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

ID:70561275

大小:244.00 KB

页数:27页

时间:2024-02-20

上传者:U-140648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1页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2页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3页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4页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5页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6页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7页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8页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9页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_第10页
资源描述:

《最新(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全国版)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摘要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大纲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会计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有关会计工作的法律。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二、会计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调整经济生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办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会计规范性文件。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最基本(二)会计市场管理:准入.运行.退出.培训(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各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四)会计监督检查:会计工作监督主体是财政部门内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中国会计学会:学术性.专业性.非营利性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一)单位会计工作管理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二)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人员任职资格.任免.调迁.评优表彰奖惩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等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管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等(三)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除资格证外,还具备会计师以上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担任总会计师: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者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不少于3年(四)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单位类型和内部管理的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制定的,用于规范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工作和会计行为的具体制度和管理方法第三节会计核算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真实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经济实质重于法律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及时性一、总体要求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一)会计核算依据: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为依据会计核算是会计的最基本职能(二)对会计资料(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其他会计资料)要求:1.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二、会计核算的其他要求:1.依法建立账册:不具备简章要求的,实行代理记账2.明确会计核算内容3.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可变更:(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2)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4.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5.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6.会计电算化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7.正确使用会计记录文字:境内:中文;名族自治地区:同时使用当地文字;外企:同时外文三.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的特别要求四.会计凭证:1.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式会计核算的首要环节;终点时编制会计报表:2.原始凭证审核重点记:1.凡有大写小写金额的,两者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收款证明2.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3.职工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借款收据3.原始凭证保管:外借问题:原始凭证: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批准;档案:单位负责人批准4.记账凭证:结账和更正错误的记账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六.会计账簿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采用订本式账簿,并逐日结出余额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账工作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及辅助性账簿.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保管期限:15年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保管期限:25年固定资产卡片报废清理后保管:5年七.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相关附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1.年度、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3者2.季度、月度财务会计报告通常指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3.月度财务会计报告于月份终了后6天对外提供;季度:季末终了后15天;半年:半年度终了后60天;年度:年度终了后4个月4.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5.财务会计报告应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6.月度和季度财务会计报告的保管期限:3年年度:永久八.财产清查九.会计档案管理: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1.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共同负责会计档案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2.会计档案销毁:单位负责人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进行复核后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由单位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双方共同派员监销,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销毁未完成事项和正在建设中的项目第四节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和对象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2.内部会计监督的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内容: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书,负责人在接到请求书10日内作出书面确定,并对觉得承担责任(三)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四)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五)单位内部会计控制:适用于大中型企业原则: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成本效益性内部控制: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以及内部监督(方法: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出纳与记账、业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业务审批、业务审批与记账、财物保管与记账、业务经办与财务保管、业务操作与业务复核等);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主体: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财政部门进行会计监督检查的目的是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范围:所有单位,对违反《会计法》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可作处罚财政部门可经被检查单位财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将其以前会计年度资料调回检查,开具调用会计资料清单,三个月内完整归还(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4.