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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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2015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选择题及答案(15)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的是( )。  A、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B、选举和更换全部监事  C、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D、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而不是全体监事,选项B错误;选项AD属于经理的职权。本题正确答案应选C。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的是( )。  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B、检查

2、公司财务  C、要求董事和经理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D、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董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职权。选项D是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

3、董事会会议的召开。(1)选项AC: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至少3名董事)或者监事会(2名监事不行)提议,可以召开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董事会,所以选项AC不正确;(2)选项B: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会议。在本题中,4名董事不足董事会人数的半数,所以选项B错误。  4.2011年1月,甲、乙、丙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生产塑料制品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董事会成员6人,约定分两年缴付出资,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三位股东共依法缴付52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在2个月

4、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为( )。  A、董事人数减少了1人  B、2011年末亏损为183万元  C、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单独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B9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电话:400-600-8011网址:cpa.gaodun.cn微信公众号:gaoduncpa高顿财经CPA培训中心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

5、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题中,2011年末实收股本总额为520万元,当年发生的亏损为183万元,超过了其1/3,因此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  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

6、、董事甲、乙、丙、丁、己、庚  D、董事甲、乙、丙、丁、己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负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示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董事可以免除责任。本题董事戊在该次会议上曾就该项决议表示了异议,并且记录在董事会会议记录中,不应承担责任;庚因故未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并没有参与该事项的决议,因此也不承担责任。答案应为选项D。  6.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确定的董事会成员为9人,但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时,该公司董事会成

7、员因种种变故,实际为5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1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B、该公司应当在2010年10月30日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C、该公司董事会人数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D、由于该公司董事会成员没有少于《公司法》所规定的人数,因此该公司可以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有两个考点:一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的要求,另一个是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要求。该公司董事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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