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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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 xxx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深入贯彻党的.和二中、三中、四中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实施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根据《四川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川委办〔2021〕39号)及《雅安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办法(试行)》(雅委办发〔2021〕4号)精神,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乡(镇)、示范村考评激励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突出产业兴旺和生态宜居;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存在差异化的乡(镇)、村进行全方位综合考量;坚持客观公正、群众认可原则,开展实效评估;坚持结果应用导向,实行正向激励,确保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 第二章  考评范围和任务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乡(镇)及所辖行政村。 第四条 考评对象为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和行政村。 第五条 每年考核评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乡(镇)1个,示范村8个,并推荐申报创建省、市级先进乡(镇)、示范村。 第三章 考评标准第六条 先进乡(镇)考评标准:(一)乡村产业。特色产业"一乡一业'或"一村一品'率达到100%,高标准农田占比、新型职业农民占比全县排位靠前,构建起基层供销社、龙头企业、农 民专合组织、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持续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消除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所有行政村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宜居乡(镇)。场镇规划布局科学合理有特色,人居环境优美,公共服务体系健全。乡(镇)域内农村生活垃圾及污水处理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全县排位靠前,乡(镇)发展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匹配,所有行政村都设置垃圾清运员的公益性岗位,每个村民小组都配有保洁员。  (三)乡风文明。深入开展.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创建成为市级以上文明乡(镇),乡(镇)域内县级以上文明村占50%以上。建有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办或普惠性幼儿园,适龄学生义务教育入学率达100%。创建农村文化品牌2个以上,并能有效发挥品牌示范带动作用。 (四)基层治理。乡(镇)党委、政府职能职责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明显,深入推进"一核三治一监督'农村依法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活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健全。创新"党建+'工作方式,实现"党建+产业'"党建+服务'"党建+结对'等形式。农村"三留守'关爱体系健全,群防群治深入开展,乡(镇)域内村民违法犯罪发生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五)生活水平。乡(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路水电气讯防'六网基础设施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水平高于全县标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低保、五保、养老保险应保尽保。 第七条 示范村考评标准(一)特色产业。建成"一村一品'特色产业专业村,主导产业收入占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 50%以上,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有完善的生产体系、营销体系、服务体系,建有农村电商服务站(点),能够触网营销,有农民专合组织和家庭农场,新型职业农民占比高于类区标准,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持续增收的利益联结机制健全。有稳定可靠的村集体经济收入来源,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增收。 (二)村落宜居。建成特色村落。设置垃圾清运公益性岗位,每个村民小组都配有保洁员,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在全县行政村中排位靠前,村庄环境整洁有序。家园美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净化、乡土文化等工程实施水平高于类区标准,村容村貌整体提升。 (三)村风文明。创建成为市级以上文明村,普遍开展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道德模范等评选活动,广泛开展"爱国、感恩、奋进'"家风、家教、家训'教育实践活动。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100%。深入实施《雅安市新村聚居点管理条例》,促进新村管理规范化、治理法治化、服务.化。村文化活动室达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创建农村文化品牌1个以上,广泛开展本土特色文化活动,群众参与度高。  (四)村级治理。村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明显,村"两委'班子专业化能力强,深入推进"一核三治一监督'农村依法治理体系,有效落实"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法,制定并遵守村规民约;无吸毒、卖.、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无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无"村霸'等.,村民非法上访、违法犯罪发生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 (五)村民生活。全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劳动力有稳定的就业收入,有安全舒适的住房,"路水电气讯防'六网基础设施和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水平在全县行政村中排位靠前。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8%以上,低保、五保、养老保险应保尽保,户户安居乐业。 第八条 乡村振兴示范村考评标准包括"四好村'创建内容,从2021年开始"四好村'创建纳入乡村振兴示范村考评。 第四章 组织实施与考评程序第九条 组织实施:(一)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评激励工作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行政村实施。 (二)本办法实施期限为5年,第一年度的考评工作从2021年9月初开始,到当年10月底结束;以后年度按3月份申报竞选,48月实施组织,9月初开始考评,10月底以前结束。 第十条 考评程序及时间进度安排: (一)组织申报。每年初,由各乡(镇)按照考评标准,对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明确创建优势,并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先进乡(镇)、示范村拟创建.申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开展竞评,综合评定出当年度的示范创建.,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下达项目和预拨资金。对拟申报创建的先进乡(镇)、示范村,县上在资金、项目上优先安排,集中财力、物力进行支持。4月份,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当年度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对拟创建的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和示范村预拨建设经费。每个乡(镇)建设经费10万元,每个村建设经费4万元。预拨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创建指标补短板项目建设。剩余资金根据年底考评结果再行拨付。 (三)开展创建。乡(镇)、行政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乡村振兴先进乡(镇)和示范村创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查准找实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标补短,确保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成功。 (四)提出申请。9月初,年初确定的拟创建先进乡(镇)、示范村按照考评办法开展考评工作自查,在审核的基础上,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先进乡(镇)、示范村的考核评估申请。 (五)考核评估。10 月初,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先进乡(镇)、示范村的自查报告,组织县级有关部门组成考核评价组,对照考评标准,采取走访群众、查看现场、调阅资料等方式对申请参与考评的乡(镇)、行政村申报数据进行检查打分考评,按综合得分确定先进乡(镇)、示范村是否创建成功,形成考核评估报告,经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六).公示。县委、县政府审定后的.,向.公示。 (七)命名授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分别命名为"xx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先进乡(镇)'"xx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示范村'予以通报表扬,并向市上推荐。 第五章 结果应用第十一条 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获得省、市级先进乡(镇)给予以下激励:(一)对获得省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的,给予30万元财政补助,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配套。 (二)对获得市级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的,给予20万元财政补助,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配套。 (三)优先安排涉农项目、资金。 (四)把干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表现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干部使用的重要参考。  第十二条 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获得省、市级示范村给予以下激励:(一)对获得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配套。 (二)对获得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的,一次性给予8万元财政资金补助,重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配套。 (三)优先安排涉农项目、资金。 第六章 考评工作纪律要求第.条 参与考评的县级有关部门应当严守考评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严禁弄虚作假,保证考评结果的公正性和公信力。各乡(镇)应当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资料和情况,主动配合开展工作,防止出现重大错误,确保考评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四条 为确保先进乡(镇)、示范村评定的公开、公平、公正,考评指标数据以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实或行业统计数据为依据。考评时可使用预计数、快报数、但必须符合实际。 第十五条  各乡(镇)、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将先进乡(镇)、示范村考评工作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评。对成功创建为省、市级先进乡(镇)、示范村的,在年终目标考核综合分中加2分,并全额拨付补助资金。对创建不成功的在年终目标考核综合分中扣2分,不再拨付补助资金,并在今后的项目和资金安排中不予以支持和倾斜。在创建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第七章 附则第十六条 先进乡(镇)、示范村考评指标,由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印发。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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