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股东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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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股东合作协议书篇一:三方投资合伙协议书三方合伙投资协议书甲方:乙方:丙方:见证方: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合作经营。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棉花废料的进口及销售。第三条合伙期BM: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第四条由资金额、方式、期限。(一)甲方由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xxxx年xx月xx日交齐。(二)乙方由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xxxx年xx月xx日交齐。(三)丙方由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xxxx年xx月xx日交齐。(四)本合伙由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生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生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 担风险,共负盈亏。(一)盈余分配:以由资金额为依据,三方按%比例平均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由资金额为依据,按平均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两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六条入伙、退伙、由资的转让。(一)入伙: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③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退伙: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由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1.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生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由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转让,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双方均为合 伙负责人,其权限为: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生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由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由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6.由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张成磊或委托第四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日常支由;返还合伙人的由资。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1.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由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7天仍未缴足由资,按退伙处理。(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由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第四方见证方一份。(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见证方:(公章)签约时间:年―月—日篇二:合伙经营协议书三人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人(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合伙人(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合伙人(丙方):姓名:身份证号码:鉴于,几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几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第一条经营宗旨: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湘阴县龙腾海产配送超市,主要经营地址:湘阴县东茅路精密现代城43栋门 面。经营项目:海产品配送、海产品甲供。第三条合伙期限。20XX年3月10日起。第四条由资金额、方式;三合伙人平均每人由资元,共计人民币元作为租赁房屋、添置设备设施、门面装修及前期经营费用。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由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各1/3为依据,按平均分配。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六条入伙、退由、由资的转让(一)入伙。1.原则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况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须经所有原合伙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1 (二)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由现;2、经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其他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一方合伙人违反国家法例法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合伙人退伙后,几方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由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转让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结算。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几方合伙人共同选举为合伙负责人。以为营业执照上的负责人(即法人代表)。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会计师。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财务由纳员。几方合伙人同意由安排为合伙门店的前台收银员。几方合伙人共同商议合伙门店的重大事项,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实施;议事规则另行制定并几方签署。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合伙人的权利:1.合伙人有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由资额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合伙人的义务: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禁止行为。(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如其业务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禁止合伙人在本区域内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几方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具他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几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一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事务已完成或不能完成;3.被依法撤销;4.由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合伙的清算: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清算人由双方合伙人担任。3.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由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或其财产份额由质(即作为担保、抵押)的,一3-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三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其他。(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本协议确定合伙经营门店,对外为个体工商户承担民事责任,对内则依据本协议确定各合伙人的责任、权利、义务。