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通屯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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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通屯路工程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0170679-GC02-G招标人:农安县农安镇人民政府(盖章)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盖章)日期:2017年6月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三章评标办法26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6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另册)37第六章图纸(另册)38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39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4070第一章招标公告70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通屯路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70679-GC02-G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通屯路工程已

2、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以采购项目编号[20170620]-0095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农安县农安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点: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计划工期:2017年7月26日至2017年9月5日;招标范围: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通屯路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3.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

3、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与企业资质专业相同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件);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

4、件、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509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00元、图纸5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递交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0日上午10:30时,地点: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

5、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信息网、长春日报上同时发布。7.联系方式70招标人:农安县农安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孙书记联系电话:18514362070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联系人:王志娟、白景志电话:0431-85832429-8027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1.2招标人名称:农安县农安镇人民政府地址:农安县农安镇联系人:孙书记电话:1851

6、43620702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联系人:王志娟、白景志电话:0431-85832429-80231.1.4项目名称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通屯路工程招标编号20170679-GC02-G41.1.5建设地点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51.2.1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6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71.3.1招标范围农安县农安镇前唐家村通屯路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81.3.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

7、17年9月5日91.3.3质量要求合格标准。101.4.1投标单位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财务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项目经理:且具备与企业资质专业相同专业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他人员:满足工程施工要求。信誉要求: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其他要求: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

8、》(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信息登记。11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21.9.1踏勘现场■不组织,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组织,踏勘时间:年月日踏勘集中地点:13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年月日召开地点:14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时间投标截止15日前151.10.3招标人澄清截止时间投标截止15日前161.11分包■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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