对公司、企业会计核算情况的监督检查‘5.对单位会计档案的监督检查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6.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7.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三)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形式1.对单位遵守《会计法》、会计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2.对单位会计基础工作、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人员从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或者抽查3.对检举线索或者在财政管理工作中发现有违法嫌疑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4.对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进行定期抽查5.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6.依法实施其他形式的会计监督检查(四)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检查中实施的行政处罚(五)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要求:重点记:不得将检举人姓名和检举材料转给被检举单位和被检举个人;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事务所依法进行单位和个人检举会计违法行为,也属于社会监督的范畴(二)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设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全体合伙人或者全体股东提出申请,由拟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财政部门批准。注会执行业务,应当加入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三)对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检查1.注会不得有下列行为:1).在执行审计业务期间,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卷或者不得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的其他财产的期限内,买卖被审计单位的股票、债券或者购买被审计单位或者个人所拥有的其他财产2).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执行业务2.被审计单位接收注册会计师审计,应当区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会计责任:指被审计单位对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本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本单位提交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保护本单位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等负有的责任审计责任:注册会计师对委托人和被审计单位应尽的义务。其要求注册会计师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依法出具审计报告,清楚地表达对被审计单位财务会计报告整体的意见,并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四)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目标不同(对财务报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进行审计、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独立性不同(第三方、公司领导);自愿程度不同(独立的第三方、代表总经理);审计职责和作用不同(对投资者和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审计自愿程度不同;审计标准不同、审计时间不同(定期(每年一次)、不定期或定期)(五)财政部门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六)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国务院财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除了对企业依法实施监督之外,还依法对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这是对社会监督的再监督(七)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四.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关系联系:1.单位内部监督是后两者的基础2.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是对单位内部监督的在监督3.政府监督是社会监督有效进行的重要保证区别:主体性质时间内容单位内部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单位内部的自我约束机制事前、事中、事后对不合法的收支予以制止、纠正、检举,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服务效益政府监督财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会计主体进行管理监督事后监督会计主体的行为是否合法社会监督社会审计组织和广大公众通过审计、鉴证职能的发挥及单位、个人检举实施事后会计师事务所对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发表意见,以提高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公信力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依据本单位会计业务而定;不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在有关机构中配备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一个单位里,无论有无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必须有负责人,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该负责人就是会计机构负责任人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从业资格证、具备会计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单位负责人直系亲属(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担任出纳: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四)会计机构的内部稽核制度:在会计机构内部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稽核主要内容: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具体分工;稽核工作的职责、权限;审计会计凭证和复核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方法等内部审计:本单位在会计机构之外另设审计机构,由审计人员对本单位的会计活动进行监督二、代理记账(一)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1.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范围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二)申请代理记账资格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记: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在机构从业的书面承诺(三)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等(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代理机构为委托人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经代理记账机构负责人和委托人签名并盖章后,按规定对外提供(3)向税务局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二)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的义务: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规定的原始凭证;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的收支和保管;3.即使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予以更正、补充。(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四)法律责任:对未经批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并予以公告三、会计从业资格(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全国注意: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人员也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和国外居民在我国境内从事会计工作,也应去的会计从业资格(二)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1.一次性通过制度;2.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试管理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制定:3.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行考试;4.通知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制定的机构领取证书(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1.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2.持证人员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及号码、照片、学历或学位、会计从业技术职务资格、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接收继续教育、受表彰情况发生变化时,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其他相关信息发送变化的,应当登陆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制定网店进行信息变更,也可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3.