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9792968
大小:88.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5-09
《有关发布湖南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发布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湘价费〔2010〕186号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根据《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现予发布(具体标准见附件)。请各地各有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湖南省物价局 湖南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一: 湖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表 单位:元序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对象收费标准备注一
2、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每宗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人150 [本网注:财综(2012)97号已取消该收费项目] 被鉴定的危房超过100平米的,每平米加收0.6元二房屋登记费 [本网注:财税[2014]101号文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免征] 1住宅每件房屋登记申请人80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2非住宅每件550三白蚁预防费 1新建、改建、扩建房屋每平方米新建、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房屋所有人2.5 改建、扩建房屋按改建、扩建部分建筑面积收取。2装饰装修房屋 3
3、四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1长沙、株洲、湘潭 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含风景名胜园区内)新建、改建(指原国有土地上的建筑改变原有性质等)、扩建住宅、工业和商业类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由省物价局、财政厅发文公布1、办公用房含行政事业单位、医院、大中院校、企业办公用房,大中院校教学楼及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服务配套设施用房,医院住院楼和医疗设施设备配套用房。2、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财综〔2009〕89号《关于加强土地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库行为的通知》规定,由土地受让人承担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在土地交价款
4、外单独收取。2其余市、州按上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住宅3%、办公用房(含配套设施用房)及工业生产厂房3%、商业类4%3县(市)按上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格住宅1.5%,其他2.5%五城市道路占用费 对经济适用住宅、廉租房及临时停车和三轮车、摩托车等免收1建设工程项目 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临时占道或破路手续,且占道时间在一个工作日以上的建设项目和其它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市、州每日每平方米0.15 县(市)每日每平方米0.072其他项目 市、州每日每平方米0.5 县(市)每日每平方米0.3六城市道路挖掘修
5、复费 经有权机关批准在城市规划区内挖掘城市道路或因其它原因对城市道路造成毁坏的单位或个人按破损面积实时造价的150% 七园林绿化费 1赔偿费 故意或其他原因对原有城市规划内的绿化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造成损坏或破坏的责任人(直接费+间接费)×150%由当地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当地市、州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备案。直接费是指林(苗)木花草购买时的实际价格,间接费是指种植的施工费用及生产生长周期的养管费用。总费用是直接费+间接费,其中直接费用占总费用的60%。为简便计算,间接费按不超过直接费的6
6、5%计算。2补偿费 因故达不到政府规定的附属绿化用地面积标准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经批准临时占用绿地6个月至2年的当事人;经批准因故减少现有绿地或减少规划绿地的当事人按上年商品房平均销售价的两倍 补偿费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向省物价局、财政厅申报批准后执行。 八考试报名费 1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考试每人每科申请考试的报名人员25共四科。不含上缴中央的考务费,上缴中央考务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网注:财税[2015]102号已取消该收费项目]2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每人每科25共二科。不含上缴中央的考务费
7、,上缴中央考务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网注:财税[2015]102号已取消该收费项目]3房地产估价师考试每人每科25共四科。不含上缴中央的考务费,上缴中央考务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九注册证书工本费每人每科申请考试的报名人员和注册人员25共四科。不含上缴中央的考务费,上缴中央考务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1房地产经纪人注册证书工本费每证申请注册人员15其中10元上交中央2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工本费每证10全部上交中央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