(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四)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合伙人:合伙人(甲方):姓名: 合伙人(乙方):姓名:合伙人(丙方):姓名:签署时间:20XX年5月18日篇三: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一、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A和B共同注册,双方根据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二、股东及其由资入股情况:1、总投资为70万;A,现金由资人民币49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总共所占股份70%B,现金由资人民币21万元,并以本公司注册股东名义参与经营,所占股份为30%以上现金由资用于本公司的经营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开支办公费用,员工工资等等。2、启动资金万元;A,现金由资人民币28万元;B,现金由资人民币12万元;用于本公司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和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3、注册资金为30万元,以30%®低注册资金计算为9万元; A,现金由资人民币万元;B,现金由资人民币万元;到账期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十五日内,注册资金9万元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不得撤回。另外21万元在公司注册之日起1年之内按照各自股份比例打入公司账户,如不能按时由资者视为自动退股。三、公司名称和经营地点:公司名称:XX有限公司;公司地点:XXXXXX四、职务和分工;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与监事(监事由店长担任),任期三年;2、A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3、B为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经营管理;4、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股东皆有知情权,如提由相关问题,主要负责人须做由合理解释和适当的处理。在相关较重要事务上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由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五、由资人的权利和义务、责任1、权利 (1)由资人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占公司注册资本额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权益并转让。(2)由资人按照由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生资人可以优先认缴由资。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允许所占比例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3)由资人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4)如公司不能设立时,在承担发起人义务和责任的前提下,有权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5)由资人有权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和故意或过失损坏公司利益的由资人提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6)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7)法律、行政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2、义务(1)由资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生资额。(2)由资人以其由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由资。(3)由资人应遵守《公司章程》。(4)本公司发给生资人的生资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5)由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 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由资人承担赔偿责任。(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六、利润分配方式:1、工资支付:公司在营业之日起,双方在此承诺,双方只在利润分配上不同,其他权利义务相同,双方工资待遇一致。2、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各合伙人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按照A占70%B占30%勺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40%进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f,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七、经营资金的增加: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由 售,如有股东生现不能够增加生资的情况,能够增加由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生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八、退股方式: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另一股东提由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每个合作股东的现金总由资额(此协议)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合作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勺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 东的现金总由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2、如公司没有盈利,刚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由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由资,均以现金结算九、公司的解散和清算1、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作双方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2、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各合伙人确定的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刚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由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双方由资多少,先以合作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双方按由资比例承担。十、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应。十一、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十二、本协议签定于XX年XX月XX日,一式二份,合作双方生字后生效,合作双方各执一 份。股东:证件号码:电话:联系地址:股东:证件号码:电话:联系地址:篇四:小型股东合作协议书股东合作协议书第一章总则、、、、,四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二章股东各方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甲方:,身份证:,住址:乙方:,身份证:,住址: 丙方:,身份证:,住址:丁方:,身份证:,住址: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第一条公司名称为:有限责任公司(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第二条公司地址为:(暂定,以工商核准及股东商议决定为准)。第三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股东商议决定为准)。第四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甲乙丙丁四方以各自认缴的生资额为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由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第一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整(大写:整)。第二条各方现金及其他由资方式如下:1、甲方:现金由资:,其他方式由资。乙方:现金由资:其他方式由资。丙方:现金由资:其他方式由资。丁方:现金由资:其他方式由资。以上现金由资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 第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一条公司的经营宗旨:以诚信为本,打造建筑业优良品质,(股东商议决定)。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是:范围为准)。