持证人员应当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调入手续4.毁损、丢失证书,核实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补发5.实行6年定期换证制度,持证人员在到期前6个月内,填写定期换证登记表,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到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6,持证人员以欺骗、贿赂、舞弊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撤销其证书。7.持证人员对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的处理处罚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1.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和特点:针对性、适应性、灵活性2.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1)财政部负责全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2)会计人员所在单位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3.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1)会计理论继续教育(2)政策法规继续教育(3)业务知识培训和技能培训(4)职业道德继续教育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方式和管理制度:网络远程教育为主,面授培训为辅,在职自学是重要补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要求:对未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对不正当理由仍不参加继续教育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6.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实行登记管理(五)法律责任参加从业资格证考试舞弊的,2年内不得参加考试,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取消其成绩,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由此机构撤销其会计从业资格。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一)会计专业职务:高级会计师(高级职务)、会计师(中级)、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初级)。有些地区有正高级会计师职务(高级)(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1.初级、中级、高级(副高和正高)初级、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2.报考中级条件:(1)大学专科会计工作满五年;(2)本科会计工作四年(3)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会计工作两年(4)硕士学位会计一年(5)博士学位3.考试科目:初级: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中级: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高级:高级会计实务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管理:全国范围内有效。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证书,或在考试期间违纪的,由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吊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由发证机构收回证书,2年内不得参加此考试5.会计专业职务的评聘:(1)中级会计资格,可聘为会计师职务(2)初级会计资格,大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满2年,或中专毕业且担任会计员4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会计员满5年,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聘为助理会计师职务(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聘为会计员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五、会计工作岗位设置(一)设置会计工作岗位的基本原则:1.一人一岗、一人多岗、一岗多人(与本单位业务活动规模、特点和管理要求想适应)2.内部牵制制度的要求:最基本:出纳人员不得监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目的:保证货币资金安全3.对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要有计划地轮岗4.建立岗位责任制(二)主要会计工作岗位(1)总会计师(或行使总会计师职权)岗位(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3)出纳(4)稽核(5)资本、基金核算(6)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7)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8)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9)总账(10)对外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11)会计电算化岗位(12)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正式移交之前属于会计岗位;档案管理部门的人员管理会计档案,不属于会计岗位)(三)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分析和决策的单位行政领导人员,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总会计师是一种行政职务。1.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2.企业的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免职或者解聘程序与任命或者聘任程序相同六、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一)交接的范围会计人员在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办理会计工作交接:(二)交接的程序(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3)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或盖章(4)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三)交接人员的责任第六节法律责任一、法律责任的概念:是对违法者的制裁,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一)行政责任: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1)行政处罚主要分为: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违法行为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2)行政处分主要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和开除等八种(针对国家工作人员)(一)刑事责任: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置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的法律责任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一)违法行为1.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行为2.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账外账)3.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行为4.以未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行为5.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行为6.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行为7.为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8.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行为9.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行为10.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行为(二)违反会计制度规定行为应承担责任: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单位并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主管人员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3.给予行政处罚4.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追究刑事责任三、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故意销毁会计凭证:通报;罚款:对单位并处5000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主管人员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2.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处3到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会计财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等行为:罚款:对违法人处以5000元到5万元罚款;行政处分4.打击报复会计人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补救措施:恢复其名誉;恢复原有职位、级别5.商业银行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并处以所得1倍到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以10万到50万罚款6.股票、公司债券依法上市交易的公司(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督)上市证券有违法:发行人处以30万到60万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处3万到30万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7.保险公司:不提供资料以供监督的处1万到10万罚款,有虚假资料的处10万到50万罚款8.