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思想史串讲资料(自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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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自考中国法律思想史串讲资料1第一编   奴隶社会夏、商、西周时期的法律思想第一章  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一、夏、商西周时期奴隶主阶级所使用的思想武器,主要是神权思想和宗法思想,他们的法律思想也受这二者的支配;夏商西周的神权法思想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大体可以概括为:形成于夏代,极盛于殷商,动摇于西周二、殷商奴隶主阶级的“天命”、“天罚”思想有很大发展,当时的宗教迷信中出现了一个主宰一切的至上神—“帝”或“上帝”。奴隶主还进一步把上帝说成是商王的祖先,商王受上帝之命来到人间统治一切,死后还要回到帝身边去。所以,人们既要服从上帝,当然也要

2、服从上帝在人间的代理人商王的统治三、以德配天是周公总结殷商灭亡的教训所提出的思想命题。“德”指道德、德行,“天”即天命。他认为,天命是有的,但并非固定不变,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失德就会失去天命四、神权法思想在西周的变化和意义:1、变化:神权法思想在西周发生了一次重大变化。周公认为“天命”是有的,但不是固定不变的,只有有德者才可承受天命。为此提出了“以德配天”说;2、意义:一方面为了求得上天的保佑,使周王朝的统治永久延续下去。另一方面,也意味着神权的某种动摇,统治者在一定程度上认识到劳动人民反抗力量的强大,开始重视民心向背第二章  维护守法等级

3、制的礼治与“明德慎罚”思想 一、“宗法”,即以血缘为纽带调整家庭内部关系,维护家长、族长的统治地位和世袭特权的行为规范。它源于氏族社会末期父系家长制的传统习惯。嫡长继承制是宗法等级制的一项核心内容二、西周统治者在政治法律思想方面实行的是以“亲亲”、“尊尊”为基本原则的礼治。“亲亲”,就是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以父权为中心的尊亲属;必须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尊尊”,则要求奴隶和平民服从奴隶主贵族,不得违抗:下级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贵族服从周天子,不许犯上,不得僭越三、周公的“明德慎罚”思想:所谓“明德”,就是要加强自我克制,实行德

4、治的意思。周公“慎罚”说的主要内容是:(1)他要求对罪犯进行具体分析,区别对待;(2)反族株连坐,主张罪止一身;(3)反对乱罚无罪,杀无辜;(4)刑罚适中四、“世卿世禄”制是西周宗法制的产物。在周朝宗法制下,奴隶主贵族的身份和特权一般来说始终是世袭的。发展到后来,不仅周王、诸侯和大夫是世袭的,而且国王和诸侯下的重要职官“卿”也使用世袭制,形成了“世卿世禄”制第二编  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律思想第三章  春秋时期革新家的法律思想一、春秋是社会大变革时期,神权和宗法思想动摇,革新思想兴起。管仲、子产、邓析是当时主张革新的主要代表人

5、物。在他们的改革主张中,都强调对西周的礼治进行改革,并产生了“法治”的思想的萌芽。二、管仲在政治法律的革新思想上的主要内容有:1、“修旧法,择其善而业用之”,管仲认为,对过去的法制不能简单地废弃或否定,而要选择其好的方面加以创造性地运用。这是管仲的法制改良思想。管仲在继承周礼的同时,又对周礼进行了四个方面的改造:(1)打着“尊王”即维护周天子的旗号,“挟天子以令诸侯”,“尊王攘夷”和维护周礼为名,建立齐国的君主集权制和霸主地位(2)突破了“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传统,强调“万物待礼而后定”,用礼来教育和引导民众;同时用封邑的方法打击分封制贵族

6、,加强诸侯的权势(3)打破了“亲亲”的宗法原则,任用贤能(4)批判“刑不可知”和轻视法度的旧传统,主张以法令作为人们言行的准则,以公开的法律作为标准,用赏赐以资鼓励,用刑罚纠正偏颇2、“作内政而寄军令”,管仲主张以法理政,以法统军,以法治民,并在制度上将这三者结合起来。这是管仲法律思想的主要表现3、“令顺民心”,“与民分货”,管仲主张,法令的制定必须适应民众好财争利的习性,以建立和保障新封建经济制度。这是管仲在立法方面,尤其是经济立法方面的主张。管仲利用齐国的资源条件,大兴渔业、盐业和治铸业,其主要措施是设置盐官和铁官,由国家垄断经营。在农业方面

7、,他主张“均地分力”,“与民分货”,即国家将土地分给农人耕种,然后抽取一定的租税和徭役,从而使农业生产与农民的切身利益直接相联系,激发其生产的积极性三、子产铸刑书及其争论,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1)它冲破了秘密刑思想的束缚,第一次肯定了公布成文刑法的“合礼合法”;(2)它打破了“刑不上大夫”的传统,明确肯定了法律对于限制贵族的特权的重要作用四、邓析的哲学逻辑思想十分丰富,被誉为先秦名辩思潮的创始人。在春秋时期天与人、礼与法的思想对抗中,邓析不谈天命,抵制旧礼,反对改良,制定竹刑,表现出实行法治的明显倾向,因此可以称为战国活动家学派的

8、先驱人物。“不法先王,不是礼义”是邓析主张改革,反对周礼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主旨。意思是不必效法先王,不必尊崇礼仪。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坚持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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