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

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

ID:6313764

大小:79.50 KB

页数:36页

时间:2018-01-09

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_第1页
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_第2页
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_第3页
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_第4页
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_第5页
资源描述:

《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企业财务管理与纳税筹划文章精选 2007年第十一期           北京大成方略纳税人俱乐部BeijingDachengfanglueTaxpayerClub本资料内容主要选自报纸、杂志及网络免费资料,仅供俱乐部会员阅读学习   目 录  (2007年第十一期 总字第十四期)2007年6月1日                      1、新税法下小型微利企业的筹划空间························32、根据税率变化 合理安排收入······························73、利用新税法合理规划企业年终奖················

2、···········104、关联业务要注意规避涉税风险·····························125、增值税筹划的另一种思路·································186、初始计量与计税成本的差异·····························227、上一年度错账应及时调整·······························258、何处购进废旧物资更划算·······························279、课税原则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差异······················29   一、

3、税收筹划新税法下小型微利企业的筹划空间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的规定,2008年即将实施的《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税法)与现行《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旧税法)相比之下变动较大。  新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而旧税法规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并且财税字〔1994〕009号也明确规定:“关于两档照顾性税率规定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暂减按18%的税率征收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至3万元的企业,暂减按27%的税率

4、征收所得税”。我们看到,新税法将微利企业的税率优惠重新进行了界定,通称小型微利企业。虽然目前相关条文还未明确它的评定标准,但是通过假设条件,利用税率变化预算企业税后最佳利润,为今后的税收筹划提供参考依据还是很有必要的。  分析一:按旧税法规定年应税所得额为3万元(含3万元)的企业,税后利润为3×(1-18%)=2.46万元。但是,对于年应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下,3.0001万元~3.3698万元之间的企业,税后利润为(3.0001~3.3698)×(1-27%)=(2.190073万元~2.459954万元)<2.46万元;通过数据对比,我们看到应税所得额介于3.0001万元

5、~3.3698万元之间的企业,其税后利润要小于应税所得额为3万元的企业;相反,当应税所得额介于3.3699万元与10万元(含10万元)之间时,税后利润就呈现出了最佳状态,(3.3699万元~10万元)×(1-27%)=(2.460027万元~7.3万元)>2.46万元。那么,再看年应税所得额介于10.0001万元~10.8955万元之间的企业同样也是如此,税后利润为(10.0001~10.8955)×(1-33%)=(6.700067万元~7.299985万元)<7.3万元,其税后利润要小于应税所得额为10万元的企业;当年应税所得额大于10.8955万时,税后利润大于7.3万

6、元,也是处于最佳状态。  从以上分析,旧税法虽然对微利企业(年应税所得额不高于10万元)规定了18%和27%两档优惠税率,但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介于3.0001万元~3.3698万元或10.0001万元~10.8955万元之间时,它们的税后利润与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万元或10万元时相比反映的是不增反降。可以说,企业只有跳跃式的避开这“两道坎”,才有可能取得税后的更大利润。  因此,在旧税法优惠税率条件下,从鼓励微利企业的发展角度看,优惠范围内也有相对的“不优惠”。  分析二:用新、旧税法中的适用税率,分析小型微利企业税后利润的微妙变化。例如:假设甲、乙、丙3家企业,2006年度应纳

7、税所得额分别为3万元、10万元、20万元,按旧税法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为:  甲企业:3×18%=0.54万元;  乙企业:10×27%=2.7万元;  丙企业:20×33%=6.6万元。  如果,再按2008年即将实施的新税法的税率测算,甲、乙假如被税务机关确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其应纳税额为:  甲企业:3×20%=0.6万元;  乙企业:10×20%=2万元;丙企业:20×25%=5万元。  上下两组数据相比,在企业经营状况完全相同条件下,甲企业较以前多缴纳了企业所得税0.6-0.54=0.06万元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