纳税人违反相关纳税规定,税务机关责令其改造,逾期不改,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到1万罚款偷税数额不满1万或者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不到10%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并处偷税数额50%到5倍的罚款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结算支票银行本票同城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1.银行汇票♦汇票2.商业汇票♦非票据委托收款♦汇兑异地托收承付④信用卡♦可同城,可异地第一节 概  述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一)支付结算的概念:使用票据、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电子支付等结算方式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二)支付结算的特征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银行在支付结算中充当中介角色)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二、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一)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二)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三)银行不垫款三、支付结算的主要支付工具(现金支付不是支付的主要方式)票据和汇兑在大额支付中占据主要位置信用卡:人使用最频繁的工具,在小额支付中占主导地位四、支付结算的主要法律依据五、办理支付结算的具体要求(一)单位、个人和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开立、使用账户(二)单位、个人和银行办理支付结算,必须使用按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印制的票据和结算凭证(三)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基本要求:1.票据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面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前面加“壹”¥1680.32: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零叁角贰分或人民币壹仟陆佰捌拾元叁角贰分¥107000.53:壹拾万柒仟元零伍角叁分或人民币壹拾万零柒仟元五角叁分角位是“0”,而分位不是“0”,中文大写时应写成···元零·分2.出票日期为小写的银行不受理,大写未规范的,银行可予受理(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伪造”:假冒他人名义签章“变造”:票据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第二节现金管理一、开户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质的价款(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000元)(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除5、6外,支付现金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000元,结算起点1000元,需要增加时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后,报国务院备案。二、现金使用的限额(由开户银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核定):一般3-5天零星开支确定,边远不得超过15天数额;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三、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1.开户单位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2.开户单位支付现金,可以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支取,不得从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称为坐支)3.因采购地点不确定、交通不便、生产或者市场急需、抢险救灾以及其他必须使用现金的,开户单位向开户银行申请,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并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4.开户单位不能白条顶库;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臧虎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者支取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小金库);不得未经批准坐支现金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等四、建立健全现金核算与内部控制: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日清月结,账款相符。1.为了加强对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财政部印发了《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全整负责。3.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4.单位不得由一个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第三节 银行结算账户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银行为存款人开立的办理资金收付结算的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特点:1.办理人民币业务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3.是活期存款账户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分类:(1)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不同,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没有数量限制,但不得办理现金收支)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存款人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临时机构、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证开立的除外)、QFII专用存款账户实行核准制度,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发开户登记证(2)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三、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一)一个基本账户原则(二)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原则(三)守法合规原则记:存款人在同一营业机构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后重新开立时,重新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可自开立之日起办理付款业务(四)存款信息保密原则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使用该账户办理付款业务(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存款人的账户名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地址及其他信息资料发生变化或改变):5个工作日申请、通知银行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5个工作日(开户后一年内不发生任何业务的,银行通知后30日内到银行办理)五、基本存款账户(一)基本存款账户使用范围:存款人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1.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2.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企业法人2.非法人企业3.机关、事业单位4.团级(含)以上军对、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分)队5.社会团体6.民办非企业组织7.一定常设机关8.外国驻华机构9.个体工商户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委员会11.单位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附属机构12.其他组织(三)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程序:银行需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核,两个工作日内批复六、一般存款账户(一)一般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结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只存不取)(二)一般存款账户的开户要求:无数量限制(三)开立一般存款账户的程序:5个工作日内向中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七、专用存款账户(一)专用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用于特定用途资金收入汇缴账户除向其基本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用存款账户划缴款项外,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业务支出账户除从其基本存款账户拨入款项外,支付不收,其现金支取必须按照国家现金管理的规定办理(二)专用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基本建设资金(2)更新改造资金(3)财政预算外资金(4)粮、棉、油手收购资金(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6)期货交易保证金(7)信托基金(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11)住房基金(12)社会保障基金(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14)团、党、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三)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程序:预算单位开立专用存款账户要经过中行审核;其他的5个工作日内向中行备案,自开立一般存款账户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八、临时存款账户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一)临时存款账户的使用范围:临时存款账户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二)临时存款账户开户要求(1)设立临时机构(2)异地临时经营活动(3)注册验资(4)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机构在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等(三)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程序:审核(临时机构和注册验资账户除外)(四)临时存款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注册验资的临时账户在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九、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自然人因投资、消费、结算等需要而开立的办理支付结算业务的存款账户(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四)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使用中应注意的问题:1.