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办公室工作参考总结-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参考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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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工作参考总结-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参考总结  篇1:政府法制办公室工作总结  一、工作情况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经济开展软环境建立步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推行阳光政务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要求,3月中旬至4月中旬,通过一个月的努力,在各单位报送行政审批事项的根底上,我办对全县346项县级行政审批工程进展了新一轮的全面清理,通过认真研究、审查和多方征求意见,并报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保存49项,取消84项,合并43项,转为治理效劳111项,属于内部审批工程不再对外公布59项,以上行政审批工程均属省级以上、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审批工程,没有县政府出台的审批工程,我县做到了零审批。为提高行政效能,保存的行政审批工程审批时限均在法定审批时限内压缩二分之一以上。  (二)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社会开展软环境建立的总体精神,维护标准性文件的合理性、统一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标准政府行政行为,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按照上级通知要求,我办对截至12月31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标准性文件及截至2月1日前公布的各类应急预案进展了全面的清理。通过近两个月的工作,在批阅了余份各类文件根底上,觉察共有29件标准性文件及4件应急预案因新法律、法规的公布或政策变化调整等缘故已不再适用,报经县政府5月5日第12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自5月20日起予以废止。

1  通过开展标准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了部分内容与个别条款与法律、法规和规章相抵触的、与国家、省、市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开展,推进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改革,以及与我县优化经济社会开展软环境建立不相吻合的、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的及主要内容已被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所代替的部分标准性文件,为建立法治政府,优化我县经济社会开展软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制根底。  (三)推行“阳光政务”工作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各单位和部门推行“阳光政务”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县于2月18日印发了《县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晋政办通〔〕29号),明确了今年的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要求。我县将用2年的时间完成全县的“阳光政务”工作。今年在9个乡(镇)24个行政执法单位推进“阳光政务”工作,余下的单位将在明年底全部完成。目前,各单位现已完成推行“阳光政务”工作材料,材料内容主要包括:对本部门行政审批工程进展十四项细化;梳理执法按照,对执法事项进展细化;完善行政执法、行政赔偿、行政复议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内部治理制度等工作。各单位的“阳光政务”工作材料现已报经县政府批准同意施行,已对外公布。  (四)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  为确保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顺利运转,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改善全县经济社会开展软环境,加快推进现代新昆明建立,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推行阳光政务、推进依法行政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计划的通知》及昆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试点工作的施行方案》要求,县政府高度注重,决定在我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开展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工作,目前,县林业局、县地税局、县国土局已完成“标准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的各项工作,对具备自由裁量的行政处分事项进展了梳理细化,并已对外公布施行。  (五)代管县政府目督办工作  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自2月份至4月15日代管县政府目督办工作,在此期间,我办共办理市委目督办、市政府目督办及县委目督办、县政府主要领导交办的各类督办件40余件,下发各类督办通知350余件。

2  (六)执法检查工作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办于9月8日至9月12日组织县检察院,县监察局,县政府信息产业办、县人劳社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等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全县16家单位在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工作情况进展统一执法检查,其余未纳入此次检查的乡(镇)、单位要求构成书面自检自查报告报我办。通过开展执法检查,一是使全县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执法人员加强了法治观念,强化了依法行政认识;二是标准了执法行为,改善了行政执法活动;三是加强了效劳认识;四是加强了接受监视的认识;五是教育了执法人员,提高了执法水平;六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七)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  今年以来,我办共收到以信件、、电子邮件和亲身来办公室报送我办立案复议的行政复议案件4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受案范围的规定,属我办受理范围的1件,现已办结;其余3件都不符合我办受理范围,我办都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单位反映。代理县政府应诉行政诉讼一件、行政复议案件三件。  (八)完成县政府法律参谋室组建及政府法律参谋聘请工作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创新治理方式,提高政府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按照《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法律参谋制度和加强法律学习培训的意见》(昆通〔〕52)“但凡没有设立法律参谋机构和法律参谋班子的县(市)区政府和市级行政部门,应于12月31日往常完本钱县(市)区、本部门法律参谋机构或法律参谋班子的组建工作”的相关要求,今年年底将完成县政府法律参谋室组建工作,法律参谋室组建后,我办将积极、主动做好法律参谋室的工作安排、治理和效劳,协调、引导法律参谋室充分发挥对县政府的严峻决策、严峻行政行为、重要的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书、行政纠纷、民事纠纷和其他严峻纠纷、行政诉讼和重要的行政复议等事宜提供法律效劳的职能作用。  (九)标准性文件审查工作

