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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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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毕业生补考(补修)暂行管理办法需要补考的学生,在不欠学费等费用的前提下,分别按以下几种课程类别进行补考(补修)。1、笔试课程毕业后3个月至一年内到教务处书面申请,教务处统一安排补考。2、考查课非笔试课程毕业后3个月至一年内到学生所属系书面申请,经系主任批准后交教务处备案。由课程所属系部安排补考。3、实训课程毕业后3个月至一年内到所属系书面申请,系部根据校内本学期实训计划情况,安排随在校生实训班补修实训。系部要在补修实训的前一周,把学生书面补考申请和补修实训项目安排情况表,系主任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没有备案所提交实训成
2、绩无效)。4、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后3个月内,向系部申请,系部安排其随下届毕业班进行论文(设计)选题审题、论文电子稿评定、纸质论文的验收与评定。*所有不及格课程经过补考及格后,即可颁发毕业证。附:补考成绩表(样表)教务处2017年5月9日补考成绩表(样表)学号姓名班级名称课程名称成绩课程类型注:1.课程类别:考试、考查、实训;2.考试课按百分制记分;3.考查课、实训课按“及格”和“不及格”两个档次记分;4.学号不对的、姓名不对的成绩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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