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略聯盟倫理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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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策略聯盟倫理之研究策略聯盟倫理之研究林吉鶴投稿日期:93.09.06審稿通過日期:A93.10.28B93.10.31*國立政治大學法學博士,玄奘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作者感恩審查委員所提供之寶貴意見。目次壹、前言一、研究動機二、研究範圍三、策略聯盟的定義四、策略聯盟文獻舉例貳、策略聯盟倫理之法令規定一、策略聯盟之基本倫理條件二、主策略聯盟群體之優惠措施參、策略聯盟倫理之條款規定一、策略聯盟倫理二、聯盟群體成員之義務三、主聯盟群體之優惠措施四、策略聯盟之型態肆、策略聯盟倫理之實務運作一、基本策略聯盟倫理二、策略聯盟倫理之差異三、策略聯盟倫理實務伍、結語57策

2、略聯盟倫理之研究關鍵詞:策略聯盟、策略聯盟倫理、聯盟群體、社會福利、修心養性57策略聯盟倫理之研究摘要策略聯盟因擁有資源之差異,自然形成「主聯盟群體」與「聯盟群體成員」。「主聯盟群體」提供某一較多資源作為優惠,可能易於促成策略聯盟,但仍並不易永續。為了讓策略聯盟持續生存,進而優質發展,主策略聯盟群體可能須要負擔更多的不利益與更低下的心態地位;換言之,主策略聯盟群體可能要嚴守與各聯盟群體成員相當不同的策略聯盟倫理不可。本文擬從台灣本土法令規章與實務運作等兩個角度談論策略聯盟倫理。在法令規章上,可從整體法規與個別條款觀之。自整體法規觀之,法令大多規定主聯盟群體要

3、求各聯盟群體成員設置軟硬體設施、配合作業、且由主聯盟群體評估得否成為聯盟群體成員,縱主聯盟群體提供優惠措施,也是基於主聯盟群體之利益作考量,其在地位上明顯屬於「不對等聯盟」。自個別條款觀之,法令除規範多數不對等條款之外,尚有部分條款留有對等聯盟之空間,且可歸納出六個倫理原則:誠實及信用原則、合理可行原則、對等互惠原則、不得重覆參與原則、公平供應及交易原則、非排他原則。在實務運作上,運用質性研究法進行深度訪談,而歸納出七個倫理原則:內觀原則、整體原則、責任原則、發心原則、忠誠原則、眾生福利分配原則、永續原則。又主聯盟群體想要永續做好策略聯盟,至少主聯盟群體應堅

4、守「使命原則、感恩原則、眾心原則、因果原則」,且應以大無畏心捨棄「差別原則、競逐原則、善行原則、權益原則」。在實務調查過程中又發現主聯盟群體應把握下列原則:了脫生死原則、一口灶原則、救急救難原則、眾生立場原則、聯盟專業原則、發善心原則。總之,法律上所規範之策略聯盟倫理,著重在經濟上、社會上、文化上之共同利益,實務上運作之策略聯盟倫理郤有廣義狹義之分。最狹義者係指「產銷聯盟倫理」,最廣義者則指「善心聯盟倫理」。策略聯盟若能專注於聯盟「發善心的人」發揚倫理理念,則更能饒益眾生。57策略聯盟倫理之研究壹、前言一、研究動機人類潮流走向「合作」的趨勢,策略聯盟於焉產生

5、。2002年歐盟「國際社會經濟會議」之意義與啟示:(1)透過公民社會組織與政府各種機能,以增進公民與公共政策機構的相近性(proximity)。(2)定義有效的運作工具,以便於社會中弱勢群體、無特權的群體置入(insertion)社會中。(3)草擬全國性的就業行動計劃(NAPS)與全國性整合行動之計劃,並逐漸達成就業目標。(4)在福利國家中,改善社會保護與堅固性,歐洲領導的目標,乃根據建立經濟發展之社會性平等而完成,因此,亟需在公共機構、社會、經濟機構間的同心協力,在歐盟及其會員國中,有義務於積極找尋有組織的公民社會的意涵,這種有組織的公民社會則以合作社會的

6、責任方式貢獻於公平與社會之對等力量的達成。策略聯盟屬於企業上重大影響企業人權益或企業價格之重大訊息或事項策略聯盟屬於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重大影響之事項(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七條,民國91年3月25日修正),屬於上市公司重大訊息(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對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二條,民國93年2月27日修正;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二條,民國93年5月13日修正)或上櫃公司主動提供或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動查證之重大訊息(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對上櫃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二條,

7、民國93年3月2日修正)。,故策略聯盟可能易於形成,但並不易永續。策略聯盟的形成,是基於許多不同的原因,根據文獻顯示,參與策略聯盟意願、關鍵因素以及組織特性均是策略聯盟的主要條件。(童瑞龍,2000,台灣醫院策略聯盟決策模式之研究,國立陽明大學醫務管理研究所碩士論文。)較有可能促成策略聯盟、或聯盟群體成員欲聯盟的對象,在實務上屬於擁有「人力、物力、財力、資訊力或勢力等資源之一」較多之強勢群體(包括單位或團體)在法令上係稱為「團體」。所謂「團體」是指具有五人以上且非以購買保險而組織之左列之一團體:依法成立之士、農、工、商、漁、林、牧業之合作社、協會、職業工會、

8、聯合團體、或聯盟所組成之團體。(團體傷害保險單示範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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