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保险的含义及其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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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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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保险的含义及其要素  我国正在制定统一的保险法典。作为传统商法五大法之一的保险法,是以保险关系为其调整对象的。研究保险法,必须首先弄清保险的含义及其要素。这对于我国保险立法、保险司法以及保险市场的完善和管理,加快我国保险业的发展,都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保险的含义  法律意义上的保险有广狭两义。广义保险不仅包括商业保险,还包括社会保险等。狭义保险仅指商业保险而言即保险法上规定的保险。在我国,它既不包括社会保险,也不包括国家专门机构办理的出口信用保险、船东保赔协会办理的保赔保险以及单位为职工或成员办理的福利。本文言及保险也仅指保险法上规定的保险。  保险法上规

2、定的保险,是一种带有射悻性质的特殊的债权债务关系。详言之,保险法上的保险是指一方当事人根据约定,向另一方当事人缴付费用,另一方当事人对于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指定的人死亡、伤残、疾病、达到约定的年龄时承担给付义务的行为。这种约定行为的法律形式就是保险合同,其当事双方,一方为投保人,另一方为保险人。在民商法上,保险合同与买卖合同有其相似之处。无论是保险还是买卖,两者都有一个标的的移转和移转的代价问题。就买卖而言,它所要移转的标的是一项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其代价是一定的价金;买受人若支付约定的价金则取得该项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出卖

3、人因收取价金而丧失原有的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就保险而言,它所要移转的标的是某项风险或因之而生的损失,其代价是一定的保险费;投保人因缴付约定的保险费而买进一个“安全”,而保险人收取保险费则须承担约定的风险或因之而生的损失。正因为保险与买卖有如此相似之处,在保险实践中,人们常常将投保行为称之为“买保险”。  现代保险是建立在“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一社会互助基础之上的。换言之,保险的原理,就是将少数人不幸的意外损失分散于社会大众,使之消化于无形,从而实现社会的安定。投保人所得到的补偿从哪里来?是不是保险公司自己的钱?当然不是。遭受灾害的投保人所得到的经济补偿,实际上

4、是由未受灾害的其他投保人以交付保险费的方式来分担的。保险公司所能做的工作,就是通过收取保险费的方式来建立专门的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确定当事人的保险法律关系,投保人中一旦有人发生约定的损失,则用保险费聚集而成的保险基金予以补偿。  当然,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给人们带来的经济损失,能够采用的弥补方式还很多。除保险外,常见的有国家财政的补贴、社会各方的捐助、个人储备的支取以及社会保险等。然而,灾后的国家财政补贴及社会各方捐助,此种救灾方式虽然也带有社会共济性,但它是无偿性的,且事先并无某种约定,因而不是保险。灾后的个人储备的支取,这种救灾方式既不存在接受给付,也不存在任何

5、摊付,完全是个人的自救行为,当非保险无疑。至于社会保险,其救助方式虽然也借助国家和社会的力量,有的还立有合同关系,但它主要是为了施行国家某项政策而存在的,因而往往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和福利性。它与本文所论及的保险并非同一概念。  关于保险的含义,各国学者历来有不同的看法,至今仍然争论不休。较有代表性的,似乎有如下几种:  其一,损失说。持损失说者认为,保险是一种损失赔偿合同,是“当事人的一方收受商定的金额,对于对方所受的损失或发生的危险予以补偿的合同”。[1]此说的倡导人,一个是英国的马歇尔,另一个是德国的修斯。《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实际上也持这一观点。该书给保险下的定

6、义是:“保险是处理风险的一种方法。一方面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投保人)收取费用;另一方面,一旦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限内发生某种意外事故蒙受损失,保险人得按原契约给予经济赔偿或提供服务”。*诚然,保险与赔偿,其关系非常密切,但并非等同关系。就财产保险而盲,使用“保险赔偿损失”这一概念是适当的,但对于其他有关人生死的各种保险,用赔偿损失这种说法来解释就不恰当了。因此,多数学者认为,以赔偿损失作为所有保险种类的共同概念,是不妥当的,不确切的。  其二,非损失说。非损失说,实际上又包括有:(1)技术说;(2)欲望满足说;(3)经济确保说;(4)财产共同准备说;(5)所得说;(6)相

7、互金融机关说;(7)经济后备说和预备货币说等。其中,保险技术说有一定的代表性。此说认为,保险是把可能遭受同样事故的多数人组织起来,结成团体,测定事故发生的比例,即概率,按照此比例进行分摊。根据概率论的科学方法,算定分担金要有特殊技术,这种特殊技术,就是人身保险或财产保险的共同特性。保险欲望说也为不少学者所肯定。过去,研究保险虽然曾把出发点放在法学的研究方面,但也出现了纯属用经济学的观点来探索保险的学者,其先行者就是保险欲望说的倡导者拉扎路斯。按照拉氏的说法,保险是以损失赔偿和满足经济需要为其性质的。在拉氏学说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建立一元说的是戈比。戈比认为,保险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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