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精神

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精神

ID:9520110

大小:59.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5-02

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精神_第1页
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精神_第2页
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精神_第3页
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精神_第4页
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精神_第5页
资源描述:

《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精神》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分析我国转型时期的法治精神  当下我国的法治建设正在逐渐走向现代化,其基本路线是坚持和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但是传统的儒家伦理却在一定程度上瓦解着法治精神,阻碍着法治现代化的进程。我国法治社会的构建,不仅要进一步完善法律体系,更重要的是要培育国人的法治观念。法治不仅是一种公平正义的制度化状态或者社会组织状态,更是一种人类的理性精神或者先进意识,是人们对公平、正义、民主等基本价值的信仰。儒家伦理经历几千年的传承,已经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渗透在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对旧的儒家伦理有所扬弃

2、,建立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伦理刻不容缓。  一、儒家伦理和法治精神概述  (一)儒家伦理概述  几千年来,儒家文化给中华民族的思想观念打上了深深的烙印,并进而影响着我国政治、经济、法律等社会制度。从其构成上来讲,濡家伦理是由生活方式、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和伦理思想等多种因素构成的价值体系。。这一价值体系从其发展历程来说,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由儒家代表人物在其著述或学说中所倡导的基本伦理理念、原则;第二阶段便是这些基本伦理理念、原则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的一些规则,甚至法律;第三阶段则是经由第一、二阶段之

3、后社会大众所逐渐接受并潜移默化到内心的伦理心理。儒家伦理的价值基础即是家族本位,这是由我国古代宗法制度所决定的。血缘宗族关系是我国古代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而以家庭伦理为本位而形成相应的社会伦理体系是儒家伦理的直接产物。儒家伦理的价值体系涵盖以下伦理因素:天人合一、仁礼统一、性善为本、重义轻利、和合伦理、群体意识、君民关系、圣人规则和道德修养等。  从根本上来看,上述的儒家伦理精神不符合现代的社会生活,它不会也不可能再全面地支配现代中国的道德、习俗乃至生活方式。然而,儒家伦理不会因为它是历史事物自然消失

4、,而是经过不断的更新、传承和沉淀而深入到我们的血液中。人们长期以来在儒家伦理的影响下所形成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不会轻易改变,它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对人们的精神生活起着潜在的导向作用。  (二)法治精神棍述  关于法治精神的内涵,历史上对它有诸多探讨。但对法治一词最早的阐释,可追溯于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一书中的表述,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法治的内涵包括形式部分和实质部分,形式部分即法律获得普遍的

5、服从,实质部分则要求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普遍的服从即人民普遍服从法律,如果人民不服从法律,即使法律体系再完整,法律制订的再完备,也一样形同虚设;制定得良好则是说法治要以良法为基础,恶法非法。被誉为是近代西方法治理论奠基人的戴雪则认为法治包括以下三层涵义:1.人人只受法律统治而不受其他统治;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个人权利乃法律之而非法律之结果。我国有学者认为,法治即法律主治,个人权利和自由是法治的价值基础。  综合以上对法治内涵的不同解释,我们可以看到,法治精神包括自由、公平正义、权利等基本因素,这

6、些基本因素恰恰也是民主的原则,法治则是这些基本民主原则的体现和保障。一言以蔽之,民主是法治的基础,法治是民主的具体内容和形式。西方国家在确立法治的过程中,自然法在其中占据重要的支配性地位和作用。自然法追求法上之法的永恒正义,这就要求尊重和保护每一个人所拥有的权利。因此,在现代社会,我们可以把法治理解为:以民主制度为前提和目标,以严格依法办事为核心与保障,以制约权力为关键要素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社会秩序状态。  二、儒家伦理和法治精神的对立  (一)儒家伦理和法治精神的不同点  通过比较分析,

7、儒家伦理与法治精神在建立基础、主体地位、世俗心理、行为规则四个方面存在不同。具体表现在:  第一,儒家伦理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础上,而法治精神则以人性恶为建立基础。儒家伦理主张人生来就有善的本性,其代表人物之一孟子就曾说:人之性善,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以此为基点,儒家便将仁作为其所追求的理想境界。要达到这一境界,就要不断修炼自身,做到清心寡欲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与此不同,西方法治的发展过程中则贯穿着人性恶的思想。奥古斯丁曾提出原罪性恶论的主张,认为人是有原罪的,人性是邪恶的。近代

8、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鸿也指出,由于人性是卑鄙的,所以不得不限权以防权力被滥用,并据此提出了三权分立的学说。  第二,儒家伦理主张严格的等级制度,而法治精神提倡人人平等。等级观念在儒家伦理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从亲亲尊尊,到三纲五常,森严的等级制度将人划分出尊卑不同,并要求人们无条件服从。在这种制度的影响下,人们只注重遵从权力者的命令、履行义务,而较少考虑本应属于自己的权利。与此相反,西方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法治精神则崇尚权利本位,注重个人主义,提倡人人平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