单位付个人每笔超过5万元时,付款单位若在付款用途栏或备注栏注明事由,可不再另行出具付款依据。2.储蓄账户仅限于办理现金存取业务,不得转账结算。十、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一)异地银行结算账户使用范围(二)异地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要求(三)开立异地银行结算账户的程序十一、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一)中国人民银行是银行结算账户的监督管理部门(二)银行的管理: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的保管期限为账户撤销后10年;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年检制度(三)存款人的管理十二、违反银行账户结算管理制度的罚则(一)存款人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1.有以下行为(1)违反规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欺骗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3)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1万到3万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2.有以下行为:(1)违反本办法规定将单位款项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2)违反本办法规定支取现金(3)利用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逃废银行债务(4)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5)从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转入存入、将销货收入存入或现金存入单位信用卡账户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5000元到3万的罚款3.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存款人地址以及其他开户资料的变更事项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银行。给予警告并处于1000元罚款4.存款人伪造、变造、私自印制开户登记证的对于非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以1000元的罚款对于经营性的存款人:警告并处1万到3万的罚款(二)银行及其有关人员违反账户管理制度的处罚1.开立过程:1)违反本办法规定为存款人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2)明知或应知识单位资金,而允许以自然人名称开立账户存储警告并处以5万到30万的罚款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2.使用过程:警告并处以5000元到3万的罚款第四节 票据结算方式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一)票据的概念: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二)票据的当事人:基本当事人:出票人、收款人、付款人非基本当事人:承兑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保证人(二)票据的特征与功能:特征:完全有价证券、设权债券、金钱证券、文义证券、要式证券、无因证券、流通证券、通知证券、返还证券功能: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四)票据法律关系: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或有效,对票据无影响。(五)票据权利与责任:1)票据权利1.票据权利概念: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2.票据权利的时效: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期2年;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3个月3.票据权利的行使:提示承兑:1.定日付款和出票后定期付款: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自到期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2.见票后定期付款:出票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3.见票即付:无需提示承兑;出票日起一个月内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支票自出票日起10日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本票自出票日起2个月内;银行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商业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4.票据权利行使的时间和地点:银行的营业时间5.票据权利的保全:“按期提示”“依法证明”汇票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本票的持有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6.票据的伪造和变造: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签章的效力2)票据责任1.汇票承兑人因承兑而应承担付款义务;2.本票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自己付款的义务;3.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4.汇票、本票、支票的背书人,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的付款清偿义务(六)票据签章票据生效的重要条件(七)票据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八)票据权利丧失补救:1.挂失止付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2.公示催告: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3.普通诉讼二、支票(一)支票的概念: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是一种委付票据,支票的基本当事人:出票人/存款人、付款人/开户银行、收款人(二)支票的种类:支票有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不能转账);转账支票(只能转账,不能支取现金);普通支票(既可以支取现金,也能转账)(三)支票的出票:出票人委托银行无条件向持票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行为1.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金额和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之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四)支票的付款:出票日即为到期日,提示付款期限为到期日起10天。(五)支票的办理要求:签发空头支票、签发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的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支票,银行应予退票;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预留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三、商业汇票(一)商业汇票的概念和种类: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期限: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二)商业汇票的出票(1)表明“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7)收款人名称(比支票多的)(三)商业汇票的承兑(四)商业汇票的付款(五)商业汇票的背书:背书应当连续(依次前后衔接)如果背书人未记载被背书人名称即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六)商业汇票的保证: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四.银行汇票概念: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1.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2.申请人应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付给汇票上记明的收款人申请人缺少解讫通知的,出票银行应于银行汇票提示付款期满后1个月后办理五.银行本票:概念: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长不超过2个月六、信用卡(一)信用卡的概念和种类:商业银行向个人和单位发行的,凭以向特约单位购物、消费和向银行存取现金,且具有消费信用的特制载体卡片。贷记卡和准贷记卡(二)信用卡的申领与销户:销户时单位卡账户余额转入其基本存款账户,不得提取现金;个人卡可结转清算,也可提取现金(三)信用卡的资金来源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四)信用卡使用的主要规定: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结算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个人卡不得超过2万,单位卡不得超过5万。准贷记卡: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七、汇兑(异地)(一)汇兑的概念和分类: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分为信汇和电汇(二)办理汇兑的程序:签发汇兑凭证-银行受理-汇入处理(三)汇兑的撤销和退汇:汇款人对汇出银行尚未汇出的款项可以申请撤销退汇:收款人拒收;2个月无法交付八.托收承付1.