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第一节股东第一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四章规定缴纳由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二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及章程规定分配形式享受公司分红;(二)在公司盈利情况下,准许所占比列小的一方优先增加投资比例,但不能超过总投资的50%按《公司法》举行股东会决议通过。(三)共同协商确定公司名称(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五)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公司相关经营性信息;(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公司的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公司所有 工作皆有知情权。(八)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由资或者部分由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由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由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由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由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由资有优先购买权,退股一方对其退由之前的债务以其由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它权利。第三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公司合同及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分担风险及亏损。(四)公司发给各股东的生资证明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的依据(五)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侵害公司利益,应向其他股东就其由资及收益承担连带责任。(六)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七)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二节股东会第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第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由任的副总经理,决定有关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薪水等事项;(三)审议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四)审议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五)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由决议;第七章公司职务与分工第一节全体股东同意任命为公司总经理,任命为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义务及职权: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一)公司20%以上投资及1万元以上财务支由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实施!标额为10万以上合同必须经总经理签字方可签署!(二)按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才可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三)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 得侵占公司财产;(四)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五)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四)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五)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六)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八)有权决定不超过公司净资产20%(含20%)的单项对外投资项目,亲笔签署方可执行。决定不超过公司总资产50%(含50%)的单项短期投资,但必须经过股东半数同意。(九)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十)公司合同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十一)提议、主持并决定是否召开股东会。第二节副总经理权利及义务: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权利:(一)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市场策划,销售。(二)提议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三)提议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四)提议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五)参与公司的股东会议。(六)提议制定公司的经营性计划。(七)审议业务及公司普通员工的工作计划。(八)参与制定公司员工福利及工资标准。(九)参与处理公司员工及客户同公司的纠纷处理工作。(十)处理公司员工的劳动关系。副总经理应承担以下义务:(一)副总经理向总经理负责,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二)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五)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第八章利润分配方式1、工资支付:公司在在营业之日起,公司对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实行薪水制,总经理薪水为人元/月,副总经理薪水为月,其余股东以外员工工资由股东会商议决定。2、利润分配: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公司交纳税后的利润,分配顺序: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2、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按照公司投资的股份比例分红。每季度提取当季度的税后利润的40%®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70%S行股东分红,盈利的余额部分作为合作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80%E,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第九章经营资金的增加在储备资金不足情况时公司还需要增加经营资金,经全部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应按照 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由资,如有股东生现不能够增加生资的情况,能够增加由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生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需承认本合同并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第十章退股方式(一)、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并应该向股东会提由书面申请,股东应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就其由资及收益对其退股之前的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每个合作股东的总由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公司如盈利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快结算,加上35%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现金总出资额退回。15%M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二)、如公司没有盈利,则根据公司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由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资股东。(三)、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第十一章、公司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作期届满(本协议合作期限为三年);②全体合作股东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③合作事业不能完成;④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总经理为清算人,并邀请(律师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由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各股东生资多少,先以合作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各股东按由资比例承担。