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使用期限通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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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            SJ/Z╳╳╳╳—╳╳╳╳                  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Generalruleofenvironment-friendlyuseperiodofelectronicinformationproducts(征求意见稿1)200╳-╳╳-╳╳发布     20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发布前 言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联想(

2、北京)有限公司,北京首信诺基亚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参见附录B。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引 言由于技术和产品功能的需要,目前部分电子信息产品的材料成分中含有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为防止含有上述物质或元素的产品由于超出环保使用期限的正常使用或过度使用、使用不当、不正确的修理等而导致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外泄或突变、对环境造成污染或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造成损害,便于电子信息产品环境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划分,促进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及时进入回收系统,进一步规范电子信息产品标识,根据《电子信

3、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39号令)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标准。电子信息产品环保使用期限通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电子信息产品确定环保使用期限的通用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电子信息产品。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SJ/Txxxx-xxx

4、x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5SJ/Txxxx-xxxx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SJ/Txxxx-xxxx中的所有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技术型环保使用期限通过实践或科学的方法和实验技术确定的环保使用期限。3.2概念型环保使用期限通过与产品其它使用期限概念相结合的方式确定的环保使用期限。3.3外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从产品迁移到周围的环境中的过程。3.4突变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因发生化学变化而产生与原先不同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的过程。3.5安全使用期限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符

5、合安全性能要求、不会发生安全事故的期限。3.6技术寿命techno-life生产者依据设计确定的产品平均寿命值,以小时为单位。4总则4.1数值范围环保使用期限小于等于10年的电子信息产品,宜选择1到10之间的整数作为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环保使用期限大于10年的电子信息产品,宜选择5的整数倍作为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当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不是5的整数倍时,宜选择相近且较小的5的倍数作为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4.2方法选择流程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宜按图1所示顺序选择合适的方法确定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5环保使用期限的确定

6、方法5.1技术型环保使用期限法5.1.1总则当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有足够的实践经验或有科学的实验技术手段时,宜采用技术型环保使用期限作为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5.1.2实践法电子信息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产品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发生外泄或突变的案例达到5台•次以上的,案例发生的最短年限取整确定为产品的技术型环保使用期限。5.1.3实验法5在电子信息产品正常使用条件下没有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外泄或突变的案例发生时,根据本标准第6章的方法和实验技术得出的环保使用期限确定为产品的技术型环保使用期限。5.2概念型环保使用期限法

7、5.2.1总则当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进口者在现有实践和技术条件下无法确定电子信息产品技术型环保使用期限的,宜采用概念型环保使用期限作为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5.2.2安全使用期限法若产品具有安全使用期限,宜采用产品的安全使用期限作为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5.2.3技术寿命法若产品在设计阶段确定了技术寿命,且在设计过程中考虑了环境因素,宜通过以下公式计算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环保使用期限=技术寿命/(日平均工作时间×365)…………………………………①环保使用期限=技术寿命/(日平均工作时间×365)×125%………………………②

8、公式①适用于不可修复的电子信息产品,公式②适用于可修复的电子信息产品。注:日平均工作时间由生产者根据设计确定。可修复指通过更换零件或维修可恢复到初期功能。5.2.4类比法未确定产品技术寿命和安全使用期限的新型电子信息产品,宜采用与其生产技术和原材料相同或类似的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作为其自身的环保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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