3  一年来,我办共审查全县各单位报送我办审查的标准性文件和其他类型文件16件,经审查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2件,均已备案,不属于标准性文件的14件;起草并审查县政府制定的各类标准性文件2件。  (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于10月28日至30日组织一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我县各乡(镇)和各单位在岗需要办理行政执法证件人员89名及审验执法证件人员21人进展综合执法培训培训,办理执法证件。  (十一)完成县政府及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我办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完成县政府领导、办公室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按照县政府领导安排,我办工作人员就有关人员向县政府所反映的征询题,屡次到各相关单位、人员处进展调查理解;配合县政府办其它科室、部门完成工作。接待来人来信的上访人员,到目前为止,我办共接待了来人来信访征询7次,40余人,在与他们交谈理解情况后,为其提供法律征询、协助他们处理和处理征询题。  二、工作计划  (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在两年内完成各县(市)区行政执法单位“阳光政务”各项工作的总体部署,将在我县具有行政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而未纳入、推行“阳光政务”工作单位推行“阳光政务”。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复议案件。  (三)接着做好标准性文件审查登记备案工作,不断探究标准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新路子、新方法,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备案监视的作用。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视检查,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促进展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工作。  (六)是加强本身建立,不断提高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知识学习,全面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精华,为我县的经济开展、社会事业的稳步推进做好参谋当好助手。

4  (七)是紧紧围绕依法行政、建立法制政府这一总体目的,在今后的工作中总结经历教训,团结拼搏、勤奋努力、大胆探究,力争把法制工作做得更好。  总之,,尽管我们做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但是离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和我县在十年内建立成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的仍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办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追求出色,发奋图强,为我县营建一个健康向上的行政执法环境,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全县各项事业的快速开展而作出应有的奉献。  篇2:区政府法制办2021年工作总结暨2021年工作规划  2021年,区法制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以“深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法治政府”为目的,坚持法律至上,强化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立,认真开展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提升涉法事务保障水平,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视和纠错机制,为全区经济社会开展制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统揽全局,全面部署,深化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立  今年,在深度交融的根底上,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立足新的起点,紧扣深化改革和青奥保障两条主线,早部署、早推进、早落实,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齐头并进,依法行政工作呈现良好场面。  (一)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大会。4月份,召开全区依法行政工作暨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发动部署会议,市法制办杨以群副主任,区领导曹路宝、周文中、车道正,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和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负责人和法制联络员,部分执法人员代表,共计130余人参会。会议对去年全区依法行政工作做了简要回忆,并对今年工作提出要求,特别是对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开工作做了重点部署。会议指出: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是要以深化改革为统领,严格标准行政审批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加快建立法治政府和效劳型政府。二是要以青奥保障为重点,深化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完全查摆征询题,科学制定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还清欠帐,补上薄弱环节,提高城市治理运转水平,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办赛会、建城市、惠民生”

