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政府预算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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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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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沂水县预算管理办法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财经法律 法规和中央、省市预算改革要求,建立编制有标准、执行有约束、绩效有考评的较为科学规范的预算管理制度,形成预算严格、收支合理、操作规范、监督严密的预算管理体系,完善公共财政框架,促进增收节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会计管理体制、预算考评机制等财政改革。  1、预算编制以部门预算为基础,实行综合预算、零基预算,细化编制,增强时效,规范编制调

2、整程序;  2、预算执行以国库单一帐户和国库集中收付为基础,推进政府采购,完善集中核算,加强日常监督,保证预算正确执行;  3、预算监督与预算评价相结合,搞好债权债务监管,增强约束,明确责任,严肃纪律,规避财政风险。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三条 预算编制必须兼顾需要与可能,量财办事,量力而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确保平衡。各单位对下年度收支活动应早规划、早研究,按时编制预算、提报预算草案。因单位计划不周造成重要和大额预算事项遗漏的,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再受理、立项。  第四条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主管部门与所属

3、单位预算分开,预算具体到每个基层预算单位,明细到主要项目;主管部门不能截留和擅自分享、集中所属单位资金,不能擅自调整所属单位预算。上下级单位之间的预算划转应通过财政部门办理。  第五条 保证预算的完整性,体现“大收入、大支出”要求。同一单位预算,不论资金性质、来源渠道、支出用途、管理方式如何,都要汇总到该单位名下。除预算拨款、专项拨款、代管资金拨款外,下列资金也应纳入预算管理。  1、单位征收的按规定应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留用的资金,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彩票公益金、罚没收入、捐赠收入、集

4、中下级单位收入、上级部门汇入收入、利息收入等;  2、各项社会保障资金和住房资金;  3、押金、保证金、预收款、暂存款等往来资金,以及应由单位或财政归还的各种借款。  第六条全面实行零基预算,提高预算分配效率。  1、财政部门每年根据国家财政经济政策以及行政任务、事业计划和财力状况重新确定预算定额、预算标准。年度预算应全面体现当年政府主要经济政策;  2、国家规定部门预算应达到一定支出标准的,在按国家规定标准核定的同时,根据管理要求和业务实际核定具体支出项目和用途;  3、加强项目预算管理,注意项目前瞻性研究,建立项目预算的评估论证和绩效评价机

5、制,提高预算分配效率;  4、实行总额和分类预算包干,适应支出的多样性,增强预算的针对性,提高理财水平。  第七条 在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上,编制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社保基金、集中支付、现金流量等项目预算;试行编制税式支出预算;核实人员、债权债务、单位资产等基础数据。                  第三章预算执行  第八条 各单位应认真落实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积极组织收入,努力完成收入预算和上缴任务。  1、严格收入征管政策。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单位不得擅自出台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收入和出台财政优惠政策。

6、本县以前出台的、仍然执行的税费优惠政策,现在县级财政享受不到的税费,包括原来上级分享、上级新增分享部分和从收入中提取的业务费,不计入县级财政减免、返还范围。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一律不随正税减免。兑现税费优惠政策时,应由缴纳义务人书面申请,执收单位签署意见,经财政部门审核报县政府批准。  2、规范收入上缴程序。实行集中缴纳和集中汇缴方式,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缴款书》,及时、足额、无条件缴入财政国库单一账户。取消各种形式的收入过度户,也不得将收入存入单位经费户。  3、严格票据管理。落实票款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做好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上缴收入应当日缴

7、存财政,每日汇总额不足1000元的,可与次日所收款项一并汇缴,不得坐支、挪用和拖延缴纳。  第九条 单位应在规定的预算管理权限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之内,统筹安排支出,合理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提高支出标准,扩大支出规模,突破批准的支出预算。  1、不得擅自调整专项预算,政府采购、基本建设、配置小汽车等要完备审批手续;  2、坚持“先预算、后开支”,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支,不得通过借贷、租赁、延期付款等逃避监管;  3、单位认为应优先办理的新增项目,应在本单位封顶的预算之内,通过削减其他非专项预算解决,不再另外追加。  第十条 为促进单位工作的计划性

8、,维护正常的预算秩序,预算确定后,下列项目原则上不追加当年预算。  1、基本建设、大中型设备购置;  2、正常办公维持费,以及定额、定项补助和包干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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