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2.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卡户银行审核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九.委托收款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概述一、税收的概念与分类(一)税收概念与分类1.税收的概念2.税收的作用:(1)税收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2)税收是国家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3)税收具有维护国家政权的作用(4)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二)税收的特征:1.强制性2.无偿性(核心)3.固定性(三)税收的分类1.按征税对象分类:可将全部税收划分为流转税类(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所得税类(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类(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行为税类(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五种类型2.按征收管理的分工体系分类:可分为工商税类(生产经营等由税务机关征收)、关税类(海关征收)3.按照税收征收权限和收入支配权限分类:可分为中央税(关税、消费税,铁道部门、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对证券(股票)交易征收的印花税)4.按照计税标准不同进行的分类:可分为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从量税(耕地占用税)和复合税(卷烟、白酒)二、税法及构成要素(一)税收与税法的关系1.税法的概念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税收作为一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而税法则是一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二)税法的分类1.按照税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2.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3.按照税法法律级次划分,分为税收法律《。。。法律》、税收行政法规《增值税暂行条例》、税收规章《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三)税法的构成要素(2.3.5为税法的三个最基本要素)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1.征税人2.纳税义务人3.征税对象:对流转额征税、对所得额征税、对财税征税、对资源增税、对特定行为征税4.税目5.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从量计征使用,目前:车船税)、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个人所得税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6.计税依据:(1)从价计征:收入额、收益额、财产额、资金额(2)从量计征(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计税数量*单位适用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7.纳税环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8.纳税期限:按期纳税:增值税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1个季度按次纳税:进口商品应纳的增值税9.纳税地点10.减免税:(1)减税和免税:福利生产企业、利用废弃物进行生产的,5年内减征或者免征所得税(2)起征点:营业税:5000~20000(3)免征额:个人所得税:350011.法律责任(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处偷税款50%~5倍的罚款)第二节主要税种一、增值税(一)增值税的概念与分类1.增值税的概念: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发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2.增值税的分类:(1)生产型增值税:对购入的固定资产及其折旧均不予扣除(2)收入型增值税(3)消费型增值税(最简便、最能体现优越性的类型)(二)增值税征税范围:(1)销售货物:销售不动产交营业税(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3)进口货物(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四)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7%,运费:7%粮食、牛奶、自来水、天然气、图书、饲料、农业产品按13%计征;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0;对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税率为3%(五)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额-当期进项税额)1.销项税额2.销售额3.进项税额(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应税销售额在50万以下的2.其他,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以下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科选择小规模。国务院决定其征税率(七)增值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1)直接收款: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收款凭据的当天2)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3)赊销、分期收款: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无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4)预售款项:货物发出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设备、飞机、船舶等,wie收到预售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5)委托启用它纳税人代销货物: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护着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为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2.纳税期限:1.3.5.10.15日内、1个月、1季度3.纳税地点(八)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纳税人的分类及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的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为超过500万的原公路、内核货物运输(运输行业)自开票的纳税人,申请为一般纳税人2.征税范围陆路(暂不包括铁路)、水路、航空、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3.税率: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2.提供交通运输业务服务:11%3.提供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除外):6%4.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应税服务:0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3%二、消费税(一)消费税的概念与计税方法1.消费税的概念2.消费税的计税:从价定率、从量定额、从价从量复合征税(烟酒)(二)消费税纳税人(三)消费税税目与税率1.消费税税目:14个:烟、酒与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烟火、成品油、汽车轮胎、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2.消费税税率:比例和定额税率:白酒20%,啤酒、黄酒按单位重量(四)消费税应纳税额1.销售额的确认: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手续费、包装费等)2.销售量的确认3.从价从量复合计征4.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扣除(五)消费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销售时纳税、进口消费品应与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环节纳税、珠宝、金银类在销售环节纳税2.纳税期限:1.3.5.10.15日内、1个月、1季度3.纳税地点三、营业税(一)营业税的概念: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二)营业税纳税人(三)营业税的税目、税率1.营业税税目:交通运输业(3%)、建筑业(3%)、金融保险业(5%)、邮电通信也、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5%)、销售不定产(5%)。2.营业税税率(四)营业税应纳税额(五)营业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纳税期限:5.10.15日内、1个月、1季度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3.纳税地点四、企业所得税(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区的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三)企业所得税税率:基本税率25%小型微利企业20%(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以前年度亏损1.收入总额2.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免税收入4.准予扣除的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1)成本(2)费用(3)税金(4)损失5.不得扣除的项目: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产的损失,超过规定标准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利润总额12%可扣除)及其他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业务员招待费:发生额60%扣除,不超过销售收入的5%。。广告费、宣传费销售收入15%;超过的准予在以后年度结转扣除工资薪金可扣除。职工福利不超过工资薪金14%可扣除。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2%可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2.5%可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扣除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广告费、宣传费;以后年度结转扣除6.