5的主旨。三是要以体制完善为保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狠抓队伍建立,突出考核约束,全面提高依法办事水平,不断加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二)全力打造“政府法务工作室”特色品牌。2月份,组织召开了新区第一届政府法务工作室成员座谈会,周文中副区长为10名法学专家、知名律师颁发了聘书,并就做大做强“政府法务工作室”品牌,充分发挥“智库作用”提出了要求。专家、律师们就加强法律层面顶层设计、标准行政执法行为、完善拆迁征收程序等方面提出了特别好的意见和建议。5月份,区法制办代表区政府与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江苏真释律师事务所签署了法务合作协议,正式确定引进专业律师参与政府严峻决策制定、严峻经济合同审查、严峻复议诉讼案件代理等工作,进一步标准政府行政行为、降低法律风险,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稳步健康有序开展。  (三)积极推进展政复议标准化建立。一是按照省、市标准化建立指标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制定了《鼓楼区行政复议标准化建立施行方案》,确定总体目的,对队伍建立、保障措施、职能履行、严峻报备、统计分析等五个方面工作进展了明确的规定。二是进一步畅通复议渠道,在区政务大厅设立受理点,同时依托13个街道司法所建立基层联络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众通过行政复议渠道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三是将标准化建立纳入2021年度鼓楼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开展目的任务,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全力保障完成。  (四)稳步开展第二阶段综合改革。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全面清理现有区级行政许可、非许可审批以及具有审批性质的治理事项(含审核、批准、登记、备案等),建立并公开行政审批事工程录清单,在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自行增设和行使。对入驻行政效劳中心办理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标准审批方式,公创办理流程、承诺时限、举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视。二是“构建高效权威的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方面,对照市级方案,将区联动的改革任务逐项逐条地梳理出来,在此根底上修正完善我区的施行方案。对市级方案中一些需要新制定的执法事工程录、标准、方法等,及时反响修正意见或建议,待最终方案确定后,及时召开区级相关部门的工作会议,进一步细化各单位的目的任务,明确推进流程和完成时间节点,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跟进落实。

6  二、精心组织、协调推进,圆满完成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任务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进一步标准行政执法行为,明确执法任务和责任,查找征询题并落实整改,确保青奥会的顺利召开,我区从3月至8月份开展了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任务。3月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文中副区长担任组长,区法制办、督察办及区重点执法部门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法制办,承担详细指导、组织协调、监视推进工作。4月份,召开了全区发动部署会议,对六个重点领域整治事项进展了逐条梳理,细化任务菜单。针对可能存在的职责不明、执法穿插的事项,进一步明确牵头责任部门,未尽事宜一并参照去年“迎亚青”期间关于划定管辖、指定临时管辖、指定结合执法相关规定执行,确保全方位、全区域覆盖,不留任何执法空白。  (二)狠抓重点领域,开展自查自纠。紧扣六个重点执法领域,开展自查自纠整治行动。在环境保护执法方面,重点针对企业违规排放废气废水、个体餐饮油烟噪音污染、施工工地和建筑垃圾扬尘污染、夜间违法施工扰民、河道水体污泥处置等七大项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在城市治理执法方面,重点整治私搭乱建、占道运营、户外广告违规设置、渣土车违规运输等十二大类征询题,对辖区进展全面摸排,构成整治菜单,按照征询题的处置周期、难易程度、反复情况等,逐项施行整治。在食品药品平安执法方面,重点查处食品运营者无照运营、经销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加大对乳制品、食用油、肉类等重点品种的抽检频次,加强对青奥会竞赛场馆、签约饭店周边及交通沿线重点地区食品平安监测。在市场秩序执法方面,开展证照清查与标准疏导活动,集中取缔严峻平安隐患、破坏环境资源、阻碍城市形象的无照运营行为;及时查处未经授权非法使用、销售涉及青奥会知识产权商品行为;发放《关于标准青奥会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示函》,告诫并及时纠正标价不完好、收费不公示等价格违规行为;定人、定岗、定责对全区农贸市场开展巡查和管控。在公共平安秩序执法方面,结合“平安消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谁主管、谁负责”

