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发展及内在逻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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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发展及内在逻辑  【摘要】本文从村民自治的历史切入,探询其根植于历史之中的路径依赖与内在逻辑。人民公社体制的根本失败是村民自治的实践起点,但实践往往并不必然带有原理性和体系性,这最终导致了村民自治的“组织法”特征。在“组织法”时代,村民自治遵循“为了国家”的民主试验目的和为了稳定的“消极目的观”。“组织法”的逻辑最终将村民自治引向了一种以间接民主为原则的“代议民主论”,使得村民自治包含的共和民主逻辑与直接民主原则日益边缘化。  【英文摘要】Thispaperwantstoinquirethepathdepend

2、enceandinternallogicof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fromthehistoricalperspective.ThefailureofthePeople’sCommunityconstitutedthepracticaljumping-offpointof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However,thepracticewasnotnecessarytobeequippedwithstrictdoctrineandsystem,whichledtothecharac

3、teristicof“organizationlaw”for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Inthetimesof“organizationlaw”,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kepttothepurposeofstatedemocraticexperimentandthe“passivepurpose”pointingtothepoliticalstability.Thislogicultimatelyleads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tothestatu

4、sof“representativedemocracy”basedupontheprincipleofindirectdemocracy,andkeepsawayfromthelogicofrepublicandemocracyandtheprincipleofdirectdemocracyembodiedinthesystemoftheChinesevillagerautonomy.  【关键词】村民自治;制度起源;人民公社;组织法;代议民主  【英文关键词】VillagerAutonomy,InstitutionalOrigin,

5、People’sCommunity,OrganizationLaw,RepresentativeDemocracy  【正文】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迁是指一种制度框架的创新和被打破的过程。在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存在着路径依赖(path-dependence),即初始的制度安排会影响到以后的制度选择,也就是“历史在起作用”[1]这种“路径依赖”的解释模式实际上关注的是制度史的维度,即在制度的历史环境中理解、评估和预测制度规范,这在方法上具有明显的优越性。因此,我们讨论村民自治的问题,就不能不同时从“历史”谈起——这种“历史”,辩证来

6、看,既包括断裂,也包括连续[2]。由于村民自治整体来讲是一个基本始于1978年改革的制度事件,其断裂和连续也主要与1978年以来的中国整体改革节奏有关,因此本文的制度史考察主要从1978年开始,同时也包括对于1949以来人民公社制度实践的一些介绍与对比。12  一、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与发展  村民自治的制度起源于对人民公社体制的部分替代。这种替代是历史性的,它将原来的人民公社体制“拦腰截断”,公社一级恢复为国家政权建制即乡政府,纳入单一制的国家行政体制内;公社以下的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以“村民自治”的形式区别于国家政权,以“自治民主”重建

7、乡村秩序。  1、人民公社体制的历史回顾  人民公社体制是激进社会主义实践的产物。新中国成立初期并没有立即实行人民公社。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即废除国民党时代的保甲制,在县以下主要有两种政权设置形式:华北、东北地区的区、乡两级制和其他地区的区乡建制,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区”是否作为独立的一级政权组织,但乡以下都实行行政村建制。1954年宪法规定县以下只设乡、民族乡和镇一级政府,特殊情况下可设区公所。在农村基层,主要是乡下设村,村下设组。这一时期主要是进行国内秩序的稳定和国民经济的初步恢复工作,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及农业合作化尚未开始。19

8、53年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以后,农业的集体化改造不断加速。到1956年前后,农业合作化达到高潮。1958年前后的“大跃进”导致中央对于农村形势的估计过于乐观,开始激进推行农业合作社的并社运动,即人民公社化运动[3]。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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