亏损弥补:5年(五)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按月和按季:月、季度终了后15日;年度:年度终了后5个月五、个人所得税(一)个人所得税概念:个人去的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征收(三)个人所得税的应税项目和税率:1.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1.工资、薪金所得:3-45%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5-35%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4.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5万,加征5成,超过5万,加征十成每次不足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每次超过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5、稿酬所得:每次不足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800)*20%*(1-30%)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每次超过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1-30%)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8.财产租赁所得9.财产转让所得10.偶然所得20%11.其他(五)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1.自行申报纳税义务人:年所得在12万元以上;在中国境内2处或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取得应税所得的,没有口角的2.代扣代缴第三节 税收征管一、税务登记;主管机关:县级以上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一)设立登记:自营业执照领取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内容: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住所经营地点;登记注册类型;核算方式;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经营期限、从业人员、营业执照号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其他税务登记证:一年一审,三年一换遗失证件: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记声明作废银行账户管理:15日(二)变更登记:工商变更后30日内办理(三)停业、复业登记:停业不超过1年(四)注销登记:15日内办理(五)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六)纳税人税种登记:受理之日3日内进行登记(七)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未按规定登记、变更或者注销:责令限期改正,2000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2000-1万。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2000-1万,严重的:1-5万二、发票开具与管理发票性质:合法、真实、时效、共享、传递(一)发票的种类1.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局制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用三联:记账联、抵扣联、发票联2.普通发票:营业税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手开式发票为限额发票:只可印制税务机关统一发票三联: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3.专业发票:国有金融、保险企业的存贷、愧对、转账凭证,国有邮政、电信企业的邮票、邮单、话务、电报收据;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和交通部门、国有公路、水上运输企业的客票、货票(二)发票的印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票;对制定的印制发票的企业发给发票准印证;发票印有国家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发票不定期换版;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批准的试样和数量印制发票;中文印制(三)发票领购: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专用发票实行最高开票限额管理:区县级税务机关审批:10万;地市级税务机关审批:100万;省级税务机关审批:1000万。防伪税控系统的具体发行工作由区县级税务机关负责(四)发票的开具要求1.单位和个人应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才能开具发票。发生销售退回需开红字发票,必需收回原发票2.开具发票时应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性复写或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3.填写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区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4.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必须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打发票。5.开具发票时限、地点应符合规定。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1.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2.当月发现错误,作废,重开3.跨月错误,红字申请单,盖章,重新开具发票(五)法律责任1.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丢失发票、擅自损毁发票的,税务机关责令改正,1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1-3万2.虚开发票:虚开1万以下,处5万以下罚款;虚开1万以上,处5-50万罚款3.有下列行为,处1-5万;严重的处5-50万1.转借、转让、介绍他人转让发票的2.知道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三、纳税申报(一)直接申报(二)邮寄申报;特快专递专用信封;以寄出地的邮局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三)数据电文申报(四)简易申报(五)其他方式罚款:2000以下,严重2000-1万四、税款征收:税务机关是征税的唯一行政主体(一)查账征收(企业规模大、财务会计制度健全):纳税人根据账簿记载,自行计算缴纳,时候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多退少补(二)查定征收(经营规模小、产品零星、会计账册不健全,但可以控制原材料或者进销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原材料耗用等元素在正常情况下的生产、销售情况,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定产量和销售量,然后依法征收税款,(三)查验征收(经营品种单一):对应税产品进行验查或征税,贴上完税证、查验证或盖查验戳(四)定期定额征收(经营规模小,无建账能力,可不设置账簿的小型纳税人):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积水依据(五)代扣代缴(六)代收代缴(七)委托征收(适用于零星分散和流动性大的税款征收,如集贸市场税款的征收)(八)其他方式重点:1.核定应纳税额: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款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2.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人多缴税款的,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2.税务机关自收到申请延期缴纳税款报告日起20内,作出是否批准决定。延期纳税,最长不超过3个月3.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5五、税务代理(一)税务代理的概念:以代理机构名义(二)税务代理的特点:1.中介性2.法定性3.自愿性4.公正性(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把你发票领购手续;办理纳税申报和扣缴税款报告;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账建制,办理账务;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等六、税收检查及法律责任1.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2.检查由2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3.调取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前年度的资料时,由税务局局长批准,3个月内完整退还;调取当年的资料,经所属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30日内归还(一)税收检查1.税收保全措施:县级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收到税款后24小时内结出税收保全2.税收强制执行:县级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个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叜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内,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二)法律责任1.税务违法行政处罚(1)责令限期改正(2)罚款(3)没收财产(4)收缴未用发票和暂停供应发票(5)停止出口退税权2.税务违法刑事处罚:拘役、有期徒刑到死刑3.税务行政复议第四章财政法规制度第一节预算法律制度一、预算法律制度的构成(一)《预算法》:我国第一部财经基本法规,国家预算管理工作的根本性法律(二)《预算法实施条例》二、国家预算(一)国家预算的概念:采取税收等来取得预算收入;预算支出用于经济建设和国防、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社会福利等事业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年度性(二)国家预算的作用1.财力保证作用2.调节制约作用3.反映监督作用(三)国家预算的级次划分:一级政权,一级财政中央到乡镇共五级:中央、省级、地市级、县市级、乡镇级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根据本级政府授权进行预算管理活动。(四)国家预算的构成1.中央预算2.地方预算3.总预算4.