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办法.doc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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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机电院﹝2013﹞187号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硕、博士工程”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学院各部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硕、博士工程”实施办法(修订)》已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12月31日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2013年12月31日印发12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硕、博士工程”实施办法(修订)为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水平,优化学校师资结构,规范与加强教职工进修硕博士的管理,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硕

2、、博士工程”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结合学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一、基本原则坚持“立足国内,在职为主”的硕博士培养原则,鼓励青年教师在职攻读硕博士,重点面向教学科研岗的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博士,使之成长为我校的学术骨干。二、申请条件1、学校正式在编在岗的教职工。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和进取精神。3、进校工作满二年,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饱满,年度考核合格以上。4、符合国家关于攻读研究生(学位)的政治、业务、身体、年龄、工作年限等条件。5、报考专业应与现从事岗位相符。对专任教师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

3、申请攻读学科应与任教专业对口,并符合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和师资结构调整的需要。对学生思政辅导员,申请攻读学科应与从事专业对口12,并符合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结构调整的需要。对“双肩挑”人员,申请攻读学科应与任教专业对口;如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后,可报考教育管理类专业。对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申请攻读学科应与从事专业(工作岗位)对口。三、审批程序1、个人申请。符合报考条件者下,须由本人填写《教职工学历/学位进修、课程班进修申请表》。2、部门审核。部门负责人根据申请者的工作表现和部门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相关意见。3、人事处复核。

4、人事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和部门意见进行复核,提出相关意见。4、分管业务校领导审批。5、分管人事校领导审批。6、学校批准。凡非教学科研岗教师在职读博,需报送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四、培养政策对经学校批准的硕博士进修对象,在录取后一个月内,应持《录取通知书》和《三方培养协议书》到学校人事处备案,并与学校签订《硕博士培养协议书》,协商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将享有以下优惠政策:1、在学制内的非脱产学习期间,原则上硕博士12进修人员应正常到校上班,不得影响本职工作。但根据个人学习安排,可向所在部门提出适当减免工作量的申请。所在部门根据部门工作安排,在不影

5、响正常工作开展的情况下,可酌情减免其工作量。2、如硕博士进修人员在学制内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业,须提前一学期向学校提出延期学习的申请,经所在部门同意和学校批准后,方可延期1年。3、在学制内的非脱产学习期间,允许硕博士进修人员照常参加岗位聘任和职称晋升。五、有关待遇1、硕博士学费报销对经学校批准并取得硕博士学位者,按以下规定分年度报销学费。(1)取得硕士学位者,分三年报销学费,共6000元。(2)取得博士学位者,分五年报销学费。学制内毕业(按期毕业)的博士研究生或取得博士学位者,学费按全额报销(不超过5万元);学制外毕业(非按期毕业)的博士

6、研究生或取得博士学位者,学费按50%报销(不超过2.5万元)。(3)取得硕博士学位者,按规定报销学费后,超出部分自理,但允许从课题经费中支出。2、对经学校批准后攻读博士学位者,学校将给予特别优惠待遇。(1)原则上同意博士进修人员在学制内申请2-3个学期进行脱产学习。12(2)博士进修期间各类待遇发放在博士学制内的脱产学习期间,保留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扣发岗位津贴和全勤奖,按照实际出勤情况发放其它津补贴、奖金等待遇。在此期间,对专任教师和实验实训指导教师,教学科研额定教学工作视同完成,教学业绩考核中教学工作量按部门平均工作量计算,校内

7、岗位聘任排名教学业绩分按部门平均排名教学业绩分计算;对学生思政辅导员、“双肩挑”人员、一般行政管理人员等非教学科研岗教师,基本工作量视同完成,年度考核按“合格”处理。在博士学制内的非脱产学习期间,如参加学习则需按照学校请假规定办理事假手续,并按实际考勤情况发放校内各类津补贴及奖金等各类待遇。(3)博士进修期间的交通住宿费报销在博士进修期间个人发生的交通住宿费用,学校将按以下规定给予报销,具体参照财务处有关规定执行。对进修地点在杭州市内的,学制内每学年可报销交通费500元(按每学年10个月和每月50元核算);对进修地点在杭州市外的,学制内凭学校

8、住宿发票可报销1学年住宿费(不超过1200元),凭杭州到目的地的车票报销1次来回交通费(不超过1500元)。(4)博士学位奖励在学制内取得博士学位,如不报销学费,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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