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依据具体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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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行政执法依据具体分类(一)行政许可项目(共11项)1、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主席令第59号)第27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甘肃省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2002年4月28日甘卫法监发[2002]136号)第8条: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均有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

2、资格。┅。2、新、改、扩、建食品生产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卫生审核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主席令59号)第19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选址和设计应当符合卫生要求,其设计审查和工程验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60号)第15条: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并书面通

3、知建设单位。3、36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技术服务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主席令第33号)第32条:医疗保健机构依照本法规定开展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以及实行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并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2001年6月20日国务院令308号)第35条:从事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婚前医学检查的医疗保健机

4、构和人员,须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从事助产技术服务、结扎手术和终止妊娠手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和人员以及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须经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4、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26日主席令第5号)第8条: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13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

5、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365、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法律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987年4月1日国发[1987]24号)第4条:国家对公共场所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场所的选址和设计实行“卫生许可证制度”。“卫生许可证”由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6、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令第149号)第15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构执

6、业许可证》。第17条:医疗机构的执业登记,由批准其设置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办理。第19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7、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第204项《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7月9日建设部、卫生部令第53号)第7条: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签发的卫生许可证。8、护士执业许可法律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

7、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12号令)第198项36《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令第31号)第13条:护士注册机关为执业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第15条:注册机关在受理注册申请后,应当在30日内完成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审核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者。9、乡村医生执业许可法律依据:《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令386号)第9条:国家实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制度。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工作。10、外籍医师在华短期执业许可法律依据:《国务

8、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12号令)第199项《外国医师来华短期行医暂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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