第十二章违约责任一、公司成立初期各股东按照本协议第四章第二条的由资额为限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公司成立后违约方以本协议内容及公司章程规定向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章、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生效后所有股东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 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公司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章、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并协商解决。第十五章、本合同一式六份,四方各执一份,工商备案一份,公司建档一份。本协议除签字盖章项外打印为准手写无效。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年月丙方(签字):丁方(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篇五:股东合作协议书(3)股东合作协议书依据精诚合作,各施所长,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商议决定。对(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钮雅美容院)实行股东合作制经营。现定如下协议内容:一、股东合作人:甲方姓名:性别:年龄:乙方姓名:性别:年龄:丙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丁方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 二、经营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庆丰广场路。三、经营店名及项目范围:店名:广州市白云区石井钮雅美容院注册号:执照编号:经营项目:营业执照内所规定允许项目及范围四、股东投资金额和拥有股权比例:甲方:人民币¥元整,拥有股权比例25%乙方:人民币¥元整,拥有股权比例25%丙方:人民币¥元整,拥有股权比例25%丁方:人民币¥元整,拥有股权比例25%五、管理缴款方式和约定缴款时间:自本协议书签定之日起,甲乙丙丁四方三天内50%%殳金到位,装修过半100%^位,该款项缴付到同志银行账户,账号(或卡号):。缴付时,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确认书一式三份,各持一份。六、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时间,或续签合作协议书应以该店铺重鉴《场地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七、共同经营管理规定:1、甲乙丙丁四方自签字日起即成立股东会,股东会成 员由本协议书签字人员组成。并商讨制定股东会职能职责。后期经营管理四方必须严格遵守股东会商议后的决定执行。甲乙丙丁四方应积极配合协调内部关系,热衷服务于股东会成员的集体利益。2、甲乙丙丁四方对该店铺财务制度共同协商制定财务规章制度,任何一方都具有财务监督权和知情权。3、本店经营营业资金款项按工作日中满贰仟作为结算基准,甲乙丙丁四方按各自投资百分比例进行分配。4、每月接近交租日或员工工资发放日时,五日内营业额不进行分配。如遇金额不足,不足部分按比例四方各自垫付补足。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按违约违规一次处理并股东会记录备案。5、店内设备更新或新技术项目引进需增加投资时,甲乙丙丁四方按原始投资股份的百分比分配计算再次投资金额,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否则按违约一次处理。并股东会记录备案。6、甲乙丙丁四方不得违反股东会制定认可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承担赔偿对方产生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7、在共同经营合作期内甲、乙、丙四方必须承担本协议书中所持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8、在共同经营合作期内如遇亏损,甲、乙、丙四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并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由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的情况时,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 9、在共同经营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协议的情况时,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丙丁四方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合作期间,若在四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时,转让费按所持股份比例分配。10、在共同经营合作期内,甲乙丙丁四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本店周边直线距离一公里范围内,开设与本店相同经营方式、项目、产品的店铺。如市场情况需要,须征求股东会同意,允许个人独资,或股东会集资开设新店,作为扩大业务市场范围,垄断行业,减少外来竞争的决定。如未经股东会同意私自开店经营者,则视其为自动退由本股东协议,所拥有股权股金,股东会有权不予退还。八、职能管理规定:(一)股东会职责:股东会成员由本协议书签字人员组成。职权职责:1、股东会成员均有责任和义务将股东成员的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使命服务于股东会。2、按责所需推荐或民主选举任命职能责任管理者;店务经理,店务院长、店务财务主管、店务仓储后勤主管。 3、重要决策决议由股东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后执行,如有争议部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4、股东会成员均享有对店务管理的监督权、知情权。5、股东会成员可通过股东会议选举任命或招聘优秀管理者,参与本店的经营管理。6、股东会成员必严格保守本协议中共同商讨决定的决策决议的秘密。不得向外泄漏,否则属严重违约形为,造成经济损失时应负赔偿经济责任。7、股东会成员可通过股东会议商讨决定罢免严重违约违规管理者的职务。情节严重时可集体表决辞退其股东管理者身份的权利,并退还其股金,解除股东协议中所有权利。对造成经济损失赔偿的应在退返股金时先扣除其经济赔偿责任部分。8、股东会成员可通过股东会议商讨决定关于店务法人代表严重违约违规时的处罚。情节严重时可集体表决辞退其法人代表身份和股东管理者身份的权利,并退还其股金,解除其在股东协议中所有权利。对造成经济损失赔偿的应在退返股金时先扣除其经济赔偿责任部分。(二)法定代表责任人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以《场地租赁合同》为依据,申请办理《营业执照》等 相关营业证件产同志担任经理职务,具有本协议书内股东成员中最高决策的权力。并忠实履行经理职责权利与义务。经理职责权利和义务:1、坚决服从并执行股东会股东成员的共同决议,严格履行经理岗位职责全心全意为股东会成员的集体利益服务的义务。2、负责制定全店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并交由股东会讨论通过。3、协助院长制定每月营业业绩指标和工作任务。4、监督全院各项工作的完善进展情况。5、监督并查找全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由意见和改进方法,并督促检查落实。6、指导召开每月的股东会议,听取股东成员工作报告和建议,提由重点工作方向并作好总结记录备案。7、总结收集股东成员建议并展开讨论,重要议案组织股东成员民主表决并作由决策决定。8、根据本店实际情况,跟随未来市场发展远景,提由合理建议和执行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并作由决策决定。 (三)院长职责权利与义务:院长由股东会选举任命由同志担任,享有领导管理全店日常工作事务的决策权利。并忠实履行院长职责和义务。职责与义务:1、坚决服从并执行股东会股东成员的共同决议,严格履行院长职责,全心全意为股东成员的集体利益服务的义务。2、负责全店经营管理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3、负责全店每月业绩目标和销售方案的制定。4、负责全店新老员工的业务技能。销售能力的培训。5、负责审核全店新产品和新项目的引进。6、负责涉店店务事情的解决协调与处理。7、负责召开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店务骨干总结会,并向股东会报告管理情况。8、当仓储主管因事离职(外由)期间,代履行仓储主管职责。并在代理工作日结束后做好记录或向仓储主管本人报告。(四)店长职责权利与义务:店长由股东会选举任命,由同志担任,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忠实履行店长的职责和义务。职责与义务:1、坚决服从并执行股东会股东成员的共同决议,严格履行店长职责,全心全 意为股东成员的集体利益服务的义务。2、负责协助院长对全店经营管理与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3、负责协助院长制定全店每月业绩目标和销售方案的4、负责协助院长对全店新老员工的业务技能。销售能力的培训。5、负责协助院长审核全店新产品和新项目的引进。6、负责协助院长涉店店务事情的解决协调与处理。7、配合院长召开每月不少于两次的店务骨干总结会,并向股东会报告管理情况。(四)财务主管职责权利与义务:财务主管由股东会选举任命,由同志担任,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忠实履行财务主管的职责和义务。职责与义务:1、坚决服从并执行股东会股东成员的共同决议,严格履行财务主管职责,全心全意为股东成员的集体利益服务的义务。2、协助院长完成店内日常事物管理工作。