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规划管理规定(上会改)规定2009[1][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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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荆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征求意见稿)荆门市城乡规划局2011年7月29日beconsistentwithinthesamedisk.Alternateunifiedcorerequirementsplacedontheterminalstripterminals,onlineidentityandensurethecoppercoreisnotexposed.6.4.6enclosurewithinthesametothecablecoreprovidesbindingintoacircle,harnesstiespacingisgenerally100mm;b

2、ranchofficesshallbebindingonbothends,eachcore荆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1第一节城市规划编制1第二节城市规划审批2第三节城市规划修改3第四节建筑工程规划设计3第三章城市建设用地5第一节城市建设用地分类5第二节城市用地管理分区9第四章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12第一节建筑工程规划12第二节城市景观与环境24第三节城市绿地29第四节公共设施规划30第五节旧城区改造规划33第六节村庄建设规划34第七节城市道路和交通公用设施工程规划34第八节市政设施及管线建设规划41第五章城市防灾规划管理44第一

3、节城市消防44第二节城市防洪45第三节城市民防及地下空间开发控制要求47第四节城市抗震及生命线工程48第五节地质灾害防护49附录一:附则与说明50附录二:名词解释51附录三:计算规则55荆门市城乡规划局59荆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荆门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荆门市城市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并结合荆门市规划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第三条本规定未包括

4、的内容,应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执行。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荆门市城市规划区,各县(市)、区可参照执行。第五条城市规划区内进行的各项建设,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应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各项建设工程的建设,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第六条本规定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规范制定,法律、法规、规范修订时本规定相关内容随之相应修改。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管理第一节城市规划编制第七条城乡规划编制分为城乡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各项专业规划)、详细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两个层次。荆门市城乡规划局59荆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1.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

5、总体规划。2.市相关部门组织编制各项专项规划。3.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及重要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4.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5.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镇总体规划。第一条各阶段规划的编制应符合《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的规定。第二条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后,应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近期建设规划期限为五年(与荆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一致),内容必须符合《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建规[2002]218号)的规定。第三条为确保城乡规划编制质量,城乡规划的编制必须委托具有相应城乡规

6、划编制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承担。无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接规划编制任务,其规划设计成果,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受理、不予审批。其他省市规划设计单位在荆门市承接规划编制任务,应先在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备案。第二节城市规划审批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区内编制各阶段的规划须按下列程序报经批准后方可生效。1、城市总体规划:专家评审会通过的规划成果,经市规划委员会审查,由市人民政府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2、专项规划:专家评审会通过的规划成果,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3、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评审会通过的规划成果,经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成

7、果报市荆门市城乡规划局59荆门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备案。4、修建性详细规划:技术审查通过的规划方案,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报市规划委员会专题会议审批。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审批后的方案两年内未实施的,需重新申报审批。5、各项城市规划报送审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总平面)不得少于十日。第三节城市规划修改第一条城市总体规划必须明确规定强制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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