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xx县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ID:7447657

大小:33.52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2-15

xx县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_第1页
xx县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_第2页
xx县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_第3页
xx县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_第4页
xx县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_第5页
资源描述:

《xx县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XX县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为鼓励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促进中小企业持续较快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大对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政策扶持力度,推动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形式(一)指导思想。以吸引民间投资为基础,政府财政补助为激励,走市场化运作道路,鼓励社会团体、行业协会、企业法人和自然人投资创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2、,促进我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健康有序发展,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二)基本原则。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应坚持政府扶持、社会参与和规范管理、有序发展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市场化运作与法人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提供担保服务与提升企业信用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适度竞争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原则。(三)积极鼓励构建多元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发展政府扶持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互助性担保机构。政府扶持性担保机构由政府全资或参股出资,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是完全由民间资本投资组建的专业担保机构;互助性担

3、保机构主要是由企业以会员制形式自愿出资,为本会员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积极探索建立为各类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四)鼓励多渠道、多形式筹措担保资金。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设立商业性担保机构,扩大担保资金,利用非公有制经济机制上的灵活性,提高担保业的竞争实力。政府出资或参与出资设立政府扶持性担保机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鼓励探索以产业、行业协会或乡镇等为单位,组建中小企业互助性担保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企业互助性融资担保服务。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条件和基本要求(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主要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

4、及相关融资服务,并独立承担信用担保责任和风险的专业化融资服务机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组织形式可以是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社团法人。(二)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当符合《担保法》、《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服务对象和服务创新(一)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要积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科技型、外向型、劳动密集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农副产品加工型、生态环保型、社区服务型等中小企业和独立创业者提供服务,重点是成长型和初

5、创型中小企业。(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主要是为中小企业和独立创业者提供短期银行贷款(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打包以及出口产品押汇等)、中长期银行贷款、融资租赁、诉讼履约以及其他经济合同等担保服务。规模不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重点为中小企业短期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严格控制中长期贷款担保。(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以根据中小企业的实际需要,积极创新担保服务方式、开发担保服务产品。在实行以企业房产、土地使用权等为主反担保的同时,也可积极探索以动产、债权、特许收费权、不动产收益权、不动产租赁权、经营权等担保,努力挖掘各种可利用的担保资源。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6、体系建设的政策扶持和工作措施(一)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政府对当年为民营及中小企业贷款担保月平均余额达到其注册资金1:5的担保机构,按照该机构担保实际发生呆帐、坏帐额的10%给予补偿,连续补偿2年。补偿资金在县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财政专项资金中列支。(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所产生的各种税收,县得部分由县财政按年度足额返还。(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可在税前按当年担保费的50%比例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比例以及所得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用于担保赔付。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担保责任余额的

7、10%后,实行差额提取。(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收取担保费可根据担保项目的风险程度实行浮动费率,总的担保费率应控制在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以内,以减轻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五)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将担保体系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给予重点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给予办理查询被担保企业档案资料中依法可公开的相关资料;国土和房管部门应给予办理土地、在建工程和房产抵押登记等;公安车管、地方海事等部门应依法给予办理车辆、船舶抵押登记;公证部门应给予办理公证证明;税务部门应给予查询被担保企业纳税情况;各金融机构应按照人民银

8、行有关规定优先安排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查询被担保企业贷款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