3、协助店内员工解决客户需求并配合员工完成销售任务。4、负责店内员工考勤登记制度。5、负责店内员工每日每月业绩指标完成的登记制度。6、负责店内员工每月的薪金计算,并按规定日期结算员工薪金或其它福利的发放。7、负责店内每日每月的收入与支生的资金去向登记,并向股东会报告。 8、负责店内每月经营销售盈利或亏损的计算与结算并向股东会报告。9、院长因事离职(外由)其间,代履行院长职责。并在代理工作日结束后做好记录或向院长本人报告。(五)仓储主管职责权利与义务:仓储主管由股东会选举任命,由同志担任,在院长领导下进行工作并忠实履行仓储主管的职责和义务。职责与义务:1、坚决服从并执行股东会股东成员的共同决议,严格履行仓储主管职责,全心全意为股东成员的集体利益服务的义务。2、协助院长完成店内日常事物管理工作。3、协助店内员工解决客户需求并配合员工完成销售任务。4、负责店内顾客的档案资料登记监督与管理。5、负责店内员工的档案资料登记与管理。6、负责店内设施设备的清查维护与管理以及货物和产品的消耗清查登记管理,开具进货清单,做好统计并向股东会报告。7、负责制定和执行店内卫生管理制度与落实。8、负责店内安全隐患的清查与排除,做好记录并及时向股东会报告。9、财务主管因事离职(外由)其间,代履行财务主管职责。并在代理工作日结束后做好记录或向财务主管本人报告。九、店内资产设施设备的折旧率计算方式 为保护各股东合理利益,店内资产设备设施的折旧率按每年折旧40%®行折旧,合作期间如有股东申请退股,则按此方法结算。如遇当年度店内新添加设备设施或该设备设施使用未满壹年,价格在壹仟圆以上者,则按该设备价格40%的折旧部分除以年365天,再乘以实际使用工作日,作为折旧后应减除的价格部分计算。十、店内资产和设施设备升值计算方式为保护各股东合理利益,店内资产设备设施的升值部分应根据该店《场地租赁合同》书中的经营期内的房租与管理费用的涨幅%乍为升值率计算,合作期间如有股东申请退股,则按此方法结算。如遇当年度店内新添加设备设施或该设备设施使用未满壹年,价格在壹仟圆以上者,则按该设备价格的升值部分除以年365天,再乘以实际使用工作日,作为升值后应加入的价格部分计算。H^一、店内资产整体评估办法和规定1、评估折旧价值:将该店原始确定总投资金额按年度逐年进行评估折旧计算,剩余部分作为剩余价值。2、评估升值价值:将该店原始确定总投资金额按年度逐年进行评估升值计算,升值部分作为超生价值。3、最终评估价值:将折旧后剩余升值与升值超由价值相加作为最终净资产评估价值。十二、押金退还方式 合作期间押金不作为折旧与升值计算,如申请退股押金按由资比例退还给退股方。如退股方属于违约或违规行为视其为自动退股,押金不予退还。十三、退股方法和规定(一)申请退股:甲乙丙丁个人如遇有个人特殊情况,可以个人名义申请退股,退返股金按本协议书中的折旧率与升值率计算,并结算退返押金和股金。(二)违约自动退股:有如下情形之一者或违反本协议书中约定条款,拒不遵守本协议规章制度的,视其为违约违规行为,作为自动退股处理。1、假借本店名义违反国家法律法令者属违约违规退股。2、在本协议合作期间不遵守店务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三次以上不接受股东会批评要求改正者。属违约违规退股。3、以本店职员身份侵害他(她)人或故意给顾客造成伤害,情节严重者,属违约违规退股。4、违约违规行为退股时,退还股金按协议中的折旧率与升值率计算、押金作为处罚赔偿不予退还。5、违约违规行为退股时由于个人行为造成本店集体利益受损,影响本店声誉,牵连到本店经济纠纷赔偿责任时,发生的经济纠纷赔偿的费用,该费用由违约违规者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拒不承担赔偿责任,股东会有权作由将其原始投资股金扣除作为赔偿的决定。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争议解决方法和规定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四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协议时产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四方一致同意应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起诉。本协议签订地为市区街道办事处。十五、通知1、根据本协议需要通知对方时,应以书面形式、可采用快递或当面送交签收等方式传递。2、甲方通知送达地址:乙方通知送达地址:丙方通知送达地址:丁方通知送达地址:篇六:股东合作协议书股东合作协议书甲方: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丙方:身份证号: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一、拟设立的公司相关信息1、公司名称: 2、住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万元5、经营范围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由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由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1、启动资金万元1)甲方由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中%为技术股。2)乙方生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持有公司股份的_% 3)丙方生资万元,占启动资金的_%持有公司股份的_%4)公司预留30%勺股份用于后期融资以及吸引人才的期权池,由甲方代持5)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6)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7)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2、注册资金万元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公司财务;(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重大事项处理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由甲方做最后决定。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月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四、资金、财务管理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 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由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1、利润和亏损由甲、乙、丙三方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财务年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财年的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财年剩余利润的50%甲乙丙三方按持股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Z上,可不再提取。3、如公司发展需要,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也可不分红,全部利润作为公司发展资金。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3年内,除非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否则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4年起,经三方股东同意,其中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 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万元。2、退股:(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两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50%将按照股东持股比例分配,另外5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等按照股东生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O(5)甲、乙、丙三方约定公司成熟期为4年,任何股东入职公司一年内退由的,其股权必须同时退由,公司按照当时估值回购其持有的全部股份。超过一年后退生的,实际股权按照其在公司全职工作时间除以成熟期的比例来计算,比如甲方持有公司% 殳份,工作一年后退由,其实际股权为其持有股权的1/4(即40%*1/4=10%),其余股权由公司按照估值以适当价格回购。另外,公司有权强制回购其实际所得股权。(6)公司股东因身体、观念、犯罪、对公司造成重大伤害等原因离职的,处理方法同上一条。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生资比例增加由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4.离婚:甲、乙、丙三方一致约定,成熟期内,公司股权属于合伙人一方个人财产,如离婚其配偶不主张任何权力。5.继承:公司成熟期内合伙人意外去世的,其有权继承人只继承公司财产权益,不能继承公司股东资格。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 (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由资、按由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由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生资比例偿还。八、违约责任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生资的,须在30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除上述由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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