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

《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

ID:8465678

大小:32.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8-03-28

《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_第1页
《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_第2页
《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_第3页
《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_第4页
《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_第5页
资源描述:

《《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 》》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陕煤化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陕煤化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煤矿防治水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水害事故发生,保障煤矿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12月1日颁布的《煤矿防治水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包括实际控制)煤矿企业、矿井(包括基建矿井、生产矿井、资源整合矿井等,下同)的防治水工作工作,地质勘探、设计、研究等单位涉及煤矿防治水项目的,都必须按照本规定要求认真执行。原集团公司《煤矿防治水工作规定》内容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依照本规定执行。第三条 各局(公司)、矿井的防治水工作都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

2、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第四条15 各局(公司)、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管理工作负全面行政管理责任,主要负责本企业的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及技术装备配备和专项资金筹措等工作。各局(公司)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制定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写防治水规划、设计、措施等,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定治理措施等。各局(公司)、矿井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负相应的防治水管理责任,主要负责组织防治水措施的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和资金筹措等单项工作。第五条 水文

3、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局(公司)、矿井必须设立专门防治水管理机构,设专职地测副总工程师,配备3-4名经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毕业的防治水工作专职技术人员,并建立专业探放水队伍,配足人员。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的局(公司)、矿井应有防治水管理机构,配备1-3名经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毕业的防治水工作专职技术人员。并要与有资质的专业探放水单位签定探放水协议。第六条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局(公司)、矿井必须配足专用探放水设备(探放水设备包括物(化)探仪、探水钻机等),保证施工需要。并必须配备2套以上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主要设备包括排水泵、排水管、开关和电缆等。单泵的排水能力

4、局(公司)按不小于矿区历史最大涌水量的5倍配备,矿井按不小于矿井历史最大涌水量的3倍配备,扬程都要满足要求。水文地质条件简单、中等的局(公司)、矿井由局(公司)配备各2套以上的专用探放水设备和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统一调配,共同使用。单泵的排水能力按不小于矿区历史最大涌水量的5倍配备,扬程要满足要求。凡发生过透水事故的局和矿井,抢险救灾水泵的单泵排水能力按最大透水量配备。15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必须落实专人维护保养,保证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记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局(公司)是指所属矿井有1/2(包括1/2)以上的矿井为复杂和极复杂型。  第七条 各局(公司)

5、、矿井必须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和本规定编制本单位的实施细则,并建立健全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和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文地质条件负杂和极复杂的矿井,还要建立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第八条各局(公司)、矿井及时编制本单位的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中长期规划一般按5年一编制,防治水规划编制要求包含以下内容:⑴区域和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存在的重大水害隐患问题;⑵防治水工程的必要性和完成规划项目的可行性;⑶准确的水文地质条件,防(地面防洪、井下防排水,防水闸门、防水墙、防水煤岩柱留设等)、堵(封堵透水点)、疏(疏水降压)、排(

6、完善排水系统)截(拦截补给量)等综合防治水工程项目、工程量、工期、重点设备、预期效果、工程费用概算及逐年投入计划;(4)重点防治水工程技术路线;(5)防治水组织机构及责任落实情况。防治水规划编制、实施可采取现场技术人员与科研院所和高校专家合作的方式。年度防治水计划一般应在每年12月底前编制,其主要内容包括:⑴年度内采掘工作面的分布情况,水文地质概况;⑵分析矿井主要水患类型,预测可能透水的地段、原因和分水平、分煤层的涌水量;⑶安排防治水工程项目及工程量;⑷制定防治水计划及排水、避灾线路;⑸所需材料设备及资金。⑹设立防治水机构及责任落实情况。15防治水规划和年度计划要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

7、部备案。  第九条 各局(公司)、矿井应当详细查明井田、采区和工作面内水文地质条件,并应查明井田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新建矿井首采区及其井田周边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有潜在水害隐患而没有进行安全论证的,不得进行矿井建设。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矿井的采区、工作面,应当采取物探、化探和钻探等有效手段,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未查明或隐患未治理,严禁进行一切采掘活动。  发现矿井有透水征兆时,应当立即停止受水害威胁区域内的采掘作业,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