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

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

ID:9835374

大小:765.00 KB

页数:18页

时间:2018-05-11

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_第1页
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_第2页
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_第3页
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_第4页
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_第5页
资源描述:

《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BSZN-0500-2015/01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2015-01-01发布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发布2015-01-01实施核定规划条件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核定规划条件审批咨询、申请、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送达与公开,以及诚信档案、投诉举报等的申请与办理。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核定规划条件事项代码:0500分项名称:1、新办2、依申请变更3、延续4、依申请注销5、配套制度(依职权注销、依职权撤销、主动变更和撤回)三、办理依据《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外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申

2、请核定规划条件,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核定规划条件。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二)办理权限《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区(县)分工实施意见》1、下列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1)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和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17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2)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中心城内

3、区段)、淀山湖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中心城以内(除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外)按批准的规划确定的沿岸及规划有建筑物所在的第一街坊,如沿岸及规划有公共绿地的,则范围扩至公共绿地后的第一街坊。目前尚无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按两岸结构规划范围内沿两岸各200米范围控制。淀山湖两岸的具体范围以批准的规划范围为准,按照沪青平公路以北、淀山湖、元荡湖周边离湖岸线500米范围控制。(3)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项目: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所划定的红线范围5.28平方公里和规划控制范围1.4平方公里。(4)全市性、系统性的市政建设工程:对外交通系统建设工程;市域交通系统建设工程;与总体规划

4、相同层次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建设工程的具体分工范围和管理要求,按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专项办法执行。(5)保密工程、军事工程等建设工程:包括国家级、市级党政机关、部门和国家级对外接待场所;重大地下工程和人防工程、部队营地和军事项目;安全保障设施;保密项目等。(6)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建设工程。2、前款规定范围以外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区(县)受理点、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接受委托的市级管委会及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三)审批内容建设项目位置、建设用地面积、建设用地性质、建设工程性质、规模及其它规划条件。17(四)法律效

5、力设计单位必须按照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工程方案设计。(五)审批对象1、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大修工程;2、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区域内的房屋立面改造工程;3、在已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国有土地上新建、改建、扩建工程;4、在已有建制镇个人住房、棚户简屋用地范围内的改建、扩建工程;5、在集体土地上进行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五、审批条件(一)新办1、准予批准的条件1)建设项目应当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或村庄规划,但近期无规划实施计划,原建筑解危改建的情形除外。2)建设项目应当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3)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

6、行建设活动,还应当符合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4)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的大修及立面改造工程,应当符合保护技术规定的要求。2、不予批准的情形1)建设项目不符合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或村庄规划,且经履行控制性详细规划适用性乙类程序或者丙类程序或村庄规划相关程序后,仍未予以通过的;2)建设项目不符合规划管理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的;3)在历史文化风貌区内进行建设活动,不符合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规划和有关规定的,且经风貌区规划管理特别论证程序后,仍未通过的。4)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的大修及立面改造工程不符合保护技术规定要求的,且经风貌区规划管理特别论证程序后,

7、仍未通过的。17(二)依申请变更1、准予批准的条件同新办2、不予批准的情形同新办(三)有效期的延续1、予批准的条件(1)项目所依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该项目地块内容无变化;(2)相关法规、技术规定无变化。2、不予批准的情形(1)项目所依据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关于该项目地块内容已有变化,项目已不符合要求的;(2)相关法规、技术规定已有变化,项目已不符合要求的。(四)依申请注销本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由申请单位主动提出书面申请,应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要求通知单》原件。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申报资料按本办事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