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ID:1549025

大小:46.00 KB

页数:9页

时间:2017-11-12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_第1页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_第2页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_第3页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_第4页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_第5页
资源描述: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4)巴州刑初字第107号公诉机关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被告人何兴平,男,生于1956年,汉族,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原任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镇长、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副主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人。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于2013年12月2日由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同日由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执行;2013年12月16经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同日由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执行逮捕。现羁押于巴中市看守所。辩护人鲜爱萍,四川九朝律师事务所律师。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以巴州检刑诉(2014

2、)7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何兴平犯受贿罪,于2014年6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邓敏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何兴平及其辩护人鲜爱萍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公诉机关指控,1、巴中市永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胡某某-9-,在承建巴州区枣林镇敬老院工程的过程中,为感谢时任巴州区枣林镇镇长何兴平对其的关照,先后于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分9次共计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52000元。2、2009年3月份的一天,巴州区枣林镇阴灵山风景区管理所承包人蹇某某为感谢何兴平的关照,并希望继续承包阴灵山

3、风景区管理所,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10000元。2009年7月的一天,蹇某某在得到阴灵山风景区管理所继续承包权后,为了感谢何兴平对其的帮忙及关照,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20000元。3、2010年5月的一天,周某某在承揽巴州区枣林镇政府办公楼装修工程期间,为感谢何兴平的帮忙及关照,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20000元。4、2009年7月的一天,巴州区枣林镇灵山村书记刘某甲和村主任吴某在该村领取了地震重建补助资金后,为感谢何兴平在该村申请地震重建补助资金过程中的帮忙关照,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16000元。2010年1月的一天,刘某甲和吴某为了感谢何兴平对他们

4、村领取灾后补助资金的关照,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5000元。5、2009年9月的一天,巴州区枣林镇灵山村副主任梁某某为感谢何兴平对其领取地震危房补助资金的关照,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2000元。6、2010年10月的一天,巴州区枣林镇牌坊梁村时任村主任刘某乙为了该村领取-9-“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工程”项目款,使何兴平尽快在其领款书上签字,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3000元。7、2008年11月的一天,巴州区枣林镇枣林村书记贺某某为了能顺利领到地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使何兴平尽快签字,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2000元。8、2009年6月的一天,巴州区枣林镇高岩村村主

5、任杨某甲与其兄杨某乙在领取地震灾后重建补助资金后,杨某甲为了感谢何兴平对其以及其兄杨某乙的帮忙关照,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3000元。侦查期间,何兴平的亲属已代其退缴赃款10万元。上述指控事实,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有:立案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调取证据通知书、罚没收据等相关书证,证人胡某某、蹇某某、刘某乙等人的证言,被告人何兴平的供述。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何兴平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担任巴州区枣林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现金人民币133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6、、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何兴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请求从轻处罚。被告人何兴平的辩护人鲜爱萍的辩护意见: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何兴平犯受贿罪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9-被告人何兴平主动投案,并如实交待了自己的罪行,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何兴平系初犯,且退回了全部赃款,有悔罪表现,可酌定从轻处罚,建议对被告人何兴平适用减轻处罚。被告人何兴平的辩护人鲜爱萍提交的证据有:1、巴中市巴州区纪委关于何兴平到案情况的说明;2、被告人何兴平退赃票据;3、被告人何兴平生病情况的病历、出入院证。经审理查明,2008年11月

7、至2011年1月,被告人何兴平任原巴中市巴州区枣林镇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包、工程款支付、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申请、发放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现金人民币133000元。具体事实分述如下:1、巴中市永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的胡某某,在承建巴州区枣林镇敬老院工程的过程中,为感谢时任巴州区枣林镇镇长何兴平对其的关照,先后于2009年7月至2011年1月分9次共计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52000元。2、2009年3月份的一天,巴州区枣林镇阴灵山风景区管理所承包人蹇某某为感谢何兴平的关照,并希望继续承包阴灵山风景区管理所,送给何兴平现金人民币10000元。2

8、009年7月的一天,蹇某某在得到阴灵山风景区管理所继续承包权后,为了感谢何兴平对其的帮忙及关照,送给何兴平现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