部门单位预算三、预算管理的职权(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审查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批准中央预算和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3)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议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监督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2)审查和批准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3)4)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5)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关于预算、决算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前三条基本相同4)撤销本机政府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前三同,(4)撤销本级政府和下一级人民达标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关于预算、决算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和决议3.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二)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1.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职权:1)具体编制中央预算、决算草案2)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决算的执行3)提出中烟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4)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5)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2.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职权(三)各部门、各单位的职权1.各部门的职权2.各单位的职权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一)预算收入:中央预算收入、地方预算收入、中央和地方预算共享收入形式:税收收入90%以上、国有资产收益、专项收入(如:铁道专项收入、征收排污费收入、电力建设基金收入等)、其他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二)预算支出:划分为中央和地方预算支出备案:常务委员会五、预算组织程序编制、审批、执行、调整(一)预算的编制1.预算年度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二)预算的审批:人民代表大会(三)预算的执行:主体:各级政府、各级政府财政部门、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国家金库、各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四)预算的调整:政府财政部门编制六、决算七、预决算的监督第二节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一)政府采购法:2003、1、1实施(二)政府采购部门规章(三)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二、政府采购的概念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国有企业不是)(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自筹资金的总和)(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省级以上人民确定并公告(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货物、工程、服务三、政府采购的原则(一)公开透明原则(二)公平竞争原则(三)公正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四、政府采购的功能(一)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二)强化宏观调控(三)活跃市场经济(四)推进反腐倡廉(五)保护民族产业五、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一)集中采购(二)分散采购六、政府采购当事人(一)采购人(二)供应商(三)采购代理机构七、政府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2.邀请招标3.竞争性谈判4.单一来源5.询价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各级人民政府财务部门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称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的制度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构成: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不设置)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国库会计中使用)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可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设置4.预算外资金专户5.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财政部门批准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财政部门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按规定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进行管理和监督三、财政收入收缴方式和程序(一)收缴方式(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1.直接缴库2.集中汇缴(二)收缴程序1.直接缴库程序2.集中汇缴程序四、财政支出支付方式和程序(一)支付方式1.财政直接支付2.财政授权支付(二)支付程序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2.财政授权支付程序:单间物品或单项服务购买额不足10万人民币的支出;年度财政投资不足50万;人民币的工程采购支出;紧急支出第五章会计职业道德第一节会计职业道德概述一、会计职业道德概念二、会计职业道德功能(一)指导功能(二)评价功能(三)教化功能三、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一)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关系(二)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主要区别1.性质不同2.作用范围不同3.表现形式不同4.实施保障机制不同(三)会计行为的法治与德治第二节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一、爱岗敬业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一)爱岗敬业的含义(二)爱岗敬业的基本要求1.热爱会计工作,敬重会计职业2.严肃认真,一丝不苟3.忠于职守,尽职尽责二、诚实守信(一)诚实守信的含义(二)诚实守信的基本要求1.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不搞虚假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3.保守秘密,不为利益所诱惑4.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三、廉洁自律(一)廉洁自律的含义(二)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1.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2.公私分明,不贪不占四、客观公正(一)客观公正的含义(二)客观公正的基本要求1.依法办事2.实事求是,不偏不倚3.保持独立性五、坚持准则(一)坚持准则的含义(二)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1.熟悉准则2.遵循准则3.坚持准则六、提高技能(一)提高技能的含义(二)提高技能的基本要求1.要有不断提高会计专业技能的意识和愿望2.要有勤学苦练的精神和科学的学习方法七、参与管理(一)参与管理的含义(二)参与管理的基本要求1.努力钻研业务,熟悉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提高业务技能,为参与管理打下基础2.熟悉服务对象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使参与管理的决策更具针对性和有效性八、强化服务(一)强化服务的含义(二)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1.强化服务意识2.提高服务质量第三节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与修养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一)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含义(二)会计职业道德教育的内容1.职业道德观念教育2.职业道德规范教育3.职业道德警示教育(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1.岗前职业道德教育2.岗位职业道德继续教育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一)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含义(二)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环节1.形成正确的会计职业道德认知2.培养高尚的会计职业道德情感3.树立坚定的会计职业道德信念4.养成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行为(三)会计职业道德修养的方法1.不断地进行“内省”2.要提倡“慎独”精神3.虚心向先进人物学习第四节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一、财政部门的组织推动(一)采用多种形式开展会计职业道德宣传教育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最新好资料推荐-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二)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相结合(三)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评、聘用相结合(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法执法检查相结合(五)会计职业道德建设与会计人员表彰奖励制度相结合二、会计职业组织的行业自律三、社会各界齐抓共管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大家都在看
近期热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