7的原则,落实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责任追查制度;突出涉青奥场馆平安隐患排查,主次干道停车秩序整治,重点领域平安消费管控,重点要害单位消防平安巡查等工作。在景区窗口地区秩序执法方面,对中央门、湖南路等重点区域和部位进展定点值守和管控,其他区域实行高频次巡查执法,杜绝出现治理空档,制止乱搭乱建、占道运营、乱扔垃圾、违章停车等行为。通过自查自纠,梳理出6大类22个子项的征询题,并逐一落实整改。  (三)强化工作部署,落实临战保障。7月底,我区制定了《鼓楼区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施行方案》,落实“条块结合、属地负责、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执法责任制,实行每周7天、每天24小时巡查执法。7月30日和8月1日,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分两批次组织我区主要执法部门、景区窗口地区的执法骨干和一线人员代表参加市级培训,对重点执法事项、结合执法事项的责任分工,行政执法标准要求进展辅导培训。8月10日,召开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工作再发动再部署会议,再次传达了市区两级关于全面加强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的工作要求,通报了市区两级明查暗访的有关情况、领导重要批示以及执纪征询责的要求。  (四)加大巡查力度,提升执法标准。各单位均开通了24小时值班,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全天候巡查执法,青奥会期间由领导干部带班巡查执法。各单位围绕迎青奥《重点执法事项》、《结合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标准》确定的执法任务和标准,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时、定标准、定区域的全天候巡查执法。在青奥会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竞赛场馆及周边实行24小时定人、定点不连续巡查。落实首接负责制,由首先觉察违法行为的执法部门先行立案查处,符合移送标准的依法依规及时移送;对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规定进展处分,必要时依法对涉案人员和物品采取强迫措施。

8  (五)组织明察暗访,严格执法监视。临战保障期间,除了市法制办、市督察办及六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组织的明查暗访外,我区也同步加大了区内自查力度。区法制办牵头组织了12次明查暗访,由区督察办牵头的结合督查组组织了10次明查暗访。落实每日执法动态日报和周报制度,重点报送涉赛场馆、景区窗口、接待酒店、定点医院、重要道路日常巡查执法情况,履行结合执法、协同执法情况,落实首接负责制、按法定上限处分情况等。区法制办对上级转送的19起投诉举报案件,催促有关责任单位逐一查实,限期办理答复;对市执法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的5个单位共计9名执法人员,予以暂扣执法证件1个月并组织集中培训。至9月2日,我区迎青奥行政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圆满完毕。  三、深化职能,发挥优势,为全区经济社会开展做好法制保障  作为政府的法制参谋助手,区法制办积极发挥本身优势,为区政府严峻决策、严峻经济活动、重点建立工程等提供法制效劳和保障,依法维护好政府合法权益。  (一)抓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今年以来,在积极推进复议标准化建立的同时,抓好行政复议日常办理工作。1-10月份,部门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7件,受理6件;目前已有5件已办理完毕,3件维持,2件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区政府作为被申请人的复议案件6件,通过充分调查和认真答复,有4件市政府予以维持,1件驳回申请,还有1件仍在审理之中。办理行政赔偿申请2件,1件作出不予赔偿决定,另1件仍在办理中。随着征收拆迁力度的加大,今年区政府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明显增多,截止10月底,共有一审诉讼案件7件,二审诉讼案件2件和民事诉讼案件1件。区法制办在做好应诉预备的同时,积极协调区征收办处理本质征询题,化解矛盾纠纷,促使原告撤诉。截止目前,已有5件一审诉讼案件审结,其中3件原告撤诉、1件判决驳回诉讼恳求,1件确认违法,2件二审诉讼案件均判决维持。  (二)完善标准性文件和合同治理制度。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标准性文件治理规定》,对标准性文件的制定、合法性审查、决定发布、评估与清理等程序进展了明确规定,特别强化了合法性审查程序,以不断提高标准性文件的质量。1-10月份,区政府共制定出台标准性文件5件,均已按照规定向市政府和区人大进展了报送备案。对2009年至2021

