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是中国履行wto义务的核心法律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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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是中国履行WTO义务的核心法律机制承诺承诺改进国内的行政法制度,对涉及WTO事项的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是中国入世谈判的重要转折。1997年我国关于加入世贸组织的谈判取得突破,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中国作出了两项重要原则性承诺,第一是接受以政府的国民待遇措施为内容的不歧视原则,第二是实行WTO所要求的司法审查制度。这些承诺载于1997年的《中国入世议定书(草案)》中,中国入世工作组主席在该文件封面中解释说它反映了自1994年12月以来谈判的新进展。非歧视原则是WTO的根本原则和多边贸易制度的主要

2、支柱,对非歧视原则的接受构成中国的根本承诺。中国入世议定书草案中的非歧视条款是针对中国的专门条款,规定中外企业个人之间在生产和销售方面应当获得平等的政府待遇。该条款规定,除了议定书中的其他规定以外,外国个人、企业和外商投资的企业在下述两方面得到的(政府)待遇不应当低于给予其他个人和企业的待遇:第一是在国内市场销售和为了出口的,对生产所必须的投入料、货物和服务的采购,货物的生产、销售或者出售得以进行的条件方面;第二是在价格和由中央和次中央当局、公共的或者国有企业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可得性方面,其领域

3、包括运输、能源、基础电信和其他的生产设施和生产要素方面。WTO所希望的承诺不是一次性或者临时性的,而是要求在中国经常和持久发生作用的、不可违反的和有纠错机制保障的制度性承诺。根据法治原则,达到这一目标的最重要法律保障,就是设立和实行以权利救济为中心的司法裁判制度。针对政府管理行为而言,就是以监督行政行为和保护当事人利益为内容的司法审查制度。这一制度使当事人权利遭到行政当局的侵害时能够得到补救,使行政部门在履行承诺和执行WTO协定方面负担法律责任。1997年《议定书(草案)》规定的司法审查包括了四

4、项内容:第一,中国承诺建立对有关行政行为进行及时审查的裁判庭、联络点和程序,裁判庭应当独立于有行政执行权的行政机构。受到司法审查的行政行为是指执行涉及WTO事项的法律、法规、有普遍约束力的司法判决和行政裁定的全部行政行为;第二,该条款特别强调了受到司法审查的行政行为种类,包括进出口许可证、审批和配额的获得和发放,为了保障外汇平衡或者针对不公平贸易措施的执行,以及任何在WTO协定范围内的其他措施;第三,受到司法审查的行政行为,还应当包括有关执行知识产权协定和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行政行为;第四,审查程序

5、应当包括给予当事人以最后上诉到司法机构的机会,如果初次审查是由行政机构进行的话。这一条款的重点是独立的司法机构、公正的司法程序和该审查对涉及WTO事项的保护。中国于1997年所作的上述承诺,经谈判、修订后已经纳入多哈会议上通过的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最终法律文件中。其中非歧视条款没有变化,司法复查条款有所改动,增加了强调审查机构独立于行政机关的规定。非歧视和司法审查两个承诺,共同属于规范和监督政府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WTO为保证其实体规则的实施,设置了双层机制,第一是国内的司法审查制度,对象是成员政

6、府的实施性行政行为;第二是WTO的争端解决机制和贸易政策审查机制,对象是各国成员制定发布的法律、法规和有普遍适用性的决定。从法律监督和保障机制的对象看,成员方国内实施WTO协定和承诺的核心法律机制是行政法制度,政府的管理行为是WTO法律规范的核心内容。行政法是评价中国履行WTO义务和相关承诺的法律能力、可靠性和国际信誉的主要标志。二、行政法是国内法律调整的主导方向和主要内容我国目前正在经历着建国以来最大规模的法律调整。1999年我国与美国达成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定以后,特别是中国与世贸组

7、织关于中国入世的多边谈判取得重大进展并且基本定局以后,我国加快了修订国内相关立法的进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都将修改、补充和清理与世贸组织事项有关的立法性文件作为重点工作项目,凡是属于这一方面的项目都是优先审议,尽快发布实施。中央政府还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清理、修订和废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部署。以入世承诺和WTO协定为依据的立法调整,改变了我国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法律基础,将对我国的整个法律体制带来极其深刻的重大改变和久远的历史性影响。按照WTO协定和相关

8、承诺修订法律,是《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第16条第4款规定的WTO成员政府的主要义务。①根据中国入世文件和WTO一揽子协定的规定,我国大规模法律调整以规范政府管理行为为主导方向,主要是有关立法和政策中对政府措施的规定,包括有关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的政府措施,无论这些政府措施的规定以什么样的法律形式出现。内容上不仅涉及政府对跨越边境的对外贸易管理,而且还广泛涉及到国内市场机制和一般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详细阐述中国入世义务的《中国入世工作组报告》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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