高脂肪食物,烤鸭、烧鸡、肥肉、烧鹅、煎鸡蛋、油炸食品、动物的脑、肾、肝、鱼子、蛋黄等,都是属于忌食或尽量少吃的食物。忌暴饮暴食,以减轻胆囊排泄胆汁的负担,避免牵动结石引起胆绞痛。注意饮食卫生,预防胃肠道感染引起胆囊及胆道感染。不要过度疲劳,以保持人体对感染有足够的抵抗能力。一

2、旦发生胆绞痛,应及时想办法医治,以免胆结石引起胆囊炎后进而引起胰腺炎。旅途中,如果胆结石患者发生胆绞痛,可指压穴位止痛:1、令患者脱去或掀开上衣,俯卧,用大拇指或手掌用力按压肝俞、胆俞两个穴位。如此按压后如果绞痛仍不止,可加用蒸或煮热的毛巾对右乳房下方的期门穴和剑突下胃脘部进行热敷,疼痛即可止住。2、令患者左侧卧,右手伸直抬向头部,手的上台幅度以右侧腹显水平方向上开约130度,伸直的右手延长线与肝脏和胆囊一致。这时,施治者站在患者侧卧位的头顶前方,左手拖住患者右手肘部,右手拇指轻轻地按压患者右手合谷穴的示指压合谷穴。如此慢慢反复3遍,绞痛一般

3、即可消除。3、溪穴在第4-5趾间趾根部的脚跟处痛点的位置。点着一支香烟,在此穴位上炙烤(注意不要太近,以不伤皮肤为度)。烤的时间长短,依患者反应来定,如果开始烤时觉得不热,就烤到感觉热为止;如果开始时烤得太热,就烤到感觉不热为止。疼痛即可缓解。因为胆管已敞开,如果是较小的结石,已经排出。如左脚说摸不到痛点,可在右脚相应部位摸到痛点,按压时不必旋转脚的角度,同样朝期门穴和日月穴方向推压。谢谢观赏!第十六章租赁合同第一节租赁合同概述一、租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一)租赁合同的概念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4、在租赁合同关系中,交付租赁物供对方使用、收益的一方称为出租人;使用租赁物并支付租金的一方称为承租人。(二)租赁合同的法律特征1、租赁合同是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2、租赁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3、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4、租赁合同是继续性、非永续性合同。二、租赁合同的分类租赁合同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不同的分类,而实践中经常使用的是如下分类:(一)动产租赁合同与不动产租赁合同;(二)定期租赁合同与不定期租赁合同;(三)一般租赁合同与特殊租赁合同。三、租赁合同的形式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是合同内容的载体。依据法

5、律对合同形式的不同要求,可将合同区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就租赁合同而言,不定期的租赁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无须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不满6个月的定期租赁合同也为不要式合同;但租赁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双方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有争议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第二节租赁合同的效力一、出租人的义务(一)交付租赁物并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的义务;(二)维修租赁物的义务;(三)瑕疵担保的义务二、承租人的义务(一)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的义务;(二)妥善保管租赁物的义务;(三)不作为义务;1

6、、不得随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在租赁物上增设他物;2、不得随意转租;(四)支付租金的义务;(五)返还租赁物的义务。三、租赁合同的特别效力(一)承租人获取租赁物收益的权利;(二)租赁合同的对抗效力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承租人的租赁权可以对抗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承租人与出租人原来在租赁合同中所作的其他约定,租赁物的新所有权人也应当一并遵循。第三节房屋租赁合同一、房屋租赁合同的概念房屋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提供房屋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交付租金,并于租期届满时,将承租房屋返还给出租人的协议。二、优先承租在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届满之前,出租人将房屋

7、拆除重建的,可以终止租赁合同,但出租人应当给予承租人适当的损失赔偿。如果重建的房屋仍然用于出租,则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享有优先承租权。三、优先购买《合同法》第230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所谓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当出租人出卖房屋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依法享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房屋的权利。优先购买权的权利属性为形成权,其实质是对出租人选择房屋买卖合同对方当事人自由的限制。(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在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时候,这是承租人享有优先购

8、买权的前提和基础。(二)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应负担通知义务,这是承租人得以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要前提。(三)承租人仅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四)承租人应当在合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