9年期间的区政府标准性文件进展全面清理,特别是针对区划调整前,原两区在政策规定方面的不一致,借助此次清理进展统一标准,以到达政令统一、符合实际。制定了《鼓楼区人民政府合同治理方法》,对政府合同的起草、订立、履行和监视治理等活动进展详细标准,特别是创新增设了合同本质性审查、审签和权利主张等程序,细化工作流程,明确职责分工,有效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以更好地维护我区公共利益和国有资产平安。1-10月份,共审核中储开展股份的借款合同、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借款协议、青奥会物资租赁及购置协议、青奥会盒饭效劳合同等共计27件。  (三)从严审核征收拆迁工程。承担全区拆迁征收工程有关文书的法律审查工作,强化前置审批材料的搜集审查,今年以来重点突出了“开户资金证明”和“保障房源证明”,进一步标准征收行为,充分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1-10月份,代表区政府对“幕燕金属物流中心危旧房改造”、“慈悲社道路拓宽”等20个工程作出征收决定(公告),对王永溯、张盛等13户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此外,对已经作出裁决的老旧拆迁工程,代表区政府向市住建委出具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34件;对既不复议又不诉讼,在补偿规定期限又拒不搬迁的被征收人,下达催告书2件,向人民法院递交强迫执行申请书2件。  (四)强化与相关部门的良性互动。配合区政府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10月份,代区政府起草依申请信息公开回复19件,严把法律关,确保回复内容依法合规。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对目前依申请公开中的存在征询题、争议类型、答复要件、工作程序等内容进展了辅导培训,提高了各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注重。与区法院结合制定出台了《鼓楼区关于建立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与行政审讯联络机制的意见》,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会议交流、通报复议和诉讼案件情况,强化良性互动。就市运输治理处履行法定职责一案,组织我区16个执法部门和13个街道进展了公开庭审观摩,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认识和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区政府及部门一些严峻、疑难涉法征询题提供法律意见或建议。在凤凰山庄危旧房修缮、中海房地产工程投诉举报、江东街道中保村西苑房屋撤除等事项中深化调查研究,全面搜集证据材料,屡次到省、市相关部门走访取证,确保提出的法律意见或建议实在可行,得到区领导和部门的充分认可。  四、求真务实,多措并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监视力度  认真履行行政执法监视职责,在完善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的同时,强化案卷评查和重处备案审查,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的监视力度,不断标准行政执法行为。

10  (一)完善案卷评查与重处备案审查制度。2月份,按照市法制办关于调整严峻行政处分案件备案标准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区近几年来案件报备情况,重新调整了严峻行政处分案件备案标准,进一步明确报备要求,标预备案提交材料。1-10月份,我区严峻行政处分案件报备18件,已按规定审查完毕。6月,南京市召开严峻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查工作会议,通过专家考评,我区获得2021年度严峻行政决定备案审查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10月份,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对全区重点执法部门1-9月份办结的一般程序案卷进展了初步评查,并从中选送部分优秀案卷参与市级评查。今年的评查突出了三个特点:一是指定部分单位提供案卷目录,由市考评委随机抽取检查;二是在往年只评查许可和处分案卷的根底上,增加了强迫和征收案卷;三是被抽查单位为零案卷的,取消当年度行政执法评优资历。下一步,区法制办将结合市考评委反响结果,针对存在的征询题进展分析通报、提出整改措施,促进部门标准执法。  (二)逐步建立执法管辖争议处理机制。一是按照人大代表关于取缔无证照餐饮的建议,召集相关部门座谈,梳理法律按照,明确职能部门取缔,拟出台《关于加强餐饮平安执法监管联席制度的意见》,结合迎青奥环境综合整治的契机,加快推进餐饮行业的标准治理工作,提高公众合法维权认识。二是针对现代快报曝光龙园南路公厕污水直排景观河一事,对涉及的行政执法部门进展了权力事项确认,搜集相关法律按照,参与区监察局牵头的协调会,明确相关部门职能。三是针对中央门地区和幕府山风景区执法边界不清征询题,按照三定方案及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厘清职能,明确管辖事项和范围。四是按照《关于调整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治理范围的通知》(宁政发〔2021〕220号)精神,在年底前将中央门地区、南京火车站北广场相关行政执法治理权正式移交给南京市玄武湖周边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  (三)积极协调推进两法衔接机制。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完善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关要求,在两轮征求意见的根底上,制定出台了我区施行方案,经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向全区执法部门下发。两法衔接作为强化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良行政执法,加大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维护良好的法治环境。

