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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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2年7月25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25日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33号)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7年9月25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   第七条县级以上政府应当科学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

2、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   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系统,负责有关信息的汇集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完善计划生育服务机制,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加强生殖健康服务,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九条卫生计生、教育、科技、文化、民政、民族宗教、新闻出版广

3、电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公共传媒应当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公益性宣传。   学校应当以符合受教育者年龄、心理特征的方式,对学生开展计划生育国策教育、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和性健康教育。   第十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并接受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管理。   第十一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政府予以配合。   各级政府应当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纳入本行政

4、区域内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十二条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确定负责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技术服务的机构,配备与履行工作职责相适应的专职人员,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还应当配备专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   村(居)民委员会配备计划生育宣传员;村(居)民小组配备计划生育服务员。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管理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计划生育工作机构。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员、计划生育宣传员的报酬,由各级财政列入计划生育事业费中

5、解决。计划生育服务员的报酬,由县(市、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可以给予补助。   第十三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公开计划生育的规定和办事程序。   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计划生育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公安部门办理新生儿落户时发现违法生育情况的,应当及时通报当地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   第十五条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   第十六条夫妻

6、双方是城镇居民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生子女的;   (二)夫妻双方结婚满五年因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回内地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现居住在本省的;   (四)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独生子女,指一对夫妻生育或者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   第十七条农村居民被录用为国家机关、

7、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职工的,按照城镇居民身份执行计划生育政策。   第十八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农村居民,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第十九条少数民族农村居民按照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已生育二个子女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的。   第二十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为再婚的,再婚前双方依法生育

8、子女或者依法收养子女合计不超过两个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复婚夫妻除外。   第二十一条依法生育子女中,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病残儿医学鉴定为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但合计生育数不能超过三个。   第二十二条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办理生育登记,领取《生育服务证》。   流动人口在本省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手续的,按照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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