11  (四)其他执法监视情况。3月份,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行政处分法执法检查通知精神,搜集近三年来我区复议、诉讼和行政处分的相关数据,对贯彻施行《行政处分法》情况进展了梳理,撰写自查报告并上报。9月份,按照省法制办《关于开展全省城市治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和市法制办通知精神,指导催促区城管执法局(执法大队),对2021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间办结的一般程序行政处分案卷进展了自查,并将有关情况上报。今年,针对工程质量监管的实际需要,区住建局收回了部分行政处分权,区法制办指导质量监测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对案件受理、办理流程、执法文书等进展标准。在迎青奥行政执法保障活动完毕后,为区城管局新招录的116名执法队员办理了行政执法证件。  存在的主要征询题  总体上看,我区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成效明显,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行政认识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全员学法工作需要常抓不懈;严峻行政决策的程序还需完善;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关键环节有待于强化。二是法制人才队伍有待进一步健全。法务工作室专家学者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部分重点执法部门未设法制科室,没有专职法制工作人员。三是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少数执法人员才能不强、业务水平不高;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亲切相关的重点执法领域,仍然存在职责不明、边界不清的现象,容易导致执法穿插或执法空白,需要上级机关统筹协调或立法处理。四是权力标准运转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权力事项网上运转不全面、执法程序不到位、执法文书不标准等现象仍然存在。五是征收拆迁工作有待于进一步标准。当前,征收拆迁难度不断加大,如何妥善处理群众利益诉求,实现城市档次提升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之间的有机协调,确保每个拆迁征收工程法律适用得当、补偿补助到位、执行程序合法、善后征询题妥处,需要进一步研究探究。  下一步工作计划及详细举措  深化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立法治政府,任重而道远,我区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的依法治国根本方略为指导,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标准行政执法行为,积极探究区级政府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组织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新举措、新机制,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立再上新台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2  一是健全政府全员学法机制。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组织区政府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考试结果作为任职根本按照,强化领导干部法治认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才能水平。通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网上学习等多种方式,对行政执法人员进展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适时开展网上法律知识考试。  二是完善政府依法决策机制。政府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严峻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政府标准性文件、严峻决策、严峻工程、重要合同(协议)合法性审查环节落实到位。  三是建立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具有共性特点的评估指标,突出可量化及操作的详细内容,坚持日常评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真正发挥考核制度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视功能。  四是完成行政复议标准化建立达标任务。通过标准机构人员、硬件设备、办案程序、事后监管、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工作,促进我区行政复议工作到达市级标准要求;做好政务大厅和街道受理点的指导效劳工作,使行政复议救济渠道更贴近便利群众。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全程监视工作。进一步划清执法管辖事项与责任,确保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消除执法边界不清、推诿扯皮和监管空白,选择重点执法部门进展执法过程全程监视,确保执法程序到位,执法文书标准,为区政府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执法保障。  六是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讯的联动机制。完善出庭应诉提早通知、诉讼审理结果及时反响、定期信息交流沟通等工作制度;适时开展出庭应诉培训和现场庭审观摩等活动,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水平;树立行政审讯的权威性,进一步纠正执法偏向,强化征询责机制,标准执法行为。  七是推进展政调解的实体化运作。推进重点执法部门先行先试,加强医患纠纷、劳动争议、征地拆迁等重点领域的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最大程度维护行政治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减少行政争议纠纷。

13  八是强化拆迁征收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确保政府出具的征收决定(公告)、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司法强拆立案函等法律文书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加强对维稳评估、司法强拆等方面的法律研究和情势研判,努力减少因拆迁征收引发的复议诉讼案件,树立政府决策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九是落实第二阶段综改确定的执法改革任务。推进展政审批制度改革、城市综合执法机制改革等,加快建立完善职责明确、运作高效、监视有力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强化结合执法行为,充分发挥结合执法在处理严峻疑难征询题方面的